转自:嘉兴日报
■记者 沈 婷 通讯员 沈 晏
本报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记者昨天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我市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针对不同阶段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次调整明确了执行规则:对于2025年5月8日前申请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对于2025年5月8日起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对于2025年5月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调整由我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批量操作,无需个人办理,市民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或浙里办App查询。
对于广大的“房贷一族”而言,此次调整后,每个月能够少还多少钱?
根据调整情况,贷款期限5年以上,首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从2.85%降到了2.6%,二套房利率从3.325%降到了3.075%。以一笔金额100万元、期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月供将由4136元降至4003元,减少133元,总利息支出将减少约4.76万元。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利率下调后,将节省居民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有利于支持居民家庭刚性住房需求,为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注入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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