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咸金罚决字〔2025〕4号
创始人
2025-05-07 17:42:17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

咸金罚决字〔2025〕4号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罚款12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2

史小龙(时任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

警告并罚款1.6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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