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
咸金罚决字〔2025〕4号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罚款12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2
史小龙(时任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
警告并罚款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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