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正式实施!看看DeePSeek集纳了哪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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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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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正式施行,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标志着民营经济法治保障进入新阶段。在当前经济转型关键期,该法的出台不仅具有提振信心、稳定预期的象征意义,更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直面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本文将全面剖析该法的立法背景与核心内容,评估其对民营企业的实际保护效力,分析实施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并展望法律实施后民营经济的发展前景,最后就如何最大化发挥法律效用提出建议。

##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背景与核心内容

中国民营经济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500万户,占企业总量的92.3%,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和90%以上的市场主体数量。然而,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着**制度性障碍**和**隐性壁垒**,如市场准入不平等、融资难融资贵、产权保护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活力与创新潜力。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始于2024年2月,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草案于2024年12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25年2月进行二审。该法共9章78条,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其核心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 **确立民营经济法律地位**:首次在法律中明确将"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写入法律条文,确认民营经济是"中国式现代化不可替代的生力军"。这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关于民营经济地位的理论争议,为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

- **保障公平竞争环境**:明确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禁止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设置所有制歧视条款。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法律要求定期清理市场准入壁垒,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民营企业能够平等获取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等生产要素。

- **优化投融资支持机制**:专章规定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工程建设,完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允许民营企业以股权、应收账款等多种方式作为担保,缓解融资难问题。针对长期困扰民营企业的"三角债"问题,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大型企业以"背靠背"条款(即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支付条件)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并设置了专门的调解处置程序。

- **强化权益保护措施**:对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措施规定了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条件,禁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针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法律明确政府违约毁约需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此外,还加强了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的保护,打击通过网络媒体诋毁企业声誉的行为。

- **支持科技创新与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法律还规定向民营企业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鼓励公共研发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平等服务,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民营经济领域专门立法的空白,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实现了从"政策推动"向"法治保障"的历史性转变。正如著名民营企业家陈光标所言:"这部法律让我们不必再纠结'姓社姓资',只需牢记'实干兴邦'",其象征意义与实际价值同样重大。

## 法律对民营企业的实际保护效力评估

《民营经济促进法》即将实施,民营企业最关心的问题是:这部法律能否真正成为其发展的"保护神"?从法律条文到实际效能之间存在怎样的转化路径?我们需要从多个维度评估该法对民营企业的实际保护效力。

### 平等竞争权的实质性保障

长期以来,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资源获取等方面面临**隐性歧视**,虽然政策层面一再强调"两个毫不动摇",但实践中仍存在各种形式的"玻璃门"、"旋转门"。《民营经济促进法》直面这一问题,明确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并禁止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设置所有制歧视条款。这些规定如能切实落实,将从根本上改变民营企业在竞争起跑线上的不利地位。

法律特别强调对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的规制,要求"定期评估、清理、废除含有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这一机制如能有效运转,将系统性解决部分地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吕建中提到的案例——民企在转让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时因缺乏与国企统一的定价机制而遭受不平等对待,有望通过法律实施得到解决。法律实施后,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建设的门槛将显著降低,真正实现"有得投"的政策目标。

### 产权与经营自主权的强化保护

产权保护是民营企业家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民营经济促进法》在权益保护方面作出多项创新规定:严格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程序;禁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对因公共利益需要调整政策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公平合理补偿。这些规定直指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新官不理旧账"、"一刀切执法"等痛点问题。

法律还加强了对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其他合法权益"。这一条款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发布的《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形成呼应,后者强调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功能"。法律实施后,针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恶意诋毁、不当执法等行为将受到更严厉的制裁。

### 融资环境与账款拖欠问题的制度性解决

融资难、融资贵和账款拖欠是长期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顽疾**。《民营经济促进法》在投融资促进方面提出多项创新举措:完善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允许以股权、应收账款等多种方式作为担保;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股权市场进行直接融资。这些措施将有效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降低对传统银行信贷的过度依赖。

针对账款拖欠问题,法律作出了突破性规定:禁止大型企业以"背靠背"条款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并设置专门的调解处置程序。全国政协委员王春秀调研发现,"由于推介项目标准不清晰,项目推介工作未能充分发挥促进民间投资的作用",法律实施后,这一问题有望通过规范化管理得到解决。账款回收周期的缩短将显著改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现金流状况,增强其"有钱投"的能力和信心。

### 创新激励与转型升级的制度支持

在科技创新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提供了系统性支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向民营企业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些措施将极大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助力其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全国政协委员胡德兆指出:"科技创新是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法律实施后,像小米这样的创新型企业将更有底气"加大培育新质生产力,把最新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到各个终端"。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体系的建立,也将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支持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在新领域新赛道跑出加速度。

综合评估,《民营经济促进法》从制度设计上针对民营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和痛点提出了系统解决方案,具备成为民营企业"保护神"的潜力。然而,法律的实际保护效力不仅取决于条文本身,更取决于**执行力度**和**配套措施**的完善程度。正如法学专家所指出的:"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一旦立法颁布,最为重要的是保障法律能够不偏不倚地得到实施。如果民营经济促进法不能得到有效落实,不能破除政策执行中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可能会比没有法律文本更具伤害力。"下一部分将探讨法律实施可能面临的挑战与风险。

## 法律实施面临的挑战与潜在风险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度设计具有前瞻性和系统性,但从立法到实际发挥效力仍存在一定距离。法律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多重挑战,需要客观认识并提前防范相关风险,才能确保立法初衷得以实现,真正发挥保护民营企业的效能。

### 法律执行中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而民营经济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往往源于**政策执行偏差**。全国政协委员程红指出:"各地对中央政策贯彻执行力度和效果不一,个别地方政策多变导致企业家和投资者因缺乏稳定预期而不敢投资、不愿投资。"虽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做出政策承诺后又以区划调整、政府换届、职能调整等为由违约、毁约",但在实际执行中,地方政府可能因发展理念、利益考量或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法律效力在"最后一公里"打折扣。

特别是在市场准入、资源分配等关键领域,隐性壁垒往往以更加隐蔽的形式存在。例如,在政府采购或重大项目招标中,虽然表面上看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但评分标准设置、资质要求等细节仍可能对民营企业形成事实上的排斥。法律实施后,需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确保条文规定转化为实际行动,避免出现"上面雷声大、下面雨点小"的局面。

### 新旧法律体系的协调与衔接

《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第一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需要与现有的《民法典》《公司法》《反垄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多部法律协调配合。如果衔接不畅,可能导致法律适用冲突或监管空白,影响实施效果。

例如,在投融资领域,《民营经济促进法》对金融监管差异化政策的要求,需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等现行法律形成有效配合;在产权保护方面,需要与《物权法》《知识产权法》等保持一致;在市场竞争方面,则需要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形成合力。这就要求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修订不一致的条款,确保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 民营企业自身规范经营的挑战

《民营经济促进法》不仅强调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和支持,也注重引导民营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法律要求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建立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防止财务造假"等。这对部分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不规范的中小民营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

实践中,一些民营企业存在公司治理结构虚化、财务制度不健全、合规意识淡薄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企业自身发展,也可能导致其难以充分享受法律提供的保护和支持。例如,在融资过程中,财务不规范的企业可能难以满足银行的合规要求;在参与政府采购时,治理结构不完善的企业可能在资质审查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法律实施后,民营企业需要对照法律要求加强内部治理和合规建设,才能真正受益于法律提供的各项制度保障。

### 社会认知与舆论环境的潜在影响

虽然《民营经济促进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但社会层面对民营经济的认知仍存在一定分歧。过去几年,关于"民营经济退场论"、"民营企业家剥削论"等不实言论曾一度甚嚣尘上,这种舆论环境不利于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法律第八条专门提出:"加强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参与评选表彰,引导形成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企业家的社会环境"。这一规定的落实需要媒体、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如果社会舆论环境不能同步改善,法律实施的效果将大打折扣。正如最高人民法院所强调的,要"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自媒体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进行诋毁、贬损和丑化等侵权行为",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 经济下行压力下的特殊挑战

当前,我国经济面临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这种背景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面临特殊挑战:一方面,经济压力可能加剧地方政府对国有企业的依赖,导致在资源配置中仍倾向于向国企倾斜;另一方面,民营企业自身面临市场需求不足、成本上升等困难,可能影响其投资能力和创新动力。

全国政协委员王春秀调研发现,现实中存在"政府投资主导、民间资本观望"的困局。法律实施后,如何打破这一困局,真正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是对法律效力的重大考验。特别是在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需要建立更加透明、公平的参与机制,确保民间资本"有得投、有钱投、敢去投"。

面对这些挑战,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一是加快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二是建立强有力的监督问责机制,确保法律严格执行;三是加强法律宣传解读,提升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四是完善司法保障,通过典型案例引导形成正确的司法导向。只有这样,《民营经济促进法》才能真正发挥"保护神"的作用,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 法律实施后民营经济的发展前景展望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实施将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制度活力,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这部法律的出台恰逢其时。基于法律的核心内容和制度创新,我们可以对法律实施后民营经济的发展前景作出多维度展望,评估其可能带来的结构性变化和长期影响。

### 民营经济地位的法治化确认与信心重塑

《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确认了民营经济的"56789"地位(贡献50%以上税收、60%以上GDP、70%以上技术创新、80%以上就业、90%以上市场主体),这一**法治化确认**从根本上解决了关于民营经济地位的争论,为民营企业家长远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制度预期。正如陈光标所言:"它用法律的形式为民营经济'正名',为民营企业家'撑腰',其意义绝非仅仅是一部法律,更是国家向全社会释放的坚定信号"。

法律实施后,民营企业家"身份焦虑"将显著减轻,投资创业的信心有望得到实质性提升。全国人大代表顾天翊指出:"我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制度体系,但是目前仍存两个问题:一是重政策、轻法律;二是重制定,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正是要通过立法方式解决这些问题,从"政策推动"转向"法治保障",形成更加稳定的制度环境。信心比黄金更重要,法治化的制度保障将有效缓解民营企业家的观望情绪,释放被压抑的投资意愿和创新活力。

### 民间投资领域的拓展与结构优化

法律明确规定"支持和鼓励民间投资发展,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建设"。这预示着民间投资领域将进一步扩大,投资结构将发生积极变化。传统上,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房地产等领域,而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参与度相对较低。法律实施后,随着市场准入壁垒的降低和合作机制的规范化,民间资本有望在更广阔的领域寻找发展机会。

特别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民营企业将获得更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机会,推动投资结构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方向转型。全国人大代表雷军表示,小米将"坚定走科技创新道路,走高端化发展道路,加大培育新质生产力",这代表了优秀民营企业的发展方向。法律中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攻关、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等规定,将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 创新生态系统的完善与新质生产力培育

《民营经济促进法》将科技创新作为重要内容,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这将显著改善民营企业的创新环境,推动形成更加活跃的创新生态系统。法律实施后,民营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将得到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将更加畅通,创新资源配置将更加高效。

梯度培育体系的建立将促进创新型企业梯队发展,"让更多企业在新领域新赛道跑出加速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等将获得更多政策支持,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格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也将激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核心技术创新能力。这些变化将有效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提升民营经济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贡献度。

### 市场竞争环境的净化与效率提升

法律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强化将带来市场竞争格局的深刻变化。随着各种隐性壁垒的破除和地方保护的减少,民营企业将能够在更加公平的舞台上与各类企业展开竞争,市场竞争将更加基于效率而非所有制形式。这种变化将带来**资源配置效率**的整体提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法律明确规定"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市场准入壁垒、禁止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等作出了专门的规定"。这些措施如能有效落实,将大幅降低民营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市场竞争的净化还将倒逼民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形成良性竞争循环。

###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的协同推进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模式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变,实现高质量发展。法律不仅关注民营经济的规模扩张,更强调发展的质量和可持续性,要求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者行为",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值得关注的是,法律实施将促进民营经济在实现共同富裕中发挥更大作用。一方面,民营企业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其健康发展是稳就业、保民生的基础;另一方面,法律鼓励民营资本投向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领域,推动民营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实现更大价值。这种发展与共享的协同将重塑民营经济的社会形象,增强其发展的可持续性。

总体而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从政策依赖转向法治保障,从单一经济功能转向经济与社会价值并重。这一转变不仅有利于民营经济自身的长期健康发展,也将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当然,这一前景的实现依赖于法律的切实执行和配套措施的完善,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 最大化法律效用的政策建议与实施路径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但要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实际效能,还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和实施路径的创新设计。基于前文分析的法律意义、保护效力和实施挑战,本部分提出最大化法律效用的政策建议,为法律的有效实施提供可行方案。

### 加快配套制度建设与实施细则制定

法律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具体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基础性法律,许多规定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才能落地执行。建议重点推进以下配套制度建设:

-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负面清单的具体实施办法,细化不同产业和地区的开放条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特别是对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民间投资关注领域,应制定更加透明的准入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民营企业"有得投"。

- **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明确审查标准、程序和责任,建立举报投诉和督查机制。可借鉴国际经验,设立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防止政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 **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政府承诺和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将政府履约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审计范围。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变更政策或合同的,应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偿标准和程序,避免自由裁量权过大。

- **账款拖欠治理机制**:细化禁止"背靠背"付款条款的具体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建立高效便捷的账款拖欠投诉处理平台。可将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配套制度的制定应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待法律颁布出台后,将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更好地帮助民营企业和社会各界学好、用好这部法律,同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抓好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

(转自:汇众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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