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李力、朱晋伟、曹新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①公司在当期实现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
②公司在当期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依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桂桑、渠建平、张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3票回避。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06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是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而采取的重要举措。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保障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已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监事会未发现该业务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08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4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
(7)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1家,审计收费总额8,1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明
201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12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洪汇新材(002802)、贝斯特(300580)、大东方(600327)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诗雪
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洪汇新材(002802)、太湖云(871403)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霞
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4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有芯朋微(688508),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单位:万元
■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任的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证天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10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科立”)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2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8.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79,763,2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85,409,219.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353,980.8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4日出具了“苏公W[2022]B08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65,794,222.14元,募集资金余额688,567,526.96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43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4,02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3.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73.71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2,850,021.8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7,149,951.88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28日出具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W[2023]B070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2,533,886.67元,募集资金余额158,601,420.98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监管协议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拉察达分行100000301062974账户余额美元739,046.55元,按2024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5,312,562.22元;
注2: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NRA1119014013(美元币种)账户余额美元305.14元,按2024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2,193.47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1、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人民币5,410,799.75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3]E1471号)。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80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2024年8月9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8,000万元。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2024年9月15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均已到期收回。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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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3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38,300,000.00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线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和“光传输子系统平台化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德科立海外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在本专项报告中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两次融资分别进行了说明。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德科立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德科立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5]E1198号)。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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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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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11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并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桂桑、渠建平、张劭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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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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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江苏芯融半导体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交易金额392.02万元,该交易金额未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标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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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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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苏芯融半导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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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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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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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够正常结算,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接受关联方劳务等,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公司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无市场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经双方协商定价。交易属于关联方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14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 交易金额及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不超过2亿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上述额度在审批权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一一美元等。
(三)交易金额、资金来源及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不超过2亿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上述额度在审批权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紧密围绕实际外汇收支需求,以具体经营业务为基础,旨在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发展要求。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实施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能够合理控制业务风险。该业务的开展有助于防范汇率风险,根据经营需求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与收益,提升公司整体财务稳定性。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及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二)应对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建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专门的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处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是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而采取的重要举措。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保障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已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监事会未发现该业务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主要目的是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并采取了一定的风险控制措施。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无异议,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 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15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科立”)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2024年8月9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立情况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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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