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创始人
2025-04-18 17:09:53

三、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正常周转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17%;对外担保余额为4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50%;以上担保总额、担保余额中20,000万元系2023年度审批额度将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额度后失效。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科股份”)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申科滑动轴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申科科技”)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包括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担保有关的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浙江申科滑动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融资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根据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子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3,000万元(含2025年度新增的3,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3,000万元(含2025年度新增的3,3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2.5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等;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信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授信额度、利率、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等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具体业务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3度年末数:815.09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

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士龙,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波,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阳,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近3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含挂牌公司)报告如下: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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