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光明日报
自3月12日新修改的代表法施行以来,为全面促进新修改的代表法有效实施,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各地各部门以座谈会、学习班等多种方式,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加强宣传解读,充分落实法律制度要求。日前,就如何将新修改的代表法精神贯彻落实到履职活动中,记者采访了数位参加今年第1期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的全国人大代表。
回应人民期盼
传递人民呼声
“人大代表既要有为民情怀,更需具备过硬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民进福建省委会副主委温青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多次参与相关调研,“这些调研让我从许多行业的‘门外汉’逐渐成长为‘问题发现者’,更让我深刻认识到基层治理的复杂性与民生需求的迫切性”。这些履职经历,也让温青对人大代表的角色定位有了更深的理解,对如何推动社会发展、解决基层难题也有了更清晰的思路。
“当选代表以来,我深知代表建议传递着人民的呼声、凝聚着人民的期盼,提出建议更是代表依法履职最基本、最主要的方式,只有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新疆消防救援总队阿克苏支队库车市大队长宁路消防救援站政治指导员李运飞代表表示,经过对新修改的代表法的学习,他将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聆听民声、汇聚民意。
重庆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副经理黄大勇代表是一名从业30年的“老保安”。3年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经历,让他坚定站稳人民立场,注重履职实效。“议案建议要‘小切口、大民生’,用数据说话、用案例支撑,确保建议可操作、能落地。”结合履职经验,他也有独特的学习体会。
将双脚踏进泥土
让履职带着温度
“新修改的代表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始终,这为我们密切联系群众、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提供了更坚实的法治保障。”新修改的代表法明确,代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反映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温青深切感受到,法律既强调代表要“走下去”倾听民声,又要求“带上来”推动问题解决,体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履职导向。
新修改的代表法进一步明确了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在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工匠学院焊接教练张振连代表眼中,这给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调研扩展了更广空间,方便代表了解更多更具体的情况,为地方和国家高质量发展提供更详细的建议。
海南省白沙县医疗集团牙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院长韦小丽代表日常经常利用接诊、义诊、调研的机会,收集患者和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群众的诉求和呼声。她表示:“调查研究是人大代表履职的基本功。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才能提出有针对性、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
将好建议转化为真实效
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提出的是“点上”的现象,反映的是“面上”的问题。新修改的代表法完善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代表建议督办机制等,这让很多人大代表感到振奋。
3月17日,在学习贯彻实施代表法座谈会上,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白塔寺药店总药剂师张海鸥代表分享了一个事例。这位日常接待患者多、接待老人多的药师,经常与患者们聊社情、拉家常,收集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去年5月,针对群众反映的一起医疗损害案件,张海鸥分析调研相关案件,提出法院审理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应建立细分学科的医疗专家库的建议,去年12月北京市二中院就成立了医疗专家库。
作为一名来自新材料制造企业的代表,近年来,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月明代表提出了近20项关于新能源材料、绿色消费、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建议,均得到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和采纳。这也让他切实感受到“人大代表的建议真的是有人在听、有人在办”。
“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制度,有利于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质效。”郑月明感慨,“通过制度性保障代表议案建议‘提必有应’,不仅可以提升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还可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实效性,使高含金量的代表建议真正能转化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实际举措,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本报记者 刘华东 本报通讯员 张恺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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