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微博
【#多地发函不得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多地工会发布法律监督提示函】#超六成女性求职被问婚育情况#“三八”妇女节过后,湖南省总工会发布的一则女职工权益保障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受到外界关注。提示函提醒,全省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据媒体报道,不止是湖南省,“三八”妇女节期间,国内多地工会等劳动权益保障部门都发布了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要求保障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青海省总工会也要求,全省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男女平等原则,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工会表示,用工单位要依法招用劳动者,不对劳动者民族、性别以及恋爱、结婚、生育等方面进行就业限制。福建省总工会提出,要将有关平等就业、职业发展、薪酬待遇、生育保护、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性骚扰等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女性求职者在找工作时遭遇性别歧视,近年来已多有媒体报道。智联招聘日前发布的《2025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在女性遭遇职场不公现象中,“求职被问婚育”居于首位,该现象占比为62.5%,高于去年的48.8%。同时,在调研职场性别不平等原因时,有65.8%女性认为首要因素为“生育是女性摆脱不掉的负担”。央视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