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洁)3月6日,*ST嘉寓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可能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嘉寓集团”)持有的公司2.56亿股股票,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4.15%,占公司总股本的35.78%。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公告显示,3月6日,*ST嘉寓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因河南信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嘉寓集团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4月3日10时至2025年4月4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嘉寓集团持有的公司854.87万股股票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后续,将继续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处置嘉寓集团持有公司剩余 2.48亿股股票。
本次可能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全部为已质押股份,质权人为嘉寓节能科技(沈阳)有限公司、阜新泰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可能导致*ST嘉寓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具体司法拍卖将根据法院安排决定实施。如果本次拍卖导致*ST嘉寓控制权发生变更,变更后的控股方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直接影响。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