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八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八期)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八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2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暂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八期)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第八期)》(公告编号:2025-021)。公司拟使用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2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3月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28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36%,最高成交价为9.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57元/股,成交金额为2,760,1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其它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第八期)》的内容。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5年3月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7,388,40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9,347,101股)。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