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雷军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雷军 小米集团供图3月4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前,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雷军,今年围绕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向大会提交了5份建议,涉及自动驾驶汽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终端产业等多个领域。
人工智能终端
强化国际国内标准有效衔接
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力量。人工智能终端是新一代人工智能的重要载体,正在加速从智能手机、智能汽车、可穿戴设备向智能家居、机器人等多元领域拓展,智能终端和消费电子的产业优势让中国有机会成为新格局的引领者。
当前人工智能终端处于快速发展的起步阶段,行业内的产品在功能性能、外在形态、技术先进性等方面差异较大,也存在技术创新瓶颈、产业协同不足等问题,亟待通过政策引导与支持加以解决。
雷军建议,一是健全人工智能终端标准体系,编制以用户体验为导向的智能化分级等系列标准,研究制定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认定方法,强化国际国内标准有效衔接。二是强化人工智能终端产业协作,构建应用协同生态,由行业组织牵头,联合终端厂商、应用厂商、大模型厂商等,加快构建统一的终端设备与智能应用之间的接口规范与数据格式。三是中央和地方部门加大对人工智能终端领域研发与应用专项的支持,力争到2030年,建成具有全球一流竞争力的智能终端产业生态。
自动驾驶汽车
争取2026年前设立专属保险
当前,汽车产业已经迈入智能化的高级阶段,高阶智能驾驶成为汽车工业的必争高地。尽管中国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处于全球并跑阶段,但是在量产应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缺乏专属保险、安全宣传不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使得产业界难以进行清晰的产品规划和推广应用。
对此,雷军建议,加快推进自动驾驶汽车全国性测试验证,力争2025年建立跨区域、跨省份、一体化的便捷互认机制;加快量产商用进程,尽快明确自动驾驶汽车的量产时间预期,力争2026年可支持高速快速路自动驾驶、城市自动驾驶等功能的量产应用;争取2026年前完成设立自动驾驶汽车专属保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三者险等,降低自动驾驶汽车推广门槛,维护驾驶人、乘客和行人的权益;加快建设自动驾驶全国性法律体系,明确合法上路身份;加快建设国家层面的自动驾驶统一标准体系,为自动驾驶汽车量产提供清晰的技术准则。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
让充电桩信息全国统一可查
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正在加速融合,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智能空间,用户使用时间将大大增加,产业向消费电子产业生态快速融合,这个过程离不开丰富的产业生态支持。目前,充电桩、车载硬件、辅助智能终端等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如充电桩建设需持续优化布局,汽车生态设备接口不统一,汽车生态配套产品较为匮乏、缺乏统一标准等。
对此,雷军建议,推动充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关部门应出台政策建立统一平台,推动车企和桩企之间的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充电桩信息全国统一可查,避免闲置或低效使用;制定统一的超充设备技术标准、通信协议,优先推进新投建、核心商圈以及高速公路等稀缺资源地段的大功率快充桩互联互通。
与此同时,开展车载硬件技术协议标准化建设,有关部门可以组织行业共同制定汽车车载硬件和终端设备的接口标准、软件通讯协议规范,提升生态开发者开发和创新的积极性,增强同类型产品在不同品牌和车型的适配度。鼓励车企开放智能生态,建议国家引导汽车行业借鉴智能家居模式,推进行业内外共同制定车联网的有关技术和标准,实现多场景智能终端产品互联互通。
新能源汽车号牌
重启调研论证拓展智能化功能
根据消费者洞察与市场研究机构君迪发布的《2024中国新能源汽车产品魅力指数研究》,在外观造型的偏好选择上,购买了个性车身颜色的车主中有26%将颜色视为最喜欢的方面,这一比例远高于购买传统车身颜色的车主,反映出个性颜色更加受到用户青睐。
绿色的号牌与车体颜色的兼容性较差,不利于产品外观设计实现更高突破。现在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自试点距今已有近8年时间,而我国新能源汽车整体设计水平明显提升,车辆外观颜色多元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雷军建议,有关部门应重启新能源汽车号牌式样的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拓展号牌智能化功能,将车辆交通信息卡功能内置到号牌中,外观增加二维码信息查询功能,方便交通管理和应急事项处置;做好试点探索工作,选择汽车产业发展领先、市场需求旺盛的城市试点。试点期间设置用户反馈渠道,及时收集用户对新式样号牌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并采纳合理的反馈。
治理“AI换脸拟声”
探索推出人工智能单行法
人工智能渗透到千行百业,但“AI换脸拟声”的不当滥用也成为了违法侵权行为的重灾区。AI深度合成技术所需素材获取便利、技术使用门槛低、侵权主体及其手段隐蔽性强等特点,给治理带来较大挑战。
针对以上问题,雷军建议,对于“AI换脸拟声”等某一代表性问题,探索推出人工智能单行法,提高立法位阶及其效力,在分级分类的基础上进行务实治理,明确“AI换脸拟声”应用边界红线,完善侵权证据规则,加大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施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强化行业自律共治,压实平台等各方的责任。加强人工智能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民众的警惕性和鉴别力;聚焦重点人群,在中小学人工智能教材中加入伦理规范内容,深入老年人聚居的社区开展相关知识普及活动,在全社会夯实“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人工智能发展生态。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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