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2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6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2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减资注销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6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减资注销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暂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