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石 飞 □ 本报通讯员 王如宏 史燕青 结束强制隔离后的后续照管该怎么进行?要如何帮助在人生道路上“迷路”的失足者回归社会?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不仅致力于构建规范化的工作机制,更关注个体的帮扶与转变,通过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有效帮扶了不少迷途知返的失足者。 郭某出生在一个工薪家庭,大学毕业后顺利入职一家国企,生活一度顺风顺水。然而,在灯红酒绿的生活中他逐渐迷失自我,于2010年首次接触并吸食了冰毒。此后,他的生活和事业逐渐被毒品侵蚀,不仅婚姻关系破裂,还在2017年辞职,2019年被强制隔离戒毒。 解除强制隔离后,面对找工作的重重困难,他没有放弃,积极运用在戒毒所中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尝试自主创业回归社会。了解他的情况后,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一体两翼”社会化延伸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从店铺选址、政策解读到合同签订等方面给予了郭某支持,帮助他开启新能源汽车充电装置安装的自主创业之路。目前,郭某在民警的帮助和自己努力下,不仅拥有了谋生的手艺和途径,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成为安宁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义工”。 “我现在的生活充实而有意义,以后我还要参加更多的社会公益活动,用自己的行动赢得社会的认可。”郭某说。 林某是名副其实的“三无”人员(即无妻子、无子女、无财产),在解除强戒后,由于没有收入来源且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慢性疾病,林某无法独自正常生活。为确保林某在后续的生活中远离毒品,重新融入社会,派出所、禁毒大队、民政部门和戒毒所共同努力,为林某申请特事特办入住了一家敬老院,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戒毒民警到敬老院与林某谈心,了解他的生活状况,在悉心的关怀和长期的帮扶下,林某的情绪逐渐放松下来,并以理性平和的心态积极融入敬老院的生活中。 据介绍,自2024年4月以来,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积极响应新形势下的戒毒工作要求,通过建机构、建队伍、建联动和建机制“四个举措”构建了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紧密衔接工作体系,以融入综合社会治理大格局为目标,依托楚雄市、安宁市、禄丰市的现有资源,成功建立了4个司法行政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指导站和1个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戒毒所专业优势,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除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和社会化延伸帮扶外,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把开展禁毒法治宣传作为重点工作。据统计,近3年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和安宁市组织“六进”普法禁毒宣传,共涉及23所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23个社区和8个村委会及13家企业,覆盖74场次8万余人次。2024年,完成涉毒人员社会回访调查1000余人次、走访慰问300余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困难人员,并“一对一”帮扶两名事实孤儿。 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习松说,参与地方平安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戒毒所要发挥专业优势和队伍优势,使社会化延伸与强戒工作一体推进,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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