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董宇虹报道 近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向五华区一企业颁发昆明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经营许可证。至此,昆明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增至5家,其中五华区2家、安宁市1家、嵩明县1家、盘龙区1家,已核准试点经营规模26500吨/年。
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是为更好地规范和引导小微企业合法合规处理危险废物,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确保居民生活环境安全。目前,昆明市获得试点许可证的单位可开展的危险废物收集类别达21类、84个代码,相较原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收集类别大幅增加。当下,昆明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申请面向危废年产量在10吨以下的工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学校、分析检测机构及自动检测站点、移动基站、报废车拆解等小微企业或社会源开放,可有效解决小微企业或社会源因危险废物年产量小带来的寻找接收处理危险废物单位成本高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秩序。昆明市鼓励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及其他具有危险废物收集经验、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社会责任感强的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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