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 讲述人: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检察院 翟红 翟丽然
“检察官,感谢你们对我的暖心帮助,对我家庭的持续关照!祝你们工作顺利。”近日,一名小伙子来到检察院,激动地向我们表达谢意。
质朴的话语,难掩他那一段揪心的经历。
2024年,我们经手办理了一起婚约彩礼纠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原被告经媒人介绍相识,并按照当地习俗订立了婚约,后因产生矛盾双方分手。原告要求被告将彩礼悉数返还,法院最后判决被告返还一部分彩礼。原告不服法院判决,向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作为承办检察官,我们进一步向男方了解情况,男方的家庭情况很复杂,每一分钱都挣得不容易,他们边哭泣边气愤地讲述着事情的经过。日常工作中,领导经常提醒我们,应该用专业知识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消除矛盾纠纷。作为司法人员,我们的使命是架起理性和情感之间的桥梁,让正义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随后,我们通过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查阅申请人提交的图片、录音、视频资料等相关证据,走访双方当事人父母及媒人、调阅法院电子卷宗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在发现案件不符合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情形下,并没有简单地用冰冷的法条告知当事人不予支持监督的理由,而是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民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充分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调解方式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民生无小事,在院领导的指导和安排下,我们和院妇联的同事多次上门走访双方当事人及其父母,通过以案释法、耐心劝说等方式,做好矛盾纠纷争议化解工作。最终,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同意再多返还原告一部分彩礼,至此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今年元旦前,申请人的母亲向检察院赠送了一面锦旗以表谢意。当我们接过锦旗的瞬间,顿时感受到这份感谢的沉重,它不仅代表着这桩民事婚约彩礼纠纷案件的终结,也代表着当事人对南和区检察院工作的认可。
这起案件虽已圆满结束,却给了我们很多思考。民事检察贴近人民群众、直接服务民生,是最能反映民意的检察工作。这起案件虽然标的不大,但是小案件更能反映民意,通过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体现了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被呵护的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