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5-006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四季沐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四季沐歌”),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江苏四季沐歌担保最高金额为5,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江苏四季沐歌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含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孙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含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孙公司)在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025年2月25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连云港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就江苏四季沐歌与工商银行连云港分行签署的《银行承兑协议》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务最高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2025年2月25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5,000万元,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及本次担保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四季沐歌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794550396F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30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嘉泰国际产业城
法定代表人:吴典华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器械销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供暖服务;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具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供冷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燃气器具生产;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家用电器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照明器具制造;洗涤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合同能源管理;对外承包工程;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热力生产和供应;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农业机械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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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关系:江苏四季沐歌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四季沐歌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江苏四季沐歌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最高额5,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且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9,393.00万元,均为公司对所属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43%。
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