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
2月26日,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召开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下称“AIC”)股权投资试点座谈会。会议提出,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协同配合,推动优化股权投资环境,调动更多资金和资源支持试点。
扩大AIC股权投资试点是稳经济增长一揽子增量措施之一。去年9月24日,金融监管总局宣布将AIC股权投资试点的区域由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苏州等18个大中型城市。同时,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将表内投资占比由原来的4%提高到10%,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占比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
会议指出,试点以来,AIC迅速响应,已实现18个试点城市签约全覆盖,签约金额超过3500亿元;认真落实“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要求,撬动社会资金参与试点,基金设立、募资和项目投资等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