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田法院汤峪法庭收到王某家属送来的三面锦旗。锦旗上烫金的大字,肯定、赞美的话语,充分表达出王某一家对法院工作及法官干警的感激与认可。
这是一起历时近半年的“建房风波”。原告王某和被告李某相邻而居,因建房起了纠纷。王某在拆旧盖新建墙时遇到李某阻挠,李某认为王某侵占了自己的宅基,阻挡王某家施工,导致王某建房停工长达四个多月。纠纷产生后,经双方所在小组、村委会、镇司法所调解均未果。王某全家人着急上火,又一筹莫展。无奈,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建房李某不得阻挡并赔偿其相应的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杨红娟深知“宅基地纠纷无小事”,第一时间安排书记员送达相关诉讼材料,法官助理及时与王某、李某沟通,组织双方调解。通过庭前、庭后数次沟通,双方仍无法调和。调解未果后,杨法官带领人员赶赴现场,对相关争议土地进行查勘,调查、翻阅相关资料、走访群众,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法院支持了王某要求排除妨害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从立案到宣判,法官为化解纠纷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心里真的感激不尽!”王某发自内心的感慨道出了司法为民的温度。
近年来,蓝田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蓝田本土“枫桥+乡约”基层治理模式,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探索完善基层人民法庭“立审执调访”推进工作,提升司法综合服务效能,持续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着力打造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庭”,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源头预防、先行调解作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萌芽,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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