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楠
北京城市副中心城市家具设置有了统一导则。通州区城市管理委近日公布《北京城市副中心城市家具设置导则》,提出副中心6大类27小类城市家具设置应“减总量、加品质、除低效、乘效益”。
设置规范
原则上不新增交通护栏
城市家具,指在城市道路中,为公众户外活动和城市管理服务的各类公共设施,包括护栏类、箱柜类、杆体类、标牌类、亭站类及其他共6大类、27小类。
副中心的城市家具应如何设置?对于交通护栏,导则提出,副中心原则上不新增交通护栏,在满足功能前提下,应在道路横断面内统筹考虑,精简设置。在设计样式上,交通护栏原则上以“古铜色”样式为主,以“黑色”与“灰色”样式为辅。
废物箱宜设置于行道树设施带内,根据道路等级、人流量、道路功能、实际需求确定设置间距。其中,商业、金融业区域设置间隔宜为50至100米;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设置间隔宜为100至200米;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设置间隔宜为200至400米。每个公交站点、地铁站出入站口应设置废物箱。
为了避免阻车桩“过剩”“样式杂乱”等问题,导则提出,同一条道路应只采用一种形式的阻车桩,设置间距宜为1.3至1.7米。
导则鼓励城市家具中的座椅结合老年人与儿童身高差异设计,并对残障人士补充低位座椅、适合轮椅停靠的座椅等,构建“有温度感”的城市家具系统。其中,座椅尺度、靠背高度和弧度等宜符合人体工程学,靠背倾角以100°至110°为宜。建议座椅材料优先选用木材或合成材料,不宜采用石材、金属等日晒后表面温度剧烈升高的材质。
为规范非机动车停放,导则提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外卖车辆停放需求集中的区域,宜实现电子围栏管理,分类设置专属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并配套设置停车标志。
在位置选择上,城市家具设置时应优先保障车辆、行人安全通行,城市家具落位后,人行道剩余宽度不应小于1.5米的最小限值。在学校、医院、火车站、大型商业等人流聚集设施人员主出入口所在路段安装城市家具后,人行道剩余宽度不应小于4米;城市绿道中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2米。
创新思路
废物箱可增“满溢预警”
导则还为城市家具附加创新功能提供新思路。例如,废物箱可增设“满溢预警”和“上报系统”,依靠光伏电池板提供电能,通过废物箱内部满溢监控传感器,实时监控,信息上报相应城市管理平台。
为鼓励视障人士参与垃圾分类,还可设置“视障人士友好的废物箱”,在废物箱两侧分别设置不同长度的金属件,用手杖敲击时会发出不同声调,使视障人士能够区分不同分类的箱筒。
快递柜宜集成废物箱功能,便于取发件人丢弃快递包装或其他废物。快递柜顶部和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顶部宜增加遮阳罩板,减少阳光对使用者手机扫描造成影响。
花箱可与其他服务设施优化组合设置,例如可结合座椅、废物箱、交通护栏进行集约化设计,提升街道景观性。有条件的,可在花箱内配置滴灌系统,便于后期养护;也可增加雨水收集功能,用于浇灌,降低水资源消耗。
城市主干道上路灯杆可集成隐藏式的临时悬挂装置,用于悬挂道旗、节庆临时灯光装置等。路侧停车位附近的路灯杆可增加直流蓄电充电模块,与路灯集成打造,分散式布局,方便新能源汽车随时补能。公园、广场步道灯可考虑搭载USB接口、广播、环境测量等系统,方便公众使用。
个性打造
特色风貌区城市家具专属设计
为展现副中心不同功能定位、景观风貌、历史文化等资源优势,通州区划定了城市家具设置一般区域与特色风貌区域。长安街延长线(通州段)、行政办公区及广渠路东延长线路段、运河商务区核心区、特色文化小镇、城市绿心、滨河区域为特色风貌区域。特色风貌区域内各类城市家具可专属设计,样式“一事一议”。
长安街延长线(通州段)范围内城市家具设施设置以“庄严、沉稳、厚重、大气”为导向,色彩形象凸显北京时代风貌,塑造规整有序、沉稳大气的形象气质。行政办公区及广渠路东延长线路段范围内城市家具设施设置应保障政务环境规整,严格限制城市家具数量和类型,不宜过多装饰,塑造庄重大气、沉稳内敛的行政片区风貌。
运河商务区范围内鼓励智慧型城市家具设置,并进行双语标示。城市绿心范围内城市家具设施应严控设置高度与体量大小,形式、色彩与自然环境相协调,提高城市家具设施亲民性、便利性和实用性。滨河区域鼓励采用简约现代的设施风格,展示大运河文化品牌形象,突出高低错落的空间形态。
此外,部分区域城市家具也可进行艺术化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