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周潇枭 北京报道 在2025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民营企业座谈会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进行全面部署,可以预判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将是民主党派及委员代表们相关提案议案的重要主题。
民营企业座谈会指出,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
2月24日,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二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该草案2024年12月份提交一审,目前已经进入二审程序,反映出各方对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高度认同。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围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出台了系列务实举措。比如,江苏、浙江、山西、广东等多个省份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旨在推动支持民企发展的政策更好落地,切实解决民企遇到的问题。
民营经济促进法加快出台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重要部署,要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2024年12月中旬,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25年标志性改革举措进行部署,其中一项就是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
目前,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在加快推进。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草案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国家依法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草案还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旨在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2月24日,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围绕民企的一些重点关切,增加了新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民营经济组织收取费用,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不得向民营经济组织摊派财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立法的目的是要提振民营企业的信心,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草案的基本框架很好,但是仍需精准打磨。在草案的总则部分,应明确以下六项核心原则,即地位平等、共同发展、公平竞争、互利合作、平等监管和平等保护。比如,应促进民企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要禁止宏观调控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歧视民营企业或对某些企业揠苗助长的做法,任何企业的沉浮与枯荣依靠市场选择。在涉及民营企业权利的法律规范中,应扩大民营经济的自由发展空间,明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自治理念,凡是涉及民营企业的权利和行为的尽量善意对待。
细化完善民企权益保护,是部分代表委员的重要关切。近日,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国家存在缺乏统一完善的民营经济保护法律规范体系、相关政策操作性不强、法律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有限等问题,因此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就显得尤为必要。今年全国两会,彭静将继续关注民营企业,她拟提交建议完善民营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今年也将继续提交涉及民企保护的提案。皮剑龙接受媒体记者采访表示,今年拟提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厉纠治违规异地执法的提案”,为促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民企开放
民营企业座谈会指出,要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同时要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违法行为,都不能规避查处。要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政策,提高政策精准度,注重综合施策,对企业一视同仁。要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立足实际,统筹抓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
这些部署后续将转化为各部门的具体工作。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表示,将尽快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好“非禁即入”要求。细化举措,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等向民营企业公平开放,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
2024年民企参与重大基础设施迈出一大步,2025年拓宽民企发展空间有望取得新进展。202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核准了五个核电项目,这五个项目民企持股比例均达到10%,较民企首次试水核电项目持股2%有明显提升。
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核电项目民企之一)副总经理徐亮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中央鼓励民企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得到了切实的落地。民企入股核电项目,具有很大的引导意义。这次核电项目对民营资本开放,超出了他们的预期。他表示,对于后续参与包括核电在内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充满兴趣。
复星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集团首席执行官方建宏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当前民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更多是环保、水务等规模偏小的项目,能源、铁路等大项目参与得少。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这拓宽了民营投资范围、提供了更多选择机会,提振了民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