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吉金罚决字〔2025〕25号
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不良认定不符合监管规定
罚款30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2
冯星(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
吉金罚决字〔2025〕26号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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