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制日报
书·法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2020年7月11日,由法制日报社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多开一点脑洞、多花一点心思、多出一点力量、多做一点贡献,引领和推动更多的人拿起笔来学法、写法,在不断“书·法”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是规范审判权行使主体、构建我国法官制度的专门法律,是完善法官队伍管理、提高法官职业保障的基本依据,也是法官依法履职、公正审判的重要遵循。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之后,法制日报社联合中国法官文联,将笔端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以下作品排名不分先后)
作品:法官法第五十一条
作者: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顾问 方晓春
法官法第五十一条 法官惩戒委员会审议惩戒事项的具体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商有关部门确定。
作品:法官法第五十二条
作者: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乐平市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汪锦红
法官法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设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维护法官合法权益,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作品:法官法第五十三条
作者:中国法官文联书法专业委员会会员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朱文健
法官法第五十三条 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将法官调离审判岗位:
(一)按规定需要任职回避的;
(二)按规定实行任职交流的;
(三)因机构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的;
(四)因违纪违法不适合在审判岗位工作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作品:法官法第五十四条
作者:山东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主任科员 董振和
法官法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法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
对任何干涉法官办理案件的行为,法官有权拒绝并予以全面如实记录和报告;有违纪违法情形的,由有关机关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为人的责任。
作品:法官法第五十五条
作者: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东阳市书法家协会理事 陈晓丽
法官法第五十五条 法官的职业尊严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法官及其近亲属打击报复。
对法官及其近亲属实施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威胁恐吓、滋事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从严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