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免)税已正式申报,
发现数据有误怎么办?
别担心!
新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上线。
企业撤回申报功能
一起获取新知识~
# 1.有哪些业务可以在这里申请撤回申报?
答:可以申请撤销的申报业务类型包括:免退税申报、免退税申报、自用购进货物申报、出口旧设备申报、非自产消费税专项退税申报、代理退税申报等。
# 2.使用这个功能需要什么场景?
答:
纳税人已向申报人提交数据信息,在税务机关批准前,纳税人发现申报中的数据信息有误或者自愿放弃申报的,可以提交撤回申报申请。纳税人要求撤回申请后,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
#三。特定处理路径
答: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我要缴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企业退(免)税申报。
处理流程图如下:
#四。退出有两个原因。
如果【原因一】申报错误申请撤回:发现在填写收据号码、出口发票号码、产品名称的数量和金额等方面有错误。它可以选择这个理由撤回申报。
提示:如果退(免)税原因为“因申报不实申请退(免)税”,相关申报资料在退(免)税完成后可继续申请出口退(免)税。
如果【原因二】自愿放弃申请撤回:在发现退免税政策不适用时自愿放弃申报业务,可以选择此理由撤回申报。
# 5.“取款申报”需要填写哪些信息?
小贴士1:申请撤回申报时,需填写第二栏“撤回申报的原申报业务类型”、第三栏“撤回申报的原申报日期”和第五栏“撤回原因”
在《 小贴士2:,》第4栏“原申报退批”栏填写原申报批次,没有原申报批次的不填写;
小贴士3:
对于退保原因,除上述事项外,还需填写第6栏、第7栏、凭证类别、第8栏,确定自愿放弃的具体关联号和凭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