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期简报实践科学发展观 全面引导法院执行工作 包河区人民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紧密围绕“推进科学发展、确保司法公正、司法规范、司法高效、司法为民”主题,稳步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转化,做到以科学发展观全面指导法院执行工作,为推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深入开展,注重科学发展,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在上级法院、区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创设了一系列执行新举措,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包河法院首次执行联络员工作会议召开后,法院牵头迅速与各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等协助执行工作的执行联络员进行主动联系,建立了执行动态网络,最大限度地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畅通了信息渠道,从源头上化解了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包河法院所聘请的21名执行联络员均为本辖区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的所长以及本区范围内各基层公安派出所的所长,他们今后的主要协助内容是配合、协助法院调查了解被执行人居住和财产状况,送达各类法律文书,必要时参与法院现场执行和财产保全;一旦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者有财产可供执行,将及时向法院提供信息;提供有利于执行的建议和方案。
从而协助法院从根本上扭转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避免了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人少案多、孤军奋战,进而形成合力。 除此之外,包河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不断强化“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积极与公安机关合作,合理分配警力,建立了全天候的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开24小时值班电话,通过媒体及辖区内一些居民区张贴公告的方式广泛宣传。
凡是已经向包河区法院申请执行,并已经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案件,其当事人或者其他群众,在合肥市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均可拨打法院值班电话或向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求助。包河法院执行局值班人员在接到当事人举报或公安机关的通知后,本市范围内确保3小时之内派员到达现场,及时予以处理。
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以此为突破点,已经顺利执结数起积案,获得好评。 截止目前,在全市集中清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进度统计中,包河区法院执行结案率已达93%,法院全体执行干警以对党的事业无悔的忠诚,对执行工作无比的热爱和超常的艰辛付出,紧密结合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我院的实践主题,为保护合法权益,体现司法公正、司法规范、司法高效、司法为民,最终取得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全面胜利而不断作出新的贡献./cq5zfy_other/other_content.asp?ClassID=96&ArticleID=12185市五中法院执行庭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11月3日,市五中法院执行庭召开了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
会上,执行庭副庭长邓德荣结合院长王中伟在本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对执行庭全体干警作了再次动员,强调各位同志要通过动员、学习,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以及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任务、主要原则和方法步骤。 执行庭副庭长邓德荣首先从全局高度深刻阐述了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并对开展实践活动作了统一安排及部署。
他指出,学习实践活动要围绕提高促进科学发展观能力为重点,贯穿于实际工作中,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进执行工作取得新的进步,执行干警必须紧抓机遇,认真学习,努力创造新突破,力争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有大的解放。 最后,执行庭庭长郭剑对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学习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讲究方法,扎实有序地完成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安排和任务;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好学习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加强领导监督,落实责任,统筹兼顾,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new/ReadNews.asp?NewsID=6508第76期(县法院以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第76期强化“五种意识” 突出实践特色 ——县法院以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县法院坚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深入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强化“五种意识”,即知即改,突出实践特色,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审慎处理好因金融危机和经济社会发展引发的各类经济纠纷,一季度,审理各类商事纠纷案件32件,标的123.9万元,制裁了违约行为,维护了经济秩序和社会诚信体系,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有序发展。二是强化维护稳定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审结此类刑事案件17件23人,判处有罪被告18人。同时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强化保障民生意识,重视解决事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