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在道路上行驶,经常要和交通警察打交道。
交通警察的职责是依法管理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纠正违章,处罚违章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遇有交通警察出示停车示意牌时,任何车辆必须停车接受检查。
除“停车示意牌”外,大多数情况下,交通警察用规范的手势示意驾驶员停车。 当交通警察发出停车信号时,驾驶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把制动踏板一脚踩到底或猛打转向盘,而应立即降低车速,开启右转向灯,向后面正常行驶的车辆示意,在交通警察指定的停车位置按规定靠右平稳停定车辆。
如在夜间,交通警察一般都用灯光信号辅助指挥,驾驶员要注意观察,及时停车。 驾驶员将车停稳后,应关闭点火开关,带齐随车证件,立即下车,接受交通警察的检查。
在同交通警察谈话时,最好站在车辆后侧,这样可以让其他驾驶员看到这辆车是停着的,在夜间能见度不佳的情况下,这一点尤其重要。如果确实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应主动承认错误,接受交通警察依据有关法规作出的处罚,切不可无理取闹,扩大事态,以致造成交通堵塞。
交通警察如果需要检查车辆时,驾驶员应主动配合,如打开车门、打开后尾箱等,并伴随交通警察检查。驾驶员如不服交通警察的处罚,也不能当场与交通警察争吵,应依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申诉。
驾驶员在停车接受检查过程中,遇到个别交通警察利用职权向驾驶员索取财物或交通警察罚款后不开收据、扣留驾驶证或行驶证、不开具暂扣凭证等违法违纪事件时,驾驶员可向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投诉。 。
目 录(第17期) 【调研园地】 ▲大走访“四忌” 【工作动态】 ▲巧借民力抓管理 共管共建见绩效 大走访“四忌” 陈 尚 柏政法干警大走访,是密切政法机关同人民群众关系的有效举措,是改善政法机关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是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科学发展的有效办法。
实践证明,“大走访”活动越深入扎实,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就高,社会反响就好,就会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笔者作为一名公安交警,近两年曾多次进村入户进行过民情调查,从中也发现一些值得注意的现象和问题,大致可以概括为“四忌”,现不惴冒昧作此拙文,以期诸君教正。
一忌“一窝风” 在大走访活动中,有的部门和单位为了突出体现大走访的“大”声势,或者是为了追求轰动效应,集中时间,全员发动,甚至连对外服务的“窗口”也倾巢而出,停止办公,这种做法有违大走访的初衷,显然不妥。一方面,机关日常工作不能影响。
为民服务,为民解忧,本是大走访的题中之义,机关工作人员全员大走访去了,老百姓上门办事找不见人,吃“闭门羹”跑冤枉路,摊到谁头上都有意见,岂能把“走”和“留”对立起来,舍其“熊掌”,丢其鱼肉!另一方面,机关工作人员“一窝风”都下到基层、农村去,人多面广,肯定会惊动当地的干部群众,也肯定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有扰民之嫌。大走访活动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效果,而不是浩浩荡荡的声势,更不是借走访而去作秀。
因此,在开展“大走访”时,要根据本单位和接访单位的工作、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走访日程,调剂走访人员,严格走访要求,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政法机关走访的诚意和真心。 二忌“一阵风” 有的部门和单位为了完成走访任务,把大走访当作一项突击性工作,在很短的时间内把走访对象“晃”一遍,就算把任务完成了,就象雾里看花,心中无数,这种走马观花的“阵风”式走访,不可能全面细致地了解基层与群众的困难与诉求,不可能为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不可能与基层与群众建立血肉般的亲密关系。
须知信任和感情不是一朝一夕一言一事就能建立的,需要有真感情,需要深接触,象走亲戚、交朋友一样,常来常往,常走常访,才会彼此了解,彼此沟通,最后达到心心相印,息息相通,才会得到群众的认同。对此笔者深有体会。
'08年3月,笔者与同事冒着霪雨来到羊楼司油铺村走访,该村因计生工作问题,村支书被撤职,新任支书尚未产生,因而村里没人安排接访。我们只好找到原支书说明来意,原支书很是感谢我们对他的信任,但表示不在其位难谋其政,我们只好折返。
几天后,我们顶着大雨,踏着泥泞又来到村里,正值镇挂点干部在村召开党员、组长会考察支书人选,我们没去打扰,便直接走访了部分农户。又过数日,我们再次与村里联系大走访事宜,原支书被我们的诚心所打动,表示新支书没上任,你们就来找我。
在他的引导下,我们走东家串西家,听到了老乡们的许多肺腑之言,收集到了许多宝贵的建议与意见,还了解到了好几条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启示,就是大走访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群众工作,要建立一种长效机制,不能一锨成井,一蹴而就,更不能一“风”而过,一去不返。
三忌“一厢情愿” 大走访是由政法机关干警与基层群众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工作,立足点在基层、在群众。要访出真情,访出实效,就不能搞“我什么时候有空”、“我什么时候需要”的单边式“强访”、“硬访”。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这种不择天时地利人和的走访,只会伤害对方感情,适得其反。'08年我们去羊楼司镇新和村走访,其时正是麻鞭水响闹春耕之际,老乡都在田间地头忙碌,根本没空和你“闲谈”,甚至遭到讥讽。
我们立即有所醒悟,老百姓什么时候有空,什么时候需要,才是我们走访的最佳时机。于是,我们把走访安排在农闲之时,安排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土地调整等重大活动之时,这样,群众有时间又觉得政法干部在场,办事会更公正透明,还可避免一些不该发生的纠纷。
我们还把走访的 时间与村、组开会、村民操办红白喜事等群众性聚会同步安排,既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又由于人员的相对集中,便于随机与群众交流,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忌“只走不访” 有些部门和单位以手头工作忙、案子压力大等作为理由,浮光掠影,蜻蜓点水,搞只“走”不访。
少数干警到挂点乡村走一遭,跟带“长”字的领导见个面,打个招呼,作个交代:上面检查问起来,就讲我们都走访了。这样做,不仅损害了自身形象,还助长了形式主义的不良风气,更有甚者,借走访之名,行玩乐之实,人未走下去,电话就到了乡村干部家里,中午的饭、垂钓的池、本地的特产、好看的景致,一切都事先安排得井井有条。
老百姓看到警车乡里转不是在忙正事,而是象旅游休闲,不免心生反感,其负面效应可想而知。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大走访考评督查机制,刹一刹虚浮之风,扬一扬求真之气,促使今后大走访真正走出民心,走出和谐,走出形象已是势成必然。
(作者系临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股副股长) 巧借民力抓管理 共管共建。
机动车驾驶员在道路上行驶,经常要和交通警察打交道。交通警察的职责是依法管理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纠正违章,处罚违章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遇有交通警察出示停车示意牌时,任何车辆必须停车接受检查。除停车示意牌外,大多数情况下,交通警察用规范的手势示意驾驶员停车。
机动车驾驶员在行车中,遇到交通警察示意停车检查时,具体做法
1、当交通警察发出停车信号时,驾驶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把制动踏扳一脚踩到底或猛打方向盘,而应立即降低车速,开启右转向灯,向后面正常行驶的车辆示意。在交通警察指定的停车位置按规定靠右平稳停定车辆。如在夜间,交通警察一般都用灯光信号辅助指挥。驾驶员要注意观察,及时停车。
2、驾驶员将车停稳后,应关闭点火开关,带齐随车证件,立即下车,接受交通警察的检查。在同交通警察谈话时,最好站在车辆后侧,这样可以让其他驾驶员看到这辆车是停着的,在夜间能见度不佳的情况下,这一点尤其重要。如果确实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应主动承认错误,接受交通警察依据有关法规作出的处罚。切不可过于激动,无理取闹,扩大事态,以致造成交通堵塞。
3、交通警察如果需要检查车辆时,驾驶员应主动配合,如打开车门、打开后尾箱等,并伴随交通警察检查。
4、驾驶员如不服交通警察的处罚,也不能当场与交通警察争吵,应依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申诉。
5、驾驶员在停车接受检查的过程中,遇到个别交通警察利用职权向驾驶员索取财物,或交通警察罚款后不开收据、扣留驾驶证或行驶证不开具暂扣凭证等违法违纪事件,驾驶员可向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投诉。
交警查车,可以查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
交警的职责:
1、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对伤残程度进行重新评定、对车辆损失的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2、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
3、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4、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
5、负责交警部门科技项目的开发、科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
下一篇:情况简报稿(记录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