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1 695—1 765),名燮(xiè),字克柔,号板桥。江苏兴化县人。他生于日渐破落的书香门第
郑板桥擅画兰、竹、石,间作梅花、古松等。他不仅是一位著名的画家,而且是一位优秀的现实主义的诗人。他的书法,标新立异,自成一体,堪称稀世之珍。故时人称他“三绝诗书画”,不为过誉。
他还根据长年的创作总结出“眼中之竹”、“胸中之竹”、“手中之竹”三个不同的创作阶段。“眼中之竹”是客观存在的自然实景,是对自然观察和从中体验的灵感;“胸中之竹”是艺术创作的构思,一手中之竹”是艺术创作的实现。正由于郑板桥有了正确的理论指导,故在他一生创作的大量的优秀作品中形成了清新、秀逸、劲健的艺术风格.从而为文人画的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画墨竹,多为写意之作。一气呵成.生活气息十分浓厚,一枝一叶.不论枯竹新篁,丛竹单枝,还是风中之竹。雨中之竹.都极富变化之妙.如竹之高低错落,浓淡枯荣.点染挥毫,无不精妙。画风清劲秀美,超尘脱俗,给人一种与众不同之感。他自题《墨竹图》:“在纸中者,有在纸外者。此番竹竿多于竹叶其摇风弄雨,含霜吐露者,皆隐跃于纸外平!
清乾隆年间,郑板桥正在外地做官。忽然有一天,收到老家务农的弟弟郑墨的一封信。老弟兄俩经常通信,然而这一次非同寻常。原来弟弟想通过哥哥出面,到当地县令那儿说说情。这一下子弄得郑板桥很不自在!这郑墨粗识文墨,原也不是个好惹是生非的之徒,只是这次明显受到欺负!原来,郑家和邻居的房屋有共同的一堵墙。郑家想翻修老屋,邻居出来干预,说那堵墙是他们祖上传下来的,不是郑家的,郑家无权拆掉。其实,这契约上写得明明白白的这堵墙是郑家的!邻居借光盖了房子。这官司打到县里,尚无结果!双方都难免请人说情!郑墨自然想到自己做官的哥哥 便写了这封信!想来有契约,加上哥哥说情,官官相护么!这官司肯定是必赢无疑的!郑板桥考虑再三!给弟弟写了一封息事宁人的信!还寄了一个条幅!上面写着吃亏是福!还另附了一首打油诗!
千里告状为一墙,
让他一墙又何妨;
万里长城今犹在,
何处去找秦始皇?”
郑墨接到信羞愧难当!当即撤了诉状!想邻居表示不再相争!那邻居也被郑氏兄弟的表示也不再继续闹下去!于是两家重归于好!依旧共用一堵墙!这在当时一直传为佳话!
郑板桥的意思无非就是说钱财乃身外之物!不值得相争!像长城这样宏伟的工程!秦始皇死后尚是不能拥有!将国比家也如此!人赤条条来到这世上又赤条条的归复黄土!争来争去没任何意思!还要惊动官府!伤财伤和气!~
1、郑板桥印章 他用印章,提醒自己勿忘故乡。
郑板桥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出生于江苏兴化(当时归属扬州),因此,他有一印章是“扬州兴化天”,以此提醒自己时刻不要忘记故乡。他还有一方印,叫做“雪婆婆同日生”,板桥自述当地民俗以十月二十五日为雪婆婆生日,他于这一天出生,故有此印。
求学期间,明代艺术大师徐渭(字文长、号青藤山人)是郑板桥崇拜的偶像,板桥赞其书画“翰墨馨香,笔势惊人,如狂风,如云朵,如银河,如烟霞,变化万端,美不可言。”板桥还称徐渭“才高而笔豪,而燮亦有倔强不屈之气,所以不谋而合”。
崇拜之极,板桥请治印高手吴于河刻一印:“青藤门下牛马走”,意即愿在徐渭门下执仆役之礼,心甘情愿为其效劳。郑板桥是康熙时期的秀才,雍正王朝的举人,乾隆年间的进士,因此他就有了“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的印章。
2、板桥智售过期扇 清朝的郑板桥在晚年时,曾在潍县当县令。秋季的一天,他微服赶集,见一卖扇的老太太守着一堆无人问津的扇子发呆。
郑板桥赶上去,拿起一把扇子看,只见扇面素白如雪,无字无画,眼下又错过了用扇子的季节,自然也就没有人来买了。 郑板桥在询问的过程中得知老太太家境贫困,决定帮助她。
于是,郑板桥向一家商铺借来了笔、墨、砚台,挥笔泼墨。只见冉冉青竹、吐香幽兰、傲霜秋菊、落雪寒梅等飞到扇面上,又配上诗行款式,使扇面诗画相映成趣。
周围的看客争相购买,不一会儿功夫,一堆扇子便销售一空。 3、板桥妙语斥小偷 郑板桥辞官回家,“一肩明月,两袖清风”,惟携黄狗一只,兰花一盆。
一夜,天冷,月黑,风大,雨密,板桥辗转不眠,适有小偷光顾。他想:如高声呼喊,万一小偷动手,自己无力对付,佯装熟睡,任他拿取,又不甘心。
略一思考,翻身朝里,低声吟道:“细雨蒙蒙夜沉沉,梁上君子进我门。”此时,小偷已近床边,闻声暗惊。
继又闻:“腹内诗书存千卷,床头金银无半文。”小偷心想:不偷也罢。
转身出门,又听里面说:“出门休惊黄尾犬。”小偷想,既有恶犬,何不逾墙而出。
正欲上墙,又闻:“越墙莫损兰花盆。”小偷一看,墙头果有兰花一盆,乃细心避开,足方着地,屋里又传出:“天寒不及披衣送,趁着月黑赶豪门。”
4、开仓放粮 乾隆十一年(1746年),郑板桥调任潍县知县。恰逢潍县遭遇百年不遇的灾荒,百姓卖儿鬻女,四处逃亡,饿殍遍野,民不聊生,甚至出现“人相食”的惨状。
郑板桥到任后,经常微服私访,深入民间考察灾情。 面对如此严重的灾情,郑板桥寝食难安,于是接连上书朝廷,要求开仓赈济,以救百姓于水火。
有些富户巨贾又趁火打劫,囤积居奇,高价售粮,致使“斗粟值钱千百”。朝廷对上奏迟迟不复,在万般无奈中,郑板桥冒着丢官和杀头的危险,决定开仓赈济,让百姓持券借贷。
郑板桥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县丞和典吏,听取他们的意见。他们认为,私自开仓犯刀剐之罪,千万不可操之过急,还是等上面批示下来后再做打算为好。
板桥听了生气地说:“此何时?俟辗转申报,民无孑遗矣。有遣,我任之!” 5、郑板桥之暖老温贫 郑板桥出世以后,祖辈富有家业已渐衰败。
虽有田产,也雇过佃户、女佃等人,但家中生活也比较清贫。板桥在《七歌》中追忆自己童年“时缺一升半升米,儿怒饭少相抵触”,便是当时窘迫生活的写照。
乾隆七年,奋斗半生的板桥终被派往山东范县任职。虽说官职仅七品,毕竟薪俸固定,不再靠卖字画和授私塾的微薄收入来维持生计。
过了数年,板桥将积蓄的俸钱让堂弟带回,后来怕他开支不当,就专门写家书一封,叮嘱堂弟将钱“挨家比户,逐一散给”亲朋故友、旧日同学。 “其余邻里乡党,相赒(zhōu)相恤,汝自为之,务在金尽而止”(《范县署中寄舍弟墨》)。
还有一次,板桥得知家中新置田地秋收达五百斛(约合二百五十石),专门写信告知家中:“天寒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家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