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说的香港源国际贸易公司我不知道是不是非常传销 , 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怎么样来判断他是不是传销 .
真正的直销经营和非法传销最根本的区别就是非法传销是从你身上诈财
而正规的直销公司则销售实际的商品 。
非法传销通常也是以公司的组织出现 ,有些也有店面 ,和许多公司在形态上很相似 。
但非法传销在人会时要收取巨额入会费 ,或是购买大批的货品
而且不能退货 ,或是退货条件相当苛刻 。
他们的会员必须找人来垫底 ,把货品直销给下线才能赚到钱
否则就要囤积大批的货品 ,造成货塞满屋,经济上受到极大损失。
1、网络传销的表现形式
一是利用所谓的“信息网络营销”模式,推销虚拟产品的网络传销模式。其主要表现形式是以电子商务、投资理财、网络游戏、资本运作等名义,通过在互联网上销售所谓的“网络远程教育”、“网络工程”、“私募基金”、“原始股”、“基金”、“网络游戏币”等虚拟产品,大力鼓吹网络致富的神话,吸纳会员。参加者按照网上信息的指示,向上级交纳一定的“入门费”后,即可获取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并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会员可以利用该网站以同样的方式发展他人加入,并可依据其发展下线的多少,从下线交纳的钱款中获取一定比例的报酬。
二是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并发展下线的网络版传统传销模式。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以购物网站为依托,销售化妆品、服装、医疗器械、通讯设备甚至骨灰安放格位、绿化林地等实物产品,并制定一套所谓的“会员奖励”制度,要求被发展人员以认购商品的方式交纳入会费用,成为会员后取得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所购买的产品金额为依据计算和提取报酬。
三是通过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的网络传销模式。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是,传销组织者依托网络,通过发布点击广告或浏览网页可以赚钱的信息,诱使用户成为会员。用户通过缴纳一定的“系统服务年费”获取会员资格,同时取得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注册会员可每天在其系统平台上点击系统提供的广告来获取一定报酬。同时,注册会员通过其平台介绍他人注册,每介绍一人可获取一定奖励,注册会员可以无限制发展他人加入,并从中提取报酬。(由重庆市工商局提供)
2、警惕网络传销,提高防范意识
网络传销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传销形式,主要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其惯有的欺骗手段:一是传销组织往往打着“网络销售、“电子商务”等旗号。有的还宣称自己是国家引进的最先进的营销模式,已经过某某部门认可、已获得国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头衔,千方百计诱骗他人加入;二是利用互联网发布传销信息,并要求参加者缴纳相应费用。目前传销人员还通过批量发送邮件、网上论坛、聊天工具等大肆发送传销信息,诱骗他人购买所谓的产品,取得加入资格。三是以发展他人加入为手段,并许诺高额回报。传销组织往往声称,只要按照规定的方式发展他人加入就可以获得报酬,发展的人员越多赚的钱就越多。往往编造亲身经历现身说教,并列出所谓的赚钱公式,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使其上当受骗。
除以上惯用的欺骗手段外,传销人员往往会在网上发布自己的账号或者汇款地址,上下线之间一般通过银行、邮政汇款来收取入门费等费用,发放“回报”。与传统的传销形式不同的是,网上传销以互联网为依托,组织者在网上发布传销信息,参加者浏览、接收信息,按照信息指示操作加入,通过网站继续发展人员,并反馈个人账户资料、发展下线情况等信息,形成“信息链”;在资金流转上,通过银行汇兑、邮政汇款实现收取钱财,发放回报的流程,形成“资金链”。同时,传销组织一般没有真正的商品销售,活动完全依靠“信息链+资金链”运作。具有活动隐蔽性强、交易行为虚拟化、参与主体分散、地域跨度广且界限模糊等特点。
因此,广大网民可以根据上述基本手法来辨别网络传销行为,或者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进行咨询。如果发现了网络传销行为,或者已成为网络传销行为的受害者,应当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并及时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举报。同时,不要参与网上传销,不要在网上发布传销信息。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九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传销信息的就属于违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将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要结合实际,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采取重点防控,使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工厂、进市场,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要认真研究参与传销人员的心理特点、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原因,把握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切实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宣传工作指导思想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宣传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构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长效监管机制,突出重点,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广大群众识别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和直销企业依法经营意识,从源头上遏制传销活动蔓延的势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宣传工作重点内容
(一)定期向社会公布警示提示、典型案例,分析传销惯用手法、揭露传销欺骗本质,帮助群众提高识别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
(二)围绕传销刑事入罪工作,对打击传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集中宣传,形成强大声势。
(三)配合“迎国庆60周年”开展的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对传销活动相对集中地区和传销人员流出流入较多地区,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会同教育、公安、劳动等相关部门,针对大学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五)结合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居(村)民和外来人口的宣传教育力度。
(六)加强《直销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政策引导,增强企业依法经营的观念和意识,指导直销企业加强对直销员的教育和直销活动的规范。
三、宣传形式
(一)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进行专题报道,加大宣传力度。
(二)积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采取专家连线讲座或访谈、宣传短片、网上调查、网上签名、公益广告、发布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进行有效宣传。
(三)组织开展现场咨询、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知识问答、专家讲座、志愿者签名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帮助群众提高识别防范能力。
(四)采取张贴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知识,揭示传销的特点、手段、欺骗本质和严重危害。
(五)采取座谈会、约见等形式,向直销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直销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加强自律。
四、宣传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贯穿于日常监管工作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安排,保障经费支持。
(二)形式多样,务求实效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各种现代信息手段和宣传资源,尤其是注重发挥网络媒体的作用,以更加通俗易懂的文字影像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形式、多角度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认真研究参与传销人员的特点、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原因,广泛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要结合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宣传,切实抓好以“防”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采取重点防控,使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进乡村、学校,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向校园、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渗透蔓延,从源头上打击传销违法活动,营造防范、抵制和打击传销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
传销公司最常用的话是“让你在消费的同时赚钱”,这是鬼话,消费就是消费,赚钱就是赚钱。把消费当职职业,永远也别想赚钱。
二、不见兔子不撒鹰。所有传销公司都是为了一个字“钱”,你凭什么给钱他,一定想清楚:是他有你需要的产品?还是他有你需要的服务?都没有,只是为了他能给你一个事业。
如果是这样,那么,你就该你问他要钱了。三、商业界有一规矩,那就是一切关系的建立都要签订合同。
合同是保证双方平等互利的必要工具。特别是公司与个人发生劳资关系,中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是一定要签订合同的,正规公司都会主动与你签订合同的。
如果对方丝毫不谈合同,甚至拒绝签订合同,那他一定不地道,离他远点。四、不要感情用事。
传销公司一般是熟人找熟人。有句话,叫朋友不言商。
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不要因朋友感情害了自己。有的人,只要朋友邀请,就什么都不问,不明不白的跟着干,结果是陷入迷局,不能自拔。
五、审查资质。参加一家公司也好,接受一家公司的推销也好,首先,应了解一家公司的资质和信用。
平常我们去百货公司或超市购物,我们也许不用这么劳心,因为,这些都有超帮我们做好了,他们的进货渠道一般是经过认真筛选的,而且,他们还要接受有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但当我们自已独立接受一家公司时,你就必须靠自己来了解他的资质。
一般可以结合以下方式来证实:1、从网上查询;2、从其营业地的工商部门查询;3、要求对方出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要求对方出示开户许可证书;5、要求对方出示税务登记证书和代理授权书。
二大学生如何预防传销
一、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传销公司最常用的话是“让你在消费的同时赚钱”,这是鬼话,消费就是消费,赚钱就是赚钱。把消费当职职业,永远也别想赚钱。二、不见兔子不撒鹰。所有传销公司都是为了一个字“钱”,你凭什么给钱他,一定想清楚:是他有你需要的产品?还是他有你需要的服务?都没有,只是为了他能给你一个事业。如果是这样,那么,你就该你问他要钱了。三、商业界有一规矩,那就是一切关系的建立都要签订合同。合同是保证双方平等互利的必要工具。特别是公司与个人发生劳资关系,中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是一定要签订合同的,正规公司都会主动与你签订合同的。如果对方丝毫不谈合同,甚至拒绝签订合同,那他一定不地道,离他远点。四、不要感情用事。传销公司一般是熟人找熟人。有句话,叫朋友不言商。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不要因朋友感情害了自己。有的人,只要朋友邀请,就什么都不问,不明不白的跟着干,结果是陷入迷局,不能自拔。五、审查资质。参加一家公司也好,接受一家公司的推销也好,首先,应了解一家公司的资质和信用。平常我们去百货公司或超市购物,我们也许不用这么劳心,因为,这些都有超帮我们做好了,他们的进货渠道一般是经过认真筛选的,而且,他们还要接受有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但当我们自已独立接受一家公司时,你就必须靠自己来了解他的资质。一般可以结合以下方式来证实:1、从网上查询;2、从其营业地的工商部门查询;3、要求对方出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要求对方出示开户许可证书;5、要求对方出示税务登记证书和代理授权书。
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 教思政〔2007〕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公安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按照**的统一部署,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查处重点案件,建立健全工作格局和体制机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打击传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传销活动在一些地方仍顽固存在,有些传销组织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不择手段地利诱欺骗高校学生,学生上当受骗、误入传销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校的和谐稳定,引起了学生家长和全社会的关切。为加强宣传教育,严厉打击传销活动,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防止传销进校园的基本要求,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防止传销进校园,是依法打击传销的重要内容,是为高校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必然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在高校广泛开展禁止传销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帮助学生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要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及时解救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深刻认识传销活动向高校渗透的现实危害性,以对党、对人民和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严厉打击,切断传销组织向高校渗透的渠道,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 二、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导作用,把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同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结合起来,采取专题讲座、形势报告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帮助学生了解传销的危害、防范传销的基本知识及打击传销的政策与法律法规。要把防范传销作为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离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有声有色、入心入脑的专题教育。
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校报校刊、校园网络等各种载体,通过召开座谈会、散发宣传资料、组织专题展览等多种形式,营造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和指导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要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把讲解专业知识、剖析典型案例、组织受骗人员现身说法等生动直观的教育方式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增强识别传销的能力,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要根据需要,定期选派执法人员深入高校开展专题讲座。
三、进一步加强高校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管理,防止传销向高校学生渗透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把防范传销进校园工作同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加强维护高校稳定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学校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要加强对校内讲坛、论坛、讲座和报告会等的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严禁任何传销组织及人员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蛊惑及诱骗活动。
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学生参与传销活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映,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作用,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班级、宿舍,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一旦发现学生有参与传销的苗头,要及时教育阻止。
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学生方面的优势,注重依托班级、社团等组织形式,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把抵御传销的客观要求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要针对寒暑假以及学生开展社会实践、联系工作等重点时段,突出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法,加强对外出实习学生、毕业班学生等重点学生群体的教育和管理。
要做好受骗参加过传销活动学生的教育、安抚工作,消除不良影响和隐患。对极少数不服从教育管理,多次参加传销活动或在传销活动中起重要作用的学生,要按照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四、集中力量查处重点案件,严厉打击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群众的举报、投诉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高校提供的被传销组织控制的学生情况和受骗学生所了解的传销组织情况,认真排查线索,及时调查处理。要加强对人才市场招聘信息及网络招聘信息的监管,及时清理以招聘为名诱骗学生进行传销活动的信息,查处发布虚假广告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封堵传销组织进行诱骗的渠道。
要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学生的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特种行业、出租房屋管理,注意发现线索,全力做好案件侦破和缉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
要依法严厉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
利益驱动。
很多人想借传销发财,改变自己的生活,大学生也不例外。他们社会接触面不广,往往急功近利,对生活的期望值过高,很容易被那些宣称能暴富的传销组织“洗脑”,上当受骗。同时,陷入传销组织的大学生大多来自农村,家庭较为贫困,一旦被骗,无法索回交出的钱,但又想挽回损失,于是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传销链强大的控制力。
大学生一旦进入传销链条,身份证、现金、通信工具等都被收走,传销组织天天对其进行“洗脑”,让他们相信那些天花乱坠的说法。同时,很多陷入传销组织的大学生性格较内向,朋友少,容易相信他人。
群体暗示和从众效应。
有关心理学专家表示,一件事,一个人讲得再荒唐,几个人在一起谈就不觉得荒唐;大家一起失败,痛苦就由大家共同分担;如果大家都被欺骗,反而不觉得被欺骗。这就是群体暗示和从众效应的作用。在群体暗示中,文化水平高的人更容易受到暗示,这是因为他们的求知欲和好奇心更为强烈。
学校管理层面的问题。
高校纷纷在后勤、教学领域启动改革,却忽视了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比如,学校实行学分制,大家各选各的课,一个宿舍、一个班的同学各有各的课堂。有的同学身陷传销组织,很长时间见不到人,周围的同学也不会觉得奇怪,学校管理部门也难以发现。
此外,传销活动往往披着合法公司的外衣,有的打着“特许经营”、“连锁销售”等看似时髦的旗号从事传销活动,带有很大的欺骗性,这也是涉世不深的大学生轻易上当的原因之一。
防范对策和建议:
加大打击力度。传销活动屡打不止,工商、公安等部门应一起商讨研究一个综合治理的办法,包括思想宣传教育、集中专项行动、典型案件分析、受骗上当人员现身说法等,适当时间召开会议,作出部署。多部门共同打击,形成打击传销合力。
不断加强宣传,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工商等政府部门要在高校中不断加强打击传销典型案例剖析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坚定大学生抵制传销的决心;加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和法律意识教育,使他们不再成为“不识人间烟火”的“温室花朵”;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传销的危害、常用的欺骗手段,使大学生提高识别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
提高发现能力,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往往伴随着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经营、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行为管理、税收、金融、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隐患。
培养大学生志愿者成为反传销新力量。打击传销除了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外,社会力量也是巨大的。反传销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需要政府的支持,更需要广大有社会责任感的群众一起站出来。培养大学生作为反传销新力量,是解决当前高校学生误入传销陷阱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