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的春节,栾庄乡审时度势,主动出击,三举措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
一是强化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等方式,加强《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强化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商家遵守法律的自觉性,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截至目前,已印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悬挂过街标语10余条。二是强化检查力度。乡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联合乡派出所人员组成春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组,重点对小饭馆、小超市、食品加工点、农贸市场等食品安全易发地重点检查,严把市场入口关,确保群众吃上放心食品。截至目前,对乡内4家餐馆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问题5处,提出整改意见7条。三是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的落实,对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整改意见书,跟踪督查落实整改,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一、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引起死亡;
2.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3.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
4.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
5.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不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
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在按规定剂量正常应用药品的过程中产生的有害而非所期望的、与药品应用有因果关系的反应。在一种新药或药品的新用途的临床试验中,其治疗剂量尚未确定时,所有有害而非所期望的、与药品应用有因果关系的反应,也应视为药品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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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库房向药房发放药品的管理有:① 药品库房宜定期发药,其他时间不对外发药(抢救除外)。
库内药品一律不 外借,也不得凭处方、借条来药库取药。② 药品出库时必须复核品种、剂型、数量、质量、有效期、单价,核对无误 后由管库人员签字,方可出库。
发药时不得随意更改数目、品种,如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双方签字,以示负责。 ③ 领药人员领药时必须认真清点,核对无误后领出。
④ 库房需设各类药品明细账,管账人员凭入库单入账,凭领药单据出账及月 底结账。库内药品出库后不做报销,月底依据各室(组)结账报来的实际消耗数字销账。
消毒用品、化学试剂也应设有账目。管账人员凭入库单入账,凭领药单据出 账报销及月底结账。
⑤ 药库设有药品金额账。药品会计凭进货发票及入库单按规格、品名计算金 额后入账,凭领药单据计算金额后出账。
同时负责计算进销差价,月底依据库内实际进、销数字计算药品进、销金额及库存金额。⑥ 保管人员要随时检查药品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发出。
有期限药品到期前个月不得再发出。 报残品种需填写一式四份报残单,批准后销毁。
⑦ 药库账目、入库单、领药单据等年终转账后封存,保留3年备查,3年后统 一申请批准后销毁。⑧ 按时调整、更改有关药品调价,严格执行药价政策和招标采购。
⑨ 发现药品残损,需及时查明原因,进行登记。并填写《药品报残表》(包括 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报残金额、报残原因、签字),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报残手续。
发现原包装药品短缺、破损严重、发霉、变质等药品质量问题应登记填表,经 批准后由药库与进药单位联系退货。
1.表示对疗效有十分把握。广告中使用绝对化语言宣传产品疗效,如“疗效最佳”、“彻底治愈”、“药到病除”、“根治”、“根治不反弹”、“安全无副作用”等;渲染、夸大产品疗效,如“根治顽症”、“一瓶(盒)见效”、“药效特强”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承保”等广告语,凡是使用了这类语言的广告均是违法药品广告。
2.谎称攻克医学难题。目前,人类有一些病症尚无特殊治疗药物,有待医药科学界的进一步研究探索,如癌症、类风湿关节炎、糖尿病等。违法药品广告针对患者求医心切的心理,打出疑难杂症特效药的幌子,误导患者作出错误的选择。
3.像推销一般商品一样做药品推销。国家工商总局早有规定,禁止审批和发布任何有奖销售、让利销售及馈赠、降价等形式的药品广告。但目前有些广告主无视国家有关规定,仍然在搞“爱心大赠送”、“买一送一”、“千万元送药大行动”等。这类宣传手段,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人获赠误服,后果不堪设想。
4.利用患者、专家、医疗、科研、政府机构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以虚假的患者用药效果误导消费者对号入座;借专家、权威科研机构的威信吸引消费者;借在某些国家的多个医疗机构临床成功等宣传误导患者。
另外,国家规定一则合法的药品广告必须有药品通用名、药品生产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等内容,如果该药品有禁忌的还需要说明;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广告或者以其它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只能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药品广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禁止发布广告;保健食品广告中,不能宣传可以治疗某种疾病,如可以治疗糖尿病、肿瘤等内容。
特别提醒:在街头发放的各种小广告,特别是治疗肿瘤、疑难杂症等形式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小广告,一定要特别警惕,防止上当。
通过以上所述,您会很轻松的辨别出虚假违法违规宣传的药品广告,当您发现这些广告时,请不要忘记向工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