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内蒙古自治区龙头企业与央企采取联合体形式参与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同时,积极引进优秀区外企业,鼓励本土企业走出去。”内蒙古住建厅副厅长刘建华21日在此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内蒙古正在为受疫情等影响的建筑企业纾困解难,出台新举措。
刘建华表示,近年来,由于受疫情影响加之建筑市场需求不足,内蒙古建筑业企业面临生存与发展的双重压力,亟需纾困解难。为此,内蒙古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举措》)。
刘建华说,在纾困解难层面,内蒙古鼓励建筑企业创新研发,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清理取消中小微、民营建筑业企业参与投标或承揽业务的各类限制条件。
内蒙古住建厅建筑市场处处长张光峰介绍,受新冠疫情及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内蒙古建筑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主要集中在承揽项目数量减少、资金流转压力加大、材料供应更为紧张、劳动力数量不足、高层次建筑行业人才缺乏等方面。《若干措施》正是在此背景下推出的新举措。
《若干措施》显示,内蒙古将全面推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鼓励担保机构对信用良好的企业降低担保费用,简化担保流程;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向企业违规收取贷款承诺费等不合理费用;要求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健全人工费动态调整机制和主材价格涨跌风险分担机制,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中新网 记者 赵永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