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的有哪些项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是一个为征收增值税而暂时发布的条例.征收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经修订后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公布.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免征增值税的有哪些项目?】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上一篇: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