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看的很快,大概也是因为我更加喜欢读小说,因为好的小说,总能轻易抓住人的欲望,希望不知疲倦的读到最后一页。
这是一本关于友情和爱的书,非常普遍的美国小说的主题,爱本身就是最美国的普世价值。两个14岁的女孩,看上去非常不同,一个离经叛道,一个从小就是乖乖牌,却因为在萤火虫小巷相遇,进而维系了一生的友情。
哪怕其中一个因病去世,她们也都是一辈子的朋友。故事于是从70年代一直讲到千禧年。
这三十多年里,她们经历着青春期,叛逆期,从学生时代到各自进入社会和家庭生活。一个成了家喻户晓的新闻主播,一个成了三个孩子的母亲,和年少时候一样,她们的生活永远不同,因为本来她们就不一样。
但之所以会成为好友,也是因为她们相近。她们渴望被爱,被关注,渴望被认可,有各自的梦想。
更加重要的是,她们是彼此成长的见证。要说谁最熟悉自己,那就是有着三十年友情的对方。
你不是我,却又像世上的另一个我。当然三十多年的友情并不容易维持,乖乖女以及后来的家庭主妇凯蒂向来是最先道歉妥协的那一方,因为她知道酷女孩以及后来的事业女强人塔利是不习惯说道歉的。
这就是最简单的爱了。无论友情,还是爱情,不都是一样吗?她们也经历过彼此互相的误解,或者对梦想的不同认识,对爱情的不同看法,对新闻事业的不同追求,但最终,只要说一句:我需要你。
那么所有的误会不解矛盾都会冰释前嫌,因为这就是朋友最基本的忠诚和定义。所以你会为了这样纯粹长久的友情感动,羡慕。
当然,这两个不同的女性,也让你看到不同女性对于家庭和事业的选择。作为酷女孩,塔利选择了事业和梦想。
所以她从中学开始就一直坚持并且为此奋斗,无论是从不间断地给报社写信,或者是收集新闻信息,还有自学传播学内容,工作有每天都凌晨三四点起床,熟悉各种新闻事件,如此追求梦想的劲头都让人自愧不如。所以,她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新闻主播,因为她一生都在为新闻事业奋斗。
可是中间会有迷茫,因为想要的成功越来越巨大,对现状越来越不满足,所以会在好友丈夫受伤时还在想着采访到受伤的人和好友来作为独家上头条。也瞒着好友,偷偷为她安排现场直播,企图利用她和女儿糟糕的关系来做案例剖析。
而到四十好几以后,每天面对无数的光鲜亮丽和回家的落寞安静,也会反省自己的追求。为了事业付出了太多,所以最后不得不思考是否值得?想要人前的成功,又想背后的温馨家庭,于是迷茫是否自己太不容易满足,太贪婪的要求太多?而这种欲望和贪婪,我想我至少有,也在努力平衡。
所以可以引起共鸣和思考。 另一个乖乖女,更加容易爱和渴望爱,所以最后和深爱已久的人结婚(而她的丈夫,在之前其实更欣赏和心仪的是自己的好友塔利)。
为了家庭,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和梦想,因为孩子要照顾,家庭要打理,丈夫的事业要支持。总是以孩子大了,生活稳定了再出去找工作为理由而延迟自己追求梦想的时间。
等到孩子真的上学了,已经几年过去了,她发现面对孩子上学以后的空空的家里,自己的生活也空了。因为她丢失了自己的生活。
而又长期不自信,总是纠结丈夫曾经心仪的最初对象不是自己,而是自己优秀的好友塔利。长久的家庭生活让她很少想到自己,也失去了自信。
于是她开始继续求学,准备发展她的特长——文学。然而此时二胎来了,还是一对双胞胎。
所以写小说学文学的时间又推迟了。一年年里,第一个孩子长大了,进入青春期了,开始叛逆了。
凯蒂不得不花时间怎么和孩子斗智斗勇,还得不到孩子的理解,母女整天像仇敌。于是失去自我又自卑的凯迪抑郁着,难过着,找不到发泄,渐渐身心俱疲。
这也是最后让她得病的原因之一了。这个女性的故事,又跟现在我们非常相近。
因为谁都会面对这样的问题。选择爱和家庭是大多数的方向,可是我总是不停提醒自己,不要失去独立的自我。
以后有孩子,也要保持自己的距离。适当的距离,让每个人都在安全的区域自由潇洒,正确的爱,并不是为此付出所有,牺牲自己。
你不能说两个女性的选择谁更正确,这本来就不是是非题。对我而言,我可以看到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也看到它们各自的极端。
比如极端的投入事业和工作,丢失了生活。比如极端的投入家庭和孩子,丢失了自己和梦想。
如何找到平衡,这大概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而至于两个女性不同的性格,家庭的成因也是很大的原因。
我再次概叹,家庭的氛围和家长的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有着巨大的影响。就是因为一个吸毒的总是抛弃孩子的母亲,塔利变得冷酷,不懂得怎么去爱,缺乏安全感。
就算到了四十几岁,她依旧对于母亲的抛弃耿耿于怀。从小家庭和睦的凯蒂,因为太想让自己的小家也和睦幸福,总是不会去拒绝,比如参与所有义工活动,为学校的各种事情操心,亲自给孩子做各种手工,亲自接送孩子上下学,给女儿立下很多的家规,以至于女儿在叛逆期,反而跟自己越走越远。
生性胆小的凯蒂不敢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家庭问题,自己本身的精神问题,总希望有一个美好的假象。所以才会觉得压力越来越大,直到最后力不从心。
家庭的环境,从一开始就影响着。
1. 人生是一段孤独旅程,但我遇见了你。你不是我,却又像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2. 人生中只有没做过的事会让我们遗憾。
3. 纵然一次次心碎,我们屹立依旧。
4. 好朋友就是这样,像姐妹和妈妈一样,总是能惹你火大、哭泣、心碎,即便如此,当你遭遇困难,她们仍会守在你身边,在最黑暗的时刻逗你笑。
5. 河水朝她们的方向流淌而来,声音仿佛少女的欢笑。天地间,万籁俱寂。仿佛微风吸了一口清凉气息之后默默离去,留下她们坐在
《萤火虫小巷》这是一部关于爱、成长与忠诚的小说。作者以美国跨越30年的风俗画卷为背景,以真实历史人物和事件贯穿,讲述一对闺密从少女时期相识相知到相伴,以她们之间超越生死、跨越时间的友情和爱,让这部小说不仅故事生动,语言幽默,而且有历史的厚重感,深具情怀。
22.(1)卵——幼虫——蛹——成虫 (2)发光;是害虫蜗牛的天敌;用闪光吸引异性;由腹部的发光器发光;发出的光是冷光。
23.用针头一样的嘴先给蜗牛打麻醉针,再给蜗牛注射消化液。 24.萤火虫的发光原理及其在生产生活实践中的应用。
25.运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来介绍萤火虫。例如:对萤火虫“吃蜗牛”作细致形象的描写,说明它是害虫蜗牛的天敌;对雌雄“相互吸引”,作想象和描写。
26.可以归纳四个观点:①大自然是有规律可循的;②要遵循自然规律,利用自然规律,让大自然为人类服务;③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平衡被破坏,给人类带来生存的危机;④人类要与自然和谐相处。(大意相同即可;鼓励学生发表合理的独特见解。)
夏夜的乡间,提着灯笼的小天使在草丛中漫游,草丛布满了淡黄色的星星点点,这些稀奇的小家伙便是萤火虫。
从法布尔栩栩如生的描述中,才得知萤火虫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并且非常清楚怎么使用它们六只短小的脚。萤火虫不只是会发出美妙的光芒,它同时拥有着斑斓的色彩:栗棕色的身体,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些许红艳的小斑点。
这时我便感觉萤火虫小巧玲珑得更令人喜爱了。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萤火虫确实猎取野味的猎人,手段更是罕见的恶毒,这不禁让我噗嗤一笑,弱小的萤火虫怎么可能像狼一般凶猛!萤火虫的猎物通常是几乎有樱桃般大的蜗牛,在吃猎物前,竟是麻醉猎物,使它失去知觉。
法布尔认为用“扭”来形容萤火虫对蜗牛施行的麻醉手术恰如其分。萤火虫利用带槽的弯钩将毒液传到蜗牛身上,看似温和的蛰咬却能产生快速的效果。
令人更困惑的是,萤火虫又是如何消化猎物的呢?原来它采用蛆虫的办法,将猎物变成流质后吮吸和吃净捕获物。同时,萤火虫也很讲卫生,它用它的黏附和移走器官当海绵和刷子用。
餐后休息时,便用刷子将沾在身上的灰尘或是蜗牛肉汁的残迹刷掉,以便身上的器官都能正常工作。这个场面不仅令我想起杀手细腻的一面,即杀害目标后仔细地清理现场,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尽管这种联想有些天马行空,但萤火虫不为人知的一面还是令我叹为观止。
众所周知,萤火虫著名的原因便是它们身上那盏明亮的灯。法布尔也为我们揭开了这盏发光的灯的秘密。
萤火虫的总发光器官包括两个组群:一个是最后一个体节前面的两个体节的宽带;另一个族群是最后一个体节的两个斑点。只有已经发育成熟的雌萤才有这两条宽带,这是最亮的部分。
萤火虫的发光器官又是如何工作的?原来萤火虫的皮上有一种由非常细腻的黏性物质构成的白色涂料,这无疑便是发光的物质。紧靠着这涂料,有一根主干短而粗的气管,上面长了许多细枝,有的伸延到发光层,或者甚至深入到身体里。
发光器是受呼吸器官支配的,而发光正是氧化的结果。萤火虫自己可以控制着它的发光器,随意使它明灭。
当遍布发光层的光管增加空气流量时,光度就强了;萤火虫想变慢甚至暂停通气时,光度变弱甚至熄灭。雌萤的灯光显然是用来召唤情侣的,雄萤则有一种光学器具,可以在远处看到雌萤发出的微弱的光。
在交配时,灯光变弱、几乎熄灭,只有尾部的小灯亮着。或许会认为萤火虫的爱情正如星星点点的光芒一样浪漫,只可惜这些发光的昆虫丝毫没有家庭的感情,没有母爱,它把那白色的圆卵产在或者不如说撒在随便什么地方,同时,萤火虫的卵在雌萤肚子里时就是发光的。
总之,无论是雌萤还是雄萤从生下来到死去都发着光,它们的卵发光,它们的幼虫同样发着光。 这才真正看清在绚光照耀下的萤火虫,它们的背后有为了生存手段恶毒的一面,有浪漫过后无情各自纷飞的一面……不禁感慨神奇的昆虫世界,若是没有法布尔悉心的研究,实在是猜不透……。
[萤火虫读后感]萤火虫读后感1.
寒假里,我在家中读书时看到了法布尔写的《萤火虫》,看完后我深有感触,萤火虫读后感。法布尔以妙趣横生的语言详实地介绍了萤火虫的食物、捕食方式以及它们的发光原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了作者对昆虫研究事业的热爱和执着。 他对昆虫的描述,既充满童心又富有诗意和幽默感。在他的笔下,各种动物都是鲜活的,字里行间洋溢着他对生命的热爱与尊重。
《萤火虫》令我想到了法布尔的一本书:《昆虫记》。《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它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动物百科。《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动物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在歌唱、蟋蟀在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
《昆虫记》不仅洋溢着作者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法布尔在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过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
作者的精神使我很受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
2.
回到生命本质,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值得仔细审视,其实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与梦想。但事实是,我们一再地为自己忙碌时,我们就会忽视爱我们的亲人、朋友,忽略了亲情、友情!
《9号萤火虫》这本小说以荒诞的手法,小心翼翼的笔触,描摹儿童情感世界,折射当下生活,故事里隐含着淡淡的忧伤,宛如一条涓涓的小溪,流向读者的心田,引发读者对友情、亲情、对生命的思索,读后感《萤火虫读后感》。这本书叫告诉我们:友情是一把伞,为你挡风遮雨;友情是一件棉衣,为你抵御严寒;友情是一张床,为你解除倦意;友情是一条毛巾,为你擦去心中的泪水;友情是一种巨大的力量,永远守护者你。
《9号萤火虫》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秦小洞同学—一个功课最差、身上有异味、同学老师甚至连和自己生活12年的家长都不喜欢,希望她消失再也不出现的女生。她在受到周围人的无视和冷落后变成一只在虫子界受拥护和爱戴的萤火虫的故事。她在家里和学校受冷漠,却深受昆虫的推崇,她在小虫子的世界里获得了满足,但是仍眷恋着人间的生活,眷恋同学。人间一天,虫间七年,秦小洞很快衰老了……故事里面在秦小洞变成萤火虫消失的第一天,大家都以为是秦小洞逃课,只有副班长豫也知道秦小洞绝对不是无故的消失,她误以为是自己的话语伤害了秦小洞,带着内疚她竟然不顾危险到那片恐怖草地去找秦小洞。在找寻秦小洞的过程中让副班长豫也看穿了周围人的真面目。就是因为有这些冷血麻木的人,秦小洞才会甘心做一只虫子,也正是因为他们的冷漠和无情,才使得他们只看到了事物对自己有利的一面,把麻烦和困难都推得远远的,从来没有想过去解决它。豫也用自己的行动感动了同学,秦小洞也说出了自己埋藏心底的话语,受到同学的关爱……最后秦小洞没有变回人形,她以一只年老的虫子的身份死了。但是她最终却是一个拥有了温暖的友谊的幸福的人。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用真心和别人交往才会换来真心的朋友。每个人都有缺点,包容别人的缺点才能让人和人之间相处的更加融洽。读了这本书让我更加珍惜亲情与友情。
有三篇 你自己选一篇吧
《昆虫记——萤火虫》读后感:在那夏天的夜晚,忽然几个亮点一闪儿过,没错,这就是星星般的萤火虫。在我们心中,萤火虫只是一只微不足道的小亮虫,其实,它是一个“食肉的猎人”,手段十分恶毒,即使狮子吃鹿,也没这么阴险,那过程,简直让你目。
在那夏天的夜晚,忽然几个亮点一闪儿过,没错,这就是星星般的萤火虫。在我们心中,萤火虫只是一只微不足道的小亮虫,其实,它是一个“食肉的猎人”,手段十分恶毒,即使狮子吃鹿,也没这么阴险,那过程,简直让你目瞪口呆。它悄无声息地飞到蜗牛身边,用随身携带的、小得看不见的、细得象根发丝的、十分锋利的两片钩状的颚,对着蜗牛扭着,毒液不知不觉进了蜗牛体内,那只象樱桃大小的蜗牛,便成了萤火虫的美餐。
萤火虫不仅是因为“食肉猎人”而得名,还因为它身上点着一盏明亮的灯。它那小小的肚子里,有着许多复杂的结构,它是一种非常细腻的黏性物质,有点象我们画画所用的白色涂料。毫无疑问,这就是发光物质。
萤火虫,让我立刻想到了好多与它差不多的生命。比如一些小商贩。当我们去买东西时就象对待亲人一样和蔼可亲,当你不做他生意时就对你评头论足。再比如蚂蚁,虽然它十分弱小,但它有我们做不到的合作精神,来完成一项巨大的任务……尽管它们的生命都很卑微,轻轻一碰,轻轻一踩,它的生命就到了尽头,难道,你没感受到她的哀鸣吗?世界上生命和自身的大小没有一丁点儿关系。
2.
生活中我只见过两三次萤火虫,它有一个“小灯笼”挂在屁股上。
通过阅读《昆虫记》,我了解到萤火虫是食肉动物,而且能吃比它大的多的蜗牛,首先它先给蜗牛打上“麻醉针”,然后再慢慢地享受美食。萤火虫产下儿女后,会对它们不闻不问,从不照看,任由它们自己生存。无论雌性还是雄性,从出生到死去一生都是发着光的``````
《昆虫记》里的昆虫真是有趣,我要多读这本书,了解更多的昆虫。
3.
今天,我们来聊聊萤火虫。一般的人都知道萤火虫。这个小虫子,即使没有亲眼见过,至少也听说过它的名字。儿时的我,没有见过萤火虫,却在故事书里听过。那时,我天天脑子里展现的是这样一副情景:晚上,萤火虫穿着漂亮的“晚礼服”,打着小灯笼,再在腰上系一条会发光的彩带,在夜空里得意地畅游。哇,它好美呀!可看完《昆虫记》,我却对它有了另外一种认识。
别看萤火虫看起来很弱小,可它却是食肉动物,是捕捉野味的小猎手,而且它捕捉猎物的手段十分的恶毒。它的猎物主要是是比它大好几倍的蜗牛。
它是怎样吃掉比它大好几倍的蜗牛呢?
夏天,雨后天晴,空气十分凉爽。男女老少三三两两外出散步。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一定会发现,在草地上,萤火虫正趴在蜗牛壳上,给它的猎物注射麻-醉-药。过了一会儿,等到蜗牛失去知觉不会动弹,肌肉全部垂下来时,萤火虫就把像针一样的吸管刺进蜗牛的肉里,蜗牛的肉立刻被一种液体化解成了“肉粥”。这时,一群“不速之客”便一拥而上,大口喝起“肉粥”来。不一会儿,蜗牛就变成了一个空壳。而这些“不速之客”喝完“肉粥”以后,便大摇大摆地离去了。临走时,还不忘用像刷子一样的器官,伸进蜗牛壳里,把残渣也刷出来,再贪婪地送进嘴里。
《萤火虫》读后感寒假里,我在家中读书时看到了法布尔写的《萤火虫》,看完后我深有感触.法布尔以妙趣横生的语言详实地介绍了萤火虫的食物、捕食方式以及它们的发光原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了作者对昆虫研究事业的热爱和执着. 他对昆虫的描述,既充满童心又富有诗意和幽默感.在他的笔下,各种动物都是鲜活的,字里行间洋溢着他对生命的热爱与尊重.《萤火虫》令我想到了法布尔的一本书:《昆虫记》.《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它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动物百科.《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动物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在歌唱、蟋蟀在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昆虫记》不仅洋溢着作者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法布尔在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过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作者的精神使我很受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