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第四条:质量与检验就是专门针对质量管理的条款.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为甲方提供SW产品用的-------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特签订本协议。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 质量应满足以下部分或全部要求: (1) 双方签订 (2) 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 (3) 甲方提供的图纸 (4) 其他补充要求 2、乙方对出厂的产品应对以下项目 进行全程把关,每批产品并向甲方提供:(用打√的方法选取) ( )检验合格合格证 ( )检测报告 ( )有关检验原始记录 ( )型式试验报告(每年)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验收,采用全数据检验或抽样检验两种方法。 (1) 全数检验,不合格率P1 (2) 抽样检验: 抽样方案: 合格质量水平: 抽样检验批不合格率P2: 4、甲方对乙方产品不合格品的统计范围,应为甲方进厂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和售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总和。
5、产品进货检验全数检验不合格率(P1)和抽样检验批次不合格率(P2)的计算方法。 (1) 全数检验 进厂检验判定的不合格品数 C, P1= *100% 交验产品总批数 (2) 抽样检验 季度抽查不合格批数 P2= *100% 季度抽查总批数 6、产品进厂验收的检验判定依据为: 7、质量保证 (1)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并参照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并保持文件的质量体系,不断提高质量保证能力。
(2) 甲方在需要时确认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的实施状况时,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进入乙方进行质保体系调查。 (3) 如果乙方将甲方所需的产品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制造时,甲方有权提出进入第三方调查其质量保证能力,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8、为促进乙方的产品质量稳定和提高,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属乙方质量责任的不合格品时,采取以下经济措施 (1)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通知乙方,经甲方作出可否回用的判定。被判为可回用的产品需办理回用手续并按降级处理,甲方将扣除该批产品总价值被判为不可回用的不合格品甲方有权作整批退货,并收取乙方该批产品价值 的检验费和误工费。
(2)合格批中的不合格品甲方除退货外,还收取乙方退货价的 %作检验费与误工费。 (3)如因整批不合格退回,乙方不能及时再次提供合格品,甲方因此停产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零配件的制造工艺发生改变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果乙方产品质量连续两个月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水平,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除执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外,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货量或终止合同,取消定点资格。
9、因乙方提供的供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重大事故,按国家质量法处理。 10、其他补充条款 11、当甲、乙双方认为协议条款需要变更时,由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协议。
12、本协议未签事宜,由双方共同协调解决。 13、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盖章后生效。
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为甲方提供SW产品用的-------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特签订本协议。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
质量应满足以下部分或全部要求:
(1) 双方签订
(2) 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
(3) 甲方提供的图纸
(4) 其他补充要求
2、乙方对出厂的产品应对以下项目
进行全程把关,每批产品并向甲方提供:(用打√的方法选取)
( )检验合格合格证
( )检测报告
( )有关检验原始记录
( )型式试验报告(每年)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验收,采用全数据检验或抽样检验两种方法。
(1) 全数检验,不合格率P1
(2) 抽样检验:
抽样方案:
合格质量水平:
抽样检验批不合格率P2:
4、甲方对乙方产品不合格品的统计范围,应为甲方进厂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和售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总和。
5、产品进货检验全数检验不合格率(P1)和抽样检验批次不合格率(P2)的计算方法。
(1) 全数检验
进厂检验判定的不合格品数 C,
P1= *100%
交验产品总批数
(2) 抽样检验
季度抽查不合格批数
P2= *100%
季度抽查总批数
6、产品进厂验收的检验判定依据为:
7、质量保证 (1)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并参照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并保持文件的质量体系,不断提高质量保证能力。
(2) 甲方在需要时确认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的实施状况时,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进入乙方进行质保体系调查。
(3) 如果乙方将甲方所需的产品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制造时,甲方有权提出进入第三方调查其质量保证能力,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8、为促进乙方的产品质量稳定和提高,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属乙方质量责任的不合格品时,采取以下经济措施
(1)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通知乙方,经甲方作出可否回用的判定。被判为可回用的产品需办理回用手续并按降级处理,甲方将扣除该批产品总价值被判为不可回用的不合格品甲方有权作整批退货,并收取乙方该批产品价值 的检验费和误工费。
(2)合格批中的不合格品甲方除退货外,还收取乙方退货价的 %作检验费与误工费。
(3)如因整批不合格退回,乙方不能及时再次提供合格品,甲方因此停产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零配件的制造工艺发生改变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果乙方产品质量连续两个月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水平,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除执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外,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货量或终止合同,取消定点资格。
9、因乙方提供的供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重大事故,按国家质量法处理。
10、其他补充条款
11、当甲、乙双方认为协议条款需要变更时,由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协议。
12、本协议未签事宜,由双方共同协调解决。
13、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盖章后生效。
您好:请参考。
质量保证协议供方:需方:【第一条】 总则1. 供需双方本着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2. 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需方与供方要共同遵守,在必要情况下双方可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第二条】 供方质量责任1. 产品质量要求(1) 供方产品质量应满足以下部分或全部要求:a. 双方签订的检验标准(具体检验标准根据供方提供的产品另行规定)b. 需方提供的技术标准c. 需方提供的图纸d. 其他补充要求如供方仅属于代理公司,其所提供的产品质量需按国家或原厂家的技术标准执行。需方验收供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为依据。
(2) 供方应对出厂或代理的产品进行全程把关,每批产品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用打√的方法选取)( )检验合格合格证 ( )检测报告 ( )有关检验原始记录 (3) 供方的产品在结构、尺寸、外观和其他特殊技术要求方面应符合需方提供的图纸、封样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技术文件发生岐义时,解释权在需方质量检验部门。
2. 供方在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责任(1) 供方需要改变产品的设计状态,如:改变技术参数、产品设计更新、改变设计方法等技术类更改时,必须进行相关试验验证产品满足需方技术参数、使用要求和质量要求,书面向需方提出更改申请,并提供相关验证报告,经需方同意后送样,重新确认合格后才能正式供货。(2) 供方需方改变产品的技术状态,如更换或新增重要设备、更换或新增模具、改变零部件或原材料、改变配方、生产工艺等,只要需方认为是重要更改,供方必须进行相关试验验证产品满足需方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书面向需方提出更改申请,并提供相关验证报告,经需方同意后送样,重新确认合格后才能正式供货,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3) 供方对原材料应该进行严格的定点采购,并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和批次管理。必要时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对提供需方的物料进行标识。
供方需要增加、更换分供方或委外加工时,必须先书面向需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分供方资料,经需方同意(必要时进行重新送样确认)后方可配套送货。如供方将产品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制造时,需方有权提出进入第三方调查其质量保证能力,供方应予积极协助。
如果第三方制造的产品无法达到需方技术要求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停止外委加工。3. 供方在需方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责任(1)供方提供的批量均为已在需方质量管理部门封过样的物料,批量供货在需方生产检验过程中,批次合格率应满足6个月内送检批数≤10批的,合格率>80%;送检批数>10批的,合格率>90%。
如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批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并经双方确认属供方质量责任的不合格品时,需方有权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并采取以下经济措施: a. 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物料需方应及时以电话通知供方,并提供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批次检验报告(按检验标准规定进行全检或抽检)或质量反馈信息单等书面文件给供方,供方应该1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需方有权整批退货,供方应及时按需方要求用合格品补足物料。
如因整批不合格退回,供方不能及时再次提供合格品,供方应按不低于该批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纳滞纳金。如需方根据实际情况,将此批作为让步接收使用时,可通知供方将此批按降级处理,并扣除供方该批货款的1%~5%。
b.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物料,需方根据生产和市场的时间需求,必须及时投产而需要全数检验挑选,需方除将此批中的不合格品退回供方外,还按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收取相应的检验费。供方应及时按需方要求用合格品补足物料,供方不能及时再次提供合格品,需方应按不低于不合格品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纳滞纳金。
c.如供方提供物料质量连续两个月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批次合格质量水平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者无任何充分理由二次以上拖延供货,除执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外,需方有权减少供方的供货份额或终止合同,并取消供货资格。 d.如因供方提供的物料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需方的产成品出现质量问题,需方按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收取相应的质量处理费用。
造成重大事故,按国家质量法规处理。 (2)质量整改:对需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或评审、审查发现的不符合项,供方应该积极组织整改,并在需方要求的反馈时间内反馈纠正措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向需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因供方对需方反馈的质量信息没有按要求答复或进行原因分析、纠正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罚100元。
(3)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 a.检验费(Ff):需方对整批中不合格品检验所发生的费用(应该抽样检验的而采取全数检验的方式) Ff=整批全数检验工时*20元/小时/人b.需方已将供方的产品安装于半成品、成品内,由于供方的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需方的半成品、成品部分报废或全部报废,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由此引起全部的直接损失。 c.需方已将供方的产品安装于需方的成品内,并已交运至需方的客户处使用,由于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需方的成品批量退换货、返工,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
供应商品质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订立本协议。
且承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负责,并以此作为日后双方共同遵守及执行的准则。 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质量须符合甲方最新提供的企业技术标准供应商品质协议书范本及图纸要求,甲方未提供企业技术标准或图纸时按照相关国家或乙方企业技术标准执行。
甲方企业技术标准包含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甲方在认为有必要时)。甲方在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及甲方企业抽样标准及进料检验标准为依据。
3. 乙方在首次批量提供物料前应向甲方提交乙方实际有能力进行的产品常规检验项目和型式试验项目、主要和关键仪器(设备)型号及其主要技术指标和测量精度、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及所用原材料性能测试报告。 4. 乙方在向甲方送样并经甲方确认OK后须向甲方提交该规格产品的《规格承认书》,以后甲方有向乙方重新提供新的企业技术标准或图纸时,乙方须重新送样,甲方在确认OK后乙方须再次向甲方提交《规格承认书》。
5.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面、样品、型号、价格、数量、技术规格资料等相关商业信息均属保密,乙方承诺不外传的责任,若甲方发现第三方有甲方的技术规格资料和图面是由乙方泄漏提供的事实,甲方将按窃取商业机密的过错追究乙方的责任。 6. 甲方对乙方使用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有明确要求时,乙方不得使用未经甲方确认或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或原材料生产提供给甲方的产品。
乙方在进行更换或新增加关键设备、更换或新增加模具、改变主要零部件或原材料、改变配方、技术参数、生产工艺作重大更改或未经同意发外加工等可能引起产品质量发生变化的行动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送样,经甲方确认OK后方可供货给甲方。否则甲方一旦发现将视为同批量不合格进行处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7. 当甲方对乙方的检验控制有明确要求时,乙方在生产提供给甲方的物料时,必须按照甲方确认的检验控制流程实施检验,并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甲方发现乙方未按照要求实施检验或检验控制不严格直接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时,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8. 乙方必须承担从生产、交货到组装成品出货到市场的物料品质保证。
不管在哪个环节,只要双方确认属乙方供货的物料品质不良,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甲方产品质量事故全部经济损失,对涉及法律责任时,甲方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 乙方须对甲方的现场审核、突击质量稽查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隐瞒。
品质,质量。 10 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或评审、审查发现的不符合项,乙方应积极组织整改,乙方应在要求反馈时间的内反馈纠正措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向甲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若乙方无甲方认可的理由而不按照要求履行,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相应的处罚。乙方在整改后3个月内因相同原因违反本协议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有关条款加倍处罚乙方。
1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产品出货时的检验报告(甲方有需要时)及产品的可靠性及化学测试报告(必要时),产品的可靠性及化学测试的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可靠性及化学测试报告必须是经甲方认可的机构出具且在报告的有效期内。
若乙方提供虚假报告给甲方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甲方所有损失。 12. 当甲方发现乙方供货的物料出现品质不良时,会以传真《进料品质异常联络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并会打电话确认乙方是否收到,当甲方有要求乙方到甲方现场确认时,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到甲方现场确认提出不良品的处置对策,并于之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原因分析与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甲方无要求现场确认时乙方自收到传真的《进料品质异常联络书》当日起,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原因分析与纠正/预防措施报告,若乙方超过期限提交或不提交时,甲方有权视情况自甲方应付货款中扣除一部分当作罚款。
13. 乙方在提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原因分析与纠正/预防措施报告时要针对甲方反映的不良情况认真调查分析,并针对产生不良的相关因素制定出合理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不能写得太笼统,要尽可能的详尽,且在语句中不能出现“加强”、“提高”等词语。乙方在提交原因分析与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可以直接写在甲方相关表单的相关栏位,文字较多时要另外制作相关窗体提交,且不论以何种方式提交时必须有乙方相关方的所有完整签名。
乙方在提交报告后须主动联络甲方有没有收到及提交内容是否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发现乙方提交的报告内容不符合要求时会再次传真一份给乙方,直到甲方确认OK为止。
对因此造成的逾期提交依本协议第11条处理。 14. 甲方会定期对乙方进行评审,以传真《供应商状况分析表》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并会打电话确认乙方是否收到,乙方应自收到之日起,于5个工作日内提交原因分析和改善对策,相关要求同第12条品质异常的回复。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如需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经双方同意。本协议未。
质量保证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为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药政法规,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遵守国家药政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甲方业务人员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有明确规定授权范围和有效期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并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甲方提供的药品是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的合格药品;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甲方提供进口药品时,同时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和同批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者《进口药品通关单》。 3.甲方提供的药品是专利商品的,应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专利证书和最近一次缴款凭证。
4.甲方提供药品的发运期质量责任,遵照国家《医药商品购销合同管理及调运责任划分办法》的有关要求控制,在药品有效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5.甲方在供货时,药品距生产日期不超过其有效期________分之________,进口药品和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供应的药品在________件以下的,不能超过________个批号,________件以上的不能超过________个批号,不足________件的________个批号。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6.甲方接到乙方请求质量查询函(电)后,在________小时内给予答复,超过期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药品因适销不对可以退回甲方,乙方因批号陈旧不能销售时,甲方须换回原批号并提供相等数量的新批号药品。
8.甲方提供的生物制品属于《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试行)中所规定的品种须同时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该批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9.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中如有涉嫌冒充专利的,乙方有权对涉嫌冒充专利的商品采取撤柜、暂扣等措施。
10.如因甲方所提供的商品而引起专利侵权纠纷发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依法经营药品单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证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
2.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药品,若在验收中发现短缺、破损、差错、包装污染、外观质量问题及进口药品无加盖甲方公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和同批号的《进口药品药检验报告书》或者《进口药品通关单》的,应在收到药品(以货到日期为准)后一定日期内(本市为________个工作日,市外为________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处理。 3.乙方在营业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药品中产生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有分歧者,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为准。
乙方在接到药检报告后的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并将报告书送达甲方处理。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经营或使用甲方提供药品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5.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的药品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承诺,遵照国家《医药商品购销合同管理及调运责任划分办法》的原则要求,对超过甲方负责期外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对防冻、防热品种的季节控制,按国家规定执行。 7.乙方承诺,对非质量问题退货,未经甲方确认的无理由退货所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发现储存药品即将到期,在该药品到期前________个月内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三、双方共同责任及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协作,搞好市场调研、开发和质量管理工作。
2.甲方双方互相维护对方的利益,如一方发生违约,另一方保留申诉或追究民事赔偿的权利。 3.其他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自双方同意、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协议书》甲方: 乙方: 甲方不慎造成自来水跑水,将乙方房屋及水泥地面弄湿。
为解决跑水后的赔偿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由甲方一次性赔付乙方人民币*****元整(2008-2009冬季取暖费),解决跑水对地热造成的问题。2009年开春乙方装修时,如确因跑水造成的棚顶刮不上大白,甲方需赔偿乙方因该问题多花费的款项(**元)。
如装修时无影响,则无需赔偿此**元。至此,赔偿完结。
二.双方约定,在甲方履行了上述全部款项赔付义务后,乙方不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再行赔偿和补偿要求。以后该房屋出现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
三.此协议甲、乙双方及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甲 方:乙 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可以在成品购销合同中注明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验收方法。
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2007-09-21 21:51:32 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
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为具有《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法定企业,并应提供加盖经章的“一证一照”复印件给乙方。
2.甲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应提供所销药品每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甲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 5.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提供加盖经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本身的法定资格。 2.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期限付款。
三、协议说明 1.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甲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甲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由于因乙方储藏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
2.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留________份。
本协议适用于电话购货、合同购货。 4.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可以在成品购销合同中注明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验收方法。
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2007-09-21 21:51:32 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
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 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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