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起诉状
说明:
行政起诉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请求。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上述八方面外,人民法院还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格式:
行政起诉状(1)
(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用)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附:本诉状副本份
行政起诉状(2)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用)
原告: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
职务:电话:
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帐号:
被告:
所在地址:
案由: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附:本诉状副本份。
行政起诉状应当包括: (1)原告的基本情况(如果是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要写明代为起诉人的基本情况)。
(2)被告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 (3)具体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指打官司的目的。
例如,要求撤销某一具体 行政行为、确认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其法定职责等;如果还要求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则应当列明赔偿的理由、数额等。 (4)事实与理由。
(5)提供的证据名称和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受理人民法院的名称、本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写起诉状的时间。
行政起诉状(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用) 原告: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籍贯 ,职业 ,
工作单位 ,住址 。
被告:
名称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
案由 。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
为此,特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公正判决。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签章)
年 月 日
附注:
1.本状及副本 份;
2.证物 件;
3.书证 件。
注意:
行政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服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而用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文书。
行政起诉状是由以下六大部分组成:
① 标题。标题写行政起诉状,或行政诉状。
②
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原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原告是单位的,则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等。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等。
③ 案由和诉讼请求。案由即为何提起诉讼,一般简明地表述为对某行政机关的某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诉讼请求是原告提起诉讼要达到的目的或要求。
④ 事实和理由。这是行政起诉状的核心部分。
⑤ 结尾。写明行政起诉状所要提交的人民法院、具状人签章和年、月、日。
⑥ 附项。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诉状及附本份数、随起诉状一起提交的有关证据及数量等。
行政起诉状
原告***,……(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写明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被告***,……(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其他当事人***,……(参照原告的身份写法,没有其他当事人,此项可不写)。
诉讼请求:……(应写明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的理由及相关事实依据,尽量逐条列明)。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签字盖章)
[法人:***(盖章)]
****年**月**日
(写明递交起诉之日)
附:
1.起诉状副本**份
2.被诉行政行为**份
3.其他材料**份
撰写行政起诉状,是《行政诉讼法》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力。原告被国家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之后,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流程:
1、一审
1、起诉。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此时,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同时,参照**部、委根据法律和**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二、二审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 2 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执行。
此外,我国《行政诉讼法》也规定了申诉制度,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处理请求的诉讼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行政起诉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行政起诉状
见: 起 诉 状 原告(单位) 有限公司,住所地 。
联系方式 。 法定代表人 ,经理。
原告(个人) ,男,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方式 。
被告 市 局,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 ,局长。
诉讼请求: 1、依法撤销被告作出的 决定书;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 。
年 月 日,被告以原告 为由,作出 决定书。原告认为:被告的行政行为违反 规定,且程序违法,并侵犯了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被告作出的 决定书,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5年 月 日。
正文内容包括三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的。
根据行政案件的特点,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有:部分或全部撤销处罚决定;变更处罚决定;提出赔偿损失等。如例文一,诉讼请求有两个:(1)撤销被告发出的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2)责令被告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
诉讼请求要表述明确、具体。原告可以针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以及自己的权益受损害的程度,依法提出恰如其份的请求。
2.事实与理由。这部分要写清楚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事实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起诉状必须写明被告侵犯起诉人合法权益的事实经过、原因及造成的结果,指出行政争议的焦点。如果是经过行政复议后不服提出起诉的,还要写清楚复议行政机关作出复议决定过程和结果。
理由是在叙述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论证诉讼请求合理合法。例如,对被告侵犯起诉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案件,原告要着重论述被告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不真实、证据不充分;或者违反了法定程序,所适用的法律有错误;或者被告纯属超越职权范围、滥用职权的行为;或者该行政处罚 过重,侵害了原告正当权益等。
其理由应根据案件的不同而有所侧重,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必须准确,理由务必充分。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这部分内容要求原告就诉讼请求、列举的事实、阐述的理由所举之证据,应当详细、分明,以便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核对查实。
行政诉讼的被告一般都是行政机关,但由于行政机关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组织系统,其内部组成机构各式各样,因而在不同的行政诉讼中,具体被告的确认也有所不同。
一是经批准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被告的确定。实践中会出现下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事先必须经过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情况,此时如果当事人起诉,就会产生是将上级批准机关还是将下级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作为被告的问题。
一般来讲,当事人不服经上级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而起诉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也就是说,谁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经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就视为是谁的行为,谁就是被告。
二是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情形时被告的确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审查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作出复议决定。
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不作出复议决定,就存在当事人以谁为被告起诉的问题。此种情形一般是取决于当事人:如果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如果是对行政复议机关法定期间不作为行为不服的,那么行政复议机关就是被告。
四是行政机关新组建机构时被告的确定。现实生活中,许多地方政府为适应行政管理需要,组建了诸如跨部门联合管理机构等新的行政机构,并赋予其相应的行政权力。
对于这些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能否直接以其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谁主体,谁被告”的规则,如果这些组建的机构是行政主体,就能作为被告;如果不具备行政主体地位,则当事人只能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五是行政机关被撤销情形时被告的确定。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一般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因为行政机关可以撤销,但其职权不能消灭,只能发生转移,而职权与职责应当一致,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就应当履行其作为被告的职责。
六是行政机关与非行政机关共同署名时被告的确定。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行政机关与非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
一般而言,如果非行政机关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那么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但如果非行政机关也具备行政主体资格,那么当事人就可以将行政机关和非行政机关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行政诉讼。(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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