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标准代号是具体产品的技术要求或规范编号,由企业编号报备国家代表某产品。
国家对于具备某种产品的生产条件并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 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ASLJSW0001S──2011 Q/ASLJSW0001S──2011中Q表示企业标准,AS表示安顺市,LJSW表示丽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0001表示该标准为安顺市开发区丽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第一份标准,2011表示年代号。
当然,根据你们卫生厅的要求,ASLJSW也可以修改为LJSW。 拓展资料:产品标准是为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对产品必须达到的某些或全部要求所制订的标准。
产品标准是产品生产、检验、验收、使用、维护和洽谈贸易的技术依据,对于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生产和使用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产品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1) 产品的适用范围。
(2) 产品的品种、规格和结构形式。(3) 产品的技术要求。
如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电磁性能、表面质量、使用特性、稳定性、质量等级等。(4) 产品的试验方法。
包括取样方法,试验用材料、测试器具与设备、试验条件、试验步骤及试验结果的评定等。 (5) 产品的检验规则(验收规则)。
包括检验项目,样品抽样方式、检验结果评定、仲裁及复验方法等。(6) 产品的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
包括产品标志、包装材料、包装方式与技术要求、运输及贮存要求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产品标准。
企业产品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强制性标准相抵触。具体编写时,标准的结构和格式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内容应完整并准确表述产品的功能特性。企业标准应规定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内容,并到质监局备案登记。
编写好产品的企业标准后,按当地质监部门的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2、标准批准发布文件;
3、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5、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6、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
注:已有登记证书的请提交登记证书。
产品标准有固定的编写格式,你可以查阅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可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情报所购买或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查阅。
制定产品标准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编写标准的基本规则 要求:1、在标准的范围中,应划清标准所使用的界限,并力求完整,不应只规定部分内容,而其他需要的相关内容却没有或规定在其他的标准中。2、编写应清楚、准确、协调,指用词准确、逻辑性强、严谨,忌模棱两可,防止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而产生不同的理解。
3 、充分考虑最新技术水平,其充分考虑并不是一定要求是最新、最高的。4 、要为未来技术发展提供框架,即指标准在实施期内要有发展空间和余地。
5 、编写的标准能被未参加标审的人员理解,要求标准表达简单明了、通俗易懂,避免使用深奥词汇、方言、口语化的措词。 二、标准应具有以下性质: 统一性:指针对一项标准内或一个系列的标准内。
----标准结构的统一,主要指系列标准中章条及标题的规划; ----文体的统一,指类似的条文应由类似的措词表达,相同条文用相同条文的措词表达,对于系列标准间同一问题不应是两种说法; ----术语的统一,如;使用陈述就不用叙述或阐述等同义词表达. 协调性: 是针对标准之间的关系,所以必须注意遵循现行基础标准. 适用性: ----标准内容便于实施,有可操作性易于使用; ----标准内容应易于被其他文件所引用,对有可能引用的列项或段应考虑带标识,也可改为条。 三、标准的结构 1、标准内容的划分原则:作整体出版的标准按单独标准编辑,分若干部分出版的标准按系列标准编辑, 系列标准还可划分为各部分能单独使用的(涉及标准一特定方面)或各部分不能单独使用的(有通用 与特殊联系的)两种情况。
2、单独标准的内容:是由各种要素构成的,以此表达标准的对象、范围和内容的多少。 资料性概述要素:封面、目次、前言、引言; 规范性一般要素:名称、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技术要素:术语、定义、符号、要求、规范性附录。
规范性要素----是声明符合标准应遵守条款的要素。 资料性要素----用于标识、介绍标准、提供标准附加信息的要素。
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
1、Q/:企业标准代号,代表企业制定、批准、发布的企业标准。
2、**:企业隶属行政区域代号(二位),用区、县名称或工业局、总公司名称的二位汉语拼音字头表示。
3、***:企业代号(三位),通常用企业名称的汉语拼音字头或英文缩写的三个字母表示(企业定)。
4、***:顺序号(三位),是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的顺序号,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5、****:年代号(四位),用四位数表示。
扩展资料:
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原则:
1、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2、保证安全、卫生,充分考虑使用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
3、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和增加社会经济效益。
4、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5、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能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符合使用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6、有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7、本企业内的企业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标准编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产品标准
满足技术规格书基本格式。格式如下:
一、设备用途及基本要求
主要描述该设备的主要功能及用途;
二、设备技术要求及主要规格参数
主要描述设备主要零部件的技术要求,包括品牌、设计、系统、备品备件、环保上的要求等;
另外需对规格参数(数量)作详细的注明,列出清单表格;
三、设计和制造标准
基本上所有的设备都有相关的国家或者行业法律法规标准,一般采用最新、最权威的设计规范。如国标XX、XX标准、XX设计规范等等;
四、设计基础资料
该项涉及到设备运行条件、安装方式、动力配置等内容;
五、供货的主要要求、内容
该项内容应包括设备的几大系统控制等功能、设备品质保证、售后服务、验收标准及供货日期等。
扩展资料:
规格书及说明书类别:
1、产品规格:识别物品的编号。说明物件的体积、大小、型号。
2、产品说明书:是对某一产品的所有情况的介绍,诸如其组成材料、性能、存贮方式、注意事项、主要用途等的介绍。说明书可以是生产消费品的,如电视机;也可以是生活消费品的,如食品、药品等。
3、说明书例:
(1)(XX剃须刀)使用说明书:本说明适用于各类充电式剃须刀。
(2)充电:将电源插头插入AC220V电源之中,视充电指示灯亮、充电12-16小时。注意:充电时间不要过长,以免影响电池寿命。
(3)剃须:将开关键上推至(on)开启位置,即可剃须。为求最佳之刮须效果,请将皮肤拉紧,使胡子成直立状,然后以逆胡子生长的方向缓慢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产品规格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说明书
小食品不属于国家强制规范标准的行业,所以你就做一个企业标准就可以了。
依照下面的法律条文去本市技术监督局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标准化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制定本法。 1.本条是关于标准化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2."标准化"的含义是,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的过程。 3.制定标准化法的目的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4.标准化立法的作用是,通过标准化立法,"使标准化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 第二条 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 (一)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
(二)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三)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四)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 (五)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
重要农产品和其他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由**规定。 1.本条是关于制定标准的对象的规定。
2."标准"的含义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3."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是指,对工业产品本身的技术要求。 4."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是指,对工业产品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的技术要求。
5."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是指,环境保护的安全、卫生指标和检验方法,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要求及其检验方法。 6."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7."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是指,各种技术术语、有特定含义的图形、标志、符号,代表某种概念或事物的字母或数字和文件格式、设计绘图方法。 8."重要农产品"是指,重要的农业、林业、牧业、渔业产品(含种子、种苗、种畜、种禽)。
9."其他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包括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交通运输和工农业生产、工程建设的管理技术要求,互换配合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1.本条是关于标准化工作任务和国家有计划发展标准化事业的规定。
2.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是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 "制定标准"是指,标准制定部门对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编制计划,组织草拟,审批、编号、发布的活动。
"组织实施标准"是指,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地贯彻执行标准的活动。 "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是指,对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处理的活动。
3."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标准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项目是: 制定标准的项目,实施标准和对标准实施监督的措施,以及标准化事业发展项目等。
第四条 国家鼓励积极采用国际标准。 1.本条是关于国家对采用国际标准政策的规定。
2.本法所指"采用国际标准",包括采用国外先进标准。 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制定的标准, 以及ISO所出版的国际标准题内关键词索引(KWIC Index)中收录的其他国际组织制订的标准等。
国外先进标准包括有影响的区域标准、工业发达国家的标准和国际公认为有权威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等。 3."采用国际标准"的含义是指,把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技术内容,通过分析,不同程度地纳入我国标准,并贯彻执行。
采用国际标准的产品,技术水平相当于国外先进水平或国际一般水平。 4."国家鼓励"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采用国际标准的产品制定必要的鼓励政策和提供必要的优惠条件。
第五条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市、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的各自的职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 1.本条是关于国家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的规定。
2。.。
企业标准有以下几种:
一、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三、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四、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
五、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扩展资料:
有些国家标准是对同类产品作的一般性规定。虽然这些规定不是特指某种单一产品,但其中有些标准或标准条文规定是强制性的,主要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在制定产品的企业标准时必须遵照执行。
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国家已有强制性标准,对不同种类、不同用途的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限量作了明确规定,企业标准中就不能随意对这些项目和指标加以改动。
PS: 企业标准一般以"Q"作为企业标准的开头。Q/XXX J2.1-2007 XXX 为企业代号,可以是企业简称的汉语拼音大写字母 J 为技术标准代号 G 为管理标准 Z 为工作标准 (或以1,2,3数字表示)
如: 2.1 为某个标准在企业标准体系中的位置号 ( 2为技术标准体系中的第二序列产品标准,1为其中的第一个产品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标准
产品标准是指规定一个产品或一类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产品标准除了包括适用性的要求外,还可直接地或通过引用间接地包括诸如术语、抽样、测试、包装和标签等方面的要求,有时还可包括工艺要求。它是产品生产、检验、验收、使用、维修和贸易洽谈的技术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12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所谓合格,是指产品的质量状况符合标准中规定的具体指标。我国现行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该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允许适用其他标准,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国家鼓励企业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对于一些门类中类别较多的产品,产品标准还进行分层,如基础规范、总规范、分规范、空白详细规范和详细规范。
1、总规范(通用规范)适用于一个产品门类的标准。通常包括该类产品的术语、符号、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和质量评定程序、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2、规范根据需要,在一个产品门类共用的标准(即总规范)下加进适合于某一个分门类产品(或称某一类型)的标准。对于一个特定的分门类产品,当有较多特有内容需要统一规定时,可制定分规范。
3、空白详细规范空白详细规范不是独立的规范层次,它是用来指导编写详细规范的一种格式。在空白详细规范中填入具体产品的特定要求时,即成为详细规范。
4、详细规范一种完整地规定某一种产品或一个系列产品的标准。它可以通过引用其他规范(或标准)来达到其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