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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样本为你提供公证书样本10篇,仅供参考。继承权公证书样本()字第号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年月日出生公证书样本(字)第号根据省市(县)户籍管理机关年月日档案记载(或单位公务人员档案记载或知情人提供的材料),兹证明,男(或女)于年月日在省市出生。的父亲是,的母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年月日收养公证书样本()字第号于年月日被收养。养父是,养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年月日专业职务公证书样本()字第号根据(授予职务的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或根据档案记载),兹证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由医院(或大学、研究员等)聘为科主任医师(或教授、研究员、工程师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很高兴为你解答: 出生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在中国领域内出生的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
若当事人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出生,且其在域外出生的事实在回国定居时已记入户籍档案的,公证处亦可依据户籍档案记载为其出具公证书。 出生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有涉外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
办理出生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其复印件; 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当事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其出生事实的信函。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证明信函可由其父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本人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出具。
公安派出所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的内容,详见我处印制的《证明信参考样本》; 由于美国、法国、哥伦比亚、奥地利和泰国等国家均要求在出生公证书上加贴照片,因此,凡办理在上述两国使用的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均应提交与办证件数相应的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若干; 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需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的作用: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补发办法如下: 1、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2、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办须缴纳一定的费用。
出生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在中国领域内出生的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若当事人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出生,且其在域外出生的事实在回国定居时已记入户籍档案的,公证处亦可依据户籍档案记载为其出具公证书。
出生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有涉外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
办理出生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其复印件;
2.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当事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们政府)出具的证明其出生事实的信函。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证明信函可由其父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本人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们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出具;
4.由于美国和泰国均要求在出生公证书上加贴照片,因此,凡办理在上述两国使用的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均应提交与办证件数相应的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若干;
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需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出生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男(或者女),于*年*月*日出生。***的父亲(或者养父)是***,母亲(或者养母)是***(如果是养父母关系应注明收养登记证或者收养公证书的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封皮展开长度为198mm,折合后尺寸为99*138mm;
封皮采用聚乙烯合成塑料磨砂革制作,颜色为墨绿色;
塑革封皮国徽和文字采用凹印烫金,国徽直径36mm,“出生医学证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分别为楷体及仿宋体,文字为横排,与中文相对译英文,维、藏、朝、蒙地区与中文相对译本地区民族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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