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信长厨师俱乐部章程
一、简介:
本俱乐部是以“北京长信长食品有限公司”为依托的中国名厨的团体,北京长信长食品有限公司是中国本土最大规模及专业性的食品渠道营销公司,本公司由资深企业管理专家和市营销行家强势组成,创立于2014年,致力于“将构建中国食品安全便捷的流通渠道”的营销拓展管理实践,为新经济时代处于变革中的食品企业及食品服务商提供全面食品供应链业务解决方案和服务,做中国食品行业流通管理服务的实践者。“长信长食品有限公司”人愿本着“协作、进取、创新、成功”的精神,坚守“诚信务实、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积极与国内外相关肉类食品制造商进行紧密协作,努力使中国肉类供应达到“国际化、规模化”,共同努力,为促进中国食品业的稳健发展并提供最佳服务。
二、宗旨
本俱乐部的宗旨为:汇聚餐饮烹饪界名厨,发挥团队作用,研发产品,交流厨艺,切磋管理,广交朋友,为中国餐饮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指导和监督:
本俱乐部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政策,均接受中国烹饪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四、活动的内容及范围:
1.定期组织名厨研究交流烹饪技术及创新作品;
2.会员可不定期提供长信长产品使用效果及改进意见;
3.俱乐部不定期向会员提供全国各地餐饮烹饪信息和创新技艺;
4.对使用长信长产品,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5.不定期组织俱乐部会员联谊会;
6.根据俱乐部的发展需要,不定期的举办各项活动、
五、会员:
凡在中国餐饮烹饪界工作的各大餐饮企业、公司的厨师长、行政总厨、总经理,均可申请加入俱乐部,经俱乐部领导机构审定合格后,批准申请者成为俱乐部会员。
六、会员权利:
1.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2.获得本俱乐部服务的优先权:
3.获得本俱乐部奖励权;
4.对本俱乐部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七、会员义务:
1.遵守本俱乐部章程,执行已商定事务;
2.维护本俱乐部合法权益;
3.积极完成本俱乐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4.向本俱乐部提供信息和相关资料;
5.退出须交回本俱乐部所有证件。
八、本俱乐部成立理事会设:
名誉理事长;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特邀顾问;副秘书长。
九、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本俱乐部理事会。
足球协会章程 为了响应国家的全民健身计划,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身体素质活跃大学校园的气氛,给广大足球健儿创造一个展示才华的舞台,在社团部的协助下,筹备成立惠州学院足协。
具体章程如下: 第一章:总则 1.协会名称:惠州学院足球协会 2.协会宗旨:友谊,团结,奋进,提高,充实,以球会友,为广大足球爱好者服务。 3.协会组织机构: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秘书长一名,理事长一名,会员若干名。
4.每届的协会干部,由上届会长推荐,通过考核由社团部审核产生。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1.协会干部以学习为首,热爱协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球技和足球常识,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以提高关大同学的身体素质为基础,为广大足球爱好者服务。
2.对足球感兴趣的同学均可报名参加协会。 3.协会会员必须恪守协会宗旨,支持协会工作,维护协会利益,遵守协会有关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4.协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甚至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超过三次(包括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不再享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严重违反协会规定的给予惩处直至开除出会。 第三章 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经费开支 1.为提高同学的身体素质,共同切磋球技,内引外联,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2.活动的集体内容、时间和地点,协会会长及协会理事会依具体情况而做安排。 3.经费来源于会员上缴的会员费,经费用于协会开展活动,办理会员证,购买活动所需的足球、球门网等。
经费开支定期以公开形式向会员报告,并上报社团部,再由社团部向学校学生处主管老师汇报。 第四章 附 则 1.协会每学年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和经费开支定期上报社团部存案。
2.本章程有未尽事宜,由协会会长提出修改、补充意见,报社团部论定。 3.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惠州学院足球协会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中老人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老人年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本社区内开展活动的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保护的老年群众自治组织。
第二条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积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开展活动,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促进社区三个文明建设。 第三条 协会在社区党总支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的领导下开展活动,接受当地政府老龄工作机构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并贯彻属地活动的原则。
第二章 会员条件、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条件: 1、凡居住在本社区的老年人和在本社工定居多年以上的外来老年人,均可自愿入会。 2、热爱中国**、热爱社会主义。
热心社区“三个文明”建设,热心发展老龄事业。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五条 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参与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4、有在协会中受教育、表彰及奖励的权利; 5、有要求协会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 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参与协会活动,致力于实现协会宗旨、目标和任务; 3、积极参加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老龄宣传、维权、文体活动、调解帮教、治安环保等工作; 4、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搞好家庭、邻里关系,教育好子女,争创“五好家庭”; 5、每年交纳 **元会费(老优抚对象、社会孤老、残疾、“五保”、“低保”、困难老年人等可减免); 6、履行协会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协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会员组成。 第八条 协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至2人,秘书长1人,理事若干名,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协会会长可由老年人自己担任。也可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并由社区内热心于老年人及社会公益事业的老同志担任常务副会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在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协会的各项工作。会长、副会长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第九条 协会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生活照料、文化教育、权益维护等工作小组的组长可由副会长兼任。 第十条 协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报告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会长例会;各工作小组每月活动至少一次。
第四章 工作任务 第十条 协会工作任务: 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组织会员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按照自愿与量力、社会需求与个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鼓励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活动,帮助老年人与时俱进,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2、组织会员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政策,开展民主与法制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和保健知识教育,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政府和“两委会”依法开展工作。办好各类老年学校。
3、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及社区“两委”调解组织调解邻里、家庭等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督促赡养人落实对老年人的家庭赡养和扶养,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侵害和封建迷信活动,组织会员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人健康长寿。
5、根据当地实际和资源情况依法积极发展老龄产业,组织会员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和劳务活动,为协会活动积累资金。 6、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老年人的要求和愿望,为党和政府制定有关老龄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第五章 经费、资产 第十二条 协会经费来源主要由社区所办经济实体的收入。 第十三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老年活动室、老年电大、老年学校日常管理和设施维护,救助本社区困难老人,“老人节”开展活动和重大节日慰问高龄、特困老人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资金使用情况每年向会员公布一次。 第六章 协会终止 第十五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经社区“两委”审核,报街道老龄工作委员会。
第十六条 协会终止前由所在社区“两委”主持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七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所在社区“两委”和街道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共同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老龄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本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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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协会章程目录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总则会员组织机构与职能各部门职责活动经费及管理附则第一章总则广西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协会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由院团委主管的,由我院爱好创业、交际、营销等的在校生组成的学生社团。第一条本协会的目的是: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拓展人才培养的方式和方法,加强学生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充分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充分展示大学生的创业才干,为大学生进行大量的创新实践和创业尝试提供机会。第二条在勤工俭学的前提下,我们将与社会各界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广泛的合作,同时我们也和院内的勤工部、就业指导中心、家教指导与服务中心、后勤部等部门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服务同学,奉献社会。第四条本协会的原则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习统一实践,一切活动要坚持合法性与思想性、知识性与实践性、趣味性与教育性的统一,每个计划要从有利于培养“多能”人才,从建设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出发。第二章会员第一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承认本协会的章程的在校生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成为会员。凡加入本协会者,须经本人申请,由协会理事会进行讨论通过,并提交院团委审批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正式会员须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填写会员申请表和个人简历一份,发给会员证,每学年交纳会费15元。
关于首都建设和谐社区的若干思考北京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处2005年8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总要求,主要任务、体制机制保证等,并特别对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要求。
建设和谐社区,必须首先从解决社区中的不和谐因素入手,理顺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的关系,进一步增加社区民主自治功能,提高城市基层管理水平。一、首都和谐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障碍(一)《居委会组织法》部分条款与社区发展不相适应。
《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居委会是城市居民群众自治性组织,没有法人地位。在社区建设中有几个问题难以解决:一是居委会成员的聘用问题。
为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我市采取了公开招考、社区选举、街道聘用的方式,实行执业资格认证的专业化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社区居委会没有法人资格,聘用主体只能是街道,但工作岗位在居委会,当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容易发生劳动纠纷。
二是居委会建立银行帐户问题。由于社区居委会没有法人资格,其银行账户多数是以街道办事处的名义开立,统一管理经费,单独设立账户的较少。
这给居委会收取保洁等费用和接受居民、单位甚至海内外的捐赠时开据发票带来了不便。三是居委会工作中涉及签订协议或合同问题。
日常工作中,社区居委会常常需要以自身名义自主开展活动,并与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签订协议合同。同样,由于不具法人资格,给工作开展增加了困难。
四是居委会印章使用问题。部、市对居(村)委会印章使用和管理都有相关规定,但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经济组织或企业,在涉及居民相关事项时要求居委会盖章出具证明的事项越来越多,且有些超出规定的范围,使基层在确定印章使用时不好把握。
若因出具的证明出现问题,居委会还将承担责任。(二)民主自治功能发挥不够,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
一是由于过多承担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下派的工作任务,没有足够时间去组织开展社区民主自治活动,致使社区居委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社区居民对社区建设参与的程度还不是很高,不少居民认为社区工作仅是街道、居委会的事,与己无关,特别是社区内在职居民,往往漠视社区的存在,很少参与社区事务,甚至在发生困难的情况下也优先寻求单位解决。原因在于:第一,当前社会正处于转型期,许多“单位人”尚未完全转化为“社区人”,同时社区为居民提供的服务也有限,因此对社区认同感、依赖性不强。
第二,居民对社区工作缺乏了解,没有树立相应的社区意识和参与意识。第三,社区居民的参与机制及相关工作制度尚没有健全完善,社区居委会缺乏动员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社区居民缺乏迅捷的参与渠道。
三是社区民主自治与行政管理在工作衔接上尚缺乏规范化的制度和稳定的机制。政府转变职能实施政务公开,社区推进民主实行居务公开,是在两个层面分别设定的制度。
社区居民会议、自治章程、听证会等制度只在自治层面发挥作用,自治功能的发挥有限,缺少与其他制度和机制的对接。需要建立一套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对接的渠道。
(三)社区管理体制不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一是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不明确,工作任务过重。
依据《居委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居委会有六项工作任务,其中两项是协助政府做好五方面的工作,但具体有多少工作职责没有明确。2000年,全市统一明确了居委会工作任务共10项,但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许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事项需要落实到社区,居委会忙于完成政府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不能深入居民中开展工作。
虽然有些区县也就划清职责任务作了一些努力,但在执行过程中,社区居委会仍然挡不住下派的额外工作。二是社区居委会内设工作委员会任务不均衡。
目前,我市社区居委会内设的六个委员会,主要依据工作性质予以划分。但在实践中,各委员会工作量很不均衡,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委员会、社区治安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医疗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任务较重,而社区文化教育科普和体育委员会、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共建和协调发展委员会则因有物业公司分担任务或职责较少等而工作相对较轻。
为此,基层普遍反映前三个委员会无法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要求重新调整内部设置。三是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内其他组织之间关系不清。
居委会在社区内没有明确的主体地位,在协调各个组织之间的关系、利益以及合作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受到影响,形成社区内的组织各自为战,居委会不能完全体现代表全体居民利益的组织性质。一方面是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不协调,部分居民认为业主委员会完全可以代表居民履行居民委员会的职责。
另一方面是与物业企业公司的关系不顺,目前双方的职责任务有交叉,如社区治安、卫生环境等工作,特别是社区服务项目更突出。另外,社区内由于服务组织匮乏,许多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的职责,因无承接主体,只能由社区居委会来承担。
四是家委会转制后的。
足球协会章程
为了响应国家的全民健身计划,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身体素质活跃大学校园的气氛,给广大足球健儿创造一个展示才华的舞台,在社团部的协助下,筹备成立惠州学院足协。具体章程如下:
第一章:总则
1.协会名称:惠州学院足球协会
2.协会宗旨:友谊,团结,奋进,提高,充实,以球会友,为广大足球爱好者服务。
3.协会组织机构: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秘书长一名,理事长一名,会员若干名。
4.每届的协会干部,由上届会长推荐,通过考核由社团部审核产生。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1.协会干部以学习为首,热爱协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球技和足球常识,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以提高关大同学的身体素质为基础,为广大足球爱好者服务。
2.对足球感兴趣的同学均可报名参加协会。
3.协会会员必须恪守协会宗旨,支持协会工作,维护协会利益,遵守协会有关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4.协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甚至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超过三次(包括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不再享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严重违反协会规定的给予惩处直至开除出会。
第三章 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经费开支
1.为提高同学的身体素质,共同切磋球技,内引外联,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2.活动的集体内容、时间和地点,协会会长及协会理事会依具体情况而做安排。
3.经费来源于会员上缴的会员费,经费用于协会开展活动,办理会员证,购买活动所需的足球、球门网等。经费开支定期以公开形式向会员报告,并上报社团部,再由社团部向学校学生处主管老师汇报。
第四章 附 则
1.协会每学年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和经费开支定期上报社团部存案。
2.本章程有未尽事宜,由协会会长提出修改、补充意见,报社团部论定。
3.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惠州学院足球协会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第一部分 社团联合会干部工作职责 为确保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条例:1、社团干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忠于职守。
2、社团联合会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严格按有关规定办事,不得滥用职权。3、社团联合会干部需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有两门不及格者,不能担任主要干部,每学期考试两门不及格者必须离任。
4、社团联合会干部原则上不允许在其他学生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社团联合会副部长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得在任何社团担任任何职务。5、凡进入社团联合会任职的干部要求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合格者,方可担任职务。
6、社团联合会干部,应按时参加例会和值班,不得无故缺席,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者,停职检查,情况严重者,由社团联合会宣布除名。7、社团联合会干部值班时,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值班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请示,报告,经费,审批等问题,由值班干部负责与有关方面联系落实。重要事情要及时向主席团汇报。
第二部分 日 常 管 理一、例会制度为了保证社团工作顺利开展,及时交流思想,落实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1、社团联合会干部每周一晚8:00(7606)召开例会。2、例会由社联所有成员出席。
3、会议内容为主席对近期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阶段工作做出相应安排,各部汇报近期工作并进行相关讨论及交流等。4、不能出席者应及时向监察部或主席团请假。
二、请假制度为加强对社联学生干部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1、凡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值班或参加例会及活动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2、可预知的请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监察部或其上一级负责人递交假条,经批准后方可请假;3、不可预知的请假可以事后补假,但须经其分管副主席或监察部批准后方可生效。
4、当事人由于请假不能按时工作,值班及参加例会者,应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工作,值班或参加例会。三、值班制度为便于处理日常事物,办公室安排社团联合会干部值班,特制定办公室值班制度如下:1、值班时间安排: 每周一至四下午4:30——6:00;2、值班人员安排:参看值日表3、值班人员职责:(1)接待来访者,并将主要事件记入值班登记簿;(2)值班过程中有关请示,报告,经费,审批等问题,要与有关负责人联系落实;(3)若有重要事情或自己无权解决的事情要及时向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或有关负责人汇报;(4)认真做好办公室的卫生打扫,维护办公室的卫生环境;(5)保护办公室财务安全;(6)不得在办公室内抽烟,喧哗;(7)认真做好值班记录;(8)值班时间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
第三部分 财 物 管 理为了加强社团联合会财产的统一规范化管理,防止财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一、管理和执行1、本制度由直属于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监察部管理、监督及执行。
2、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分两部分:a.社团联合会经费 b.下属各社团的自筹经费。二、经费来源和组成各社团自筹经费包括:1、会员会费;2、赞助费;3、正当渠道收入等。
三、社团活动经费申报手续1、社团联合会各部门预算开支要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报主席团审批方可通过秘书处报销。 2、各社团举行活动前,应先提前两周递交详细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表。
活动审批后,主席团按实际情况审批活动经费,最后要经指导老师同意方可从该社团上缴的会员费中拨款,超出部分由社团自理。活动结束后,上交活动总结及经费结算表。
四、财务报销要求1、活动计划与活动经费预算表,经主席团与团委指导老师签名后方可生效。2、正规发票方可报销。
3、每张发票后须注明用途及两个经手人签名,其中一人须是协会会长。4、各社团(部门)安排一名固定人员与秘书处和监察部联系。
5、上交活动总结及经费结算表后,经严格审批后方可按审定数额报销。五、办公室财产管理1、各部门不得擅自挪用办公室财产,凡需要借用者须先递交书面借条,经社联副主席以上干部批准并登记后方可动用,并须按期归还,且不得有任何损坏。
2、损坏公共财物必须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损坏公物,除加倍赔偿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3、办公室如有财产丢失,应立即向主席团及团委老师反映。
4、社团联合会成员不得私自借出社团联合会的财产,如会议桌、凳等,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公共财产。5、学生借用公共财物,须出示借条,并用有效证件作押。
6、非本人借用公共财物,应先向主席或办公室主任请示同意,借方出示证明,并用有效证件作押,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借出。
在定向协会章程 本协会全称:( ) 英文译名: 缩写: 本协会宗旨:通过组织定向活动来普及定向知识和丰富我校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为会员提供一个相互交流、探讨心得、展现自我的舞台,让他们在运动中提高身体素质、增强学生间的交流、交际能力,从而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品位。
(活动立足校园,兼顾校外。) 一、会员 1、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品德良好,思想端正,积极肯干,具有一定的活动能力、管理能力,对社团有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承认社团联合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有志于推动定向社团发展并提高自己的定向能力的在校学生均可加入本社。
2、欲加入本社,须先向本社提出书面申请,经本社审核同意之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3、会员应尽如下义务: (1)严守校纪校规,严守本社的规定; (2)有较强的时间观念、集体观念和责任感; (3)无无故缺席社内活动的行为; (4)积极推动社团的发展; (5)其他义务。
4、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1)有平等参与本社内部活动的权利; (2)有平等竞选社内职务的权利; (3)有对社内事务进行监督、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4)有平等的享受社内奖励的权利; (5)其他权利。 5、本社会员有自愿退出本社的自由。
社员要退出前必须向本社提出书面申请。 二、组织形式 定向社团设立“定向社团管理委员会”,集中管理本社的各项工作,集体讨论本社的各项事务,并定期召集会员大会。
管理委员会由社长、副社长、宣传部、组织部和编辑部构成,其中社长为委员会负责人。 社长、副社长须经全体会员选举产生,任期均为一年;各部负责人由社长推荐并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方能委任。
1、社长:定期召开社内会议,全面负责本社的各项工作。 2、副社长:协助社长做好本社的各项工作,对社内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社长不在时,代社长履行职责。
3、宣传部:负责社内的宣传和对外交流工作,做好对社员的吸纳、教育和管理。 4、组织部:负责组织社内、社外的各项活动,做好活动的安排和记录。
5、办公室:负责通知和整理材料,保管物品,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 三、活动形式 本社拟通过以下方式来开展本社活动: (1)定期组织会员学习定向理论知识 (2)每个星期三下午组织进行定向实地练习 (3)总结每次活动的得失 (4)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向全校推广定向运动 本社活动的口号:融与自然、深入校园、挑战自我、体验定向人生 本社在适当的时候将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细则。
四、章程的生效与修订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公布时间为2008年09月12日。 2、章程在适当时候可以进行修订。
章程的修订应在全体社员讨论的基础上、经三分之二的社员同意后方可生效。 ###格式参照如下,可适当调整: 会 员 章 程 中国**网,由***创建。
它集经济信息、贸易信息和市场综合性信息为一体的分类信息交易平台。为了扩大信息总量,不断提供信息资源,壮大会员队伍,提高会员的业务知识和整体素质,更好地为会员服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网络优势,特制定本章程。
一、会员资格 1、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文化以上程度,善于学习,有创新意识,热心于网络事业,懂电脑,善管理的均可。 2、本人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市场行为道德,爱岗敬业,自觉遵守会员制度,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二、会员注册 1、本人志愿申请,并提供真实的资料,通过公司董事会审核,填写会员表格,编码注册。 2、签定协议书,缴纳会费,领取公司的有关资料,即可获得会员卡,成为正式会员。
三、会员分类 会员卡是会员的身份及获得优惠服务的有效证件。会员开展业务,可根据会员卡(级别)的职责权限进行运作。
公司划分会员级别,主要是根据会员发布分类信息的条数和参照其它业务的收入业绩来确定。公司将会员的发展情况分为三类: 1、普通卡(科员级):发布信息累计条数不足1000条,或双方收入业绩均在5000元以下者。
2、银星卡(主任级):发布信息条数累计达1000条以上或双方收入业绩均达5000元者。 3、金星卡(加盟级):发布信息条数累计达3000条以上或双方收入业绩均达1万元者。
四、会员惠遇 1、权力优惠:会员在签定协议有效期内,可以收集、加工、整理信息资料;可以在本网管理和营销所发布的产品、软件、广告;可以在网页上删除、修改、编辑已经发布的分类信息。 2、价格优惠:会员根据所持会员卡的级别,享受以下不同的待遇。
A、普通卡(科员级):信息查询和上网发布在1000条以下,享受九折,获得销售电脑软件和其它业务纯收入的20%。 科员级可参加公司的学习培训、产品介绍,获取相关的资料。
B、银星卡(主任级):信息查询和上网发布在1000-3000条之间,可享受八折优惠,获得销售电脑软件和其它业务纯收入的25%。 主任级可参加公司经理扩大办公会,参与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奖金分配方案,组织会员学习参观和考察市场。
C、金星卡(加盟级):信息查询和上网发布在3000条以上者,享受七折,获得销售电脑软件和其它业务纯收入的30%。 加盟级可在城区及其它县市设立分站运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为中国**大学**学院**学生社团,简称***社。
第二条 本社团是在中国**大学**学院团委的指导和组织下,由**学院在校同学以及其他同学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社团组织,旨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家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认识生活,学会生活。 第三条 社团宗旨 1、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全面贯彻 “知识、能力、人格” 三位一体的方针,引导同学成为社会的合格人才。
2、通过放映与历史题材有关的影片使大家对历史有进一步的认识,培养同学们的了解历史、熟知历史并不忘国耻的爱国精神;通过放映与社会现实题材有关的影片,培养同学们的认识社会、适应社会并做好迎接社会挑战的能力;通过一些科技影片达到宣传科学反对迷信的目的;通过一些知名人士的讲座和英文版电影达到帮助大家共同进步的目的。 3、社团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四条 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五条 社团接受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团委的领导,并在团委领导的指引下工作,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社团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 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八) 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本社团管理机构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二名,部长若干。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 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 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 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八条 本社团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团委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社团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社团重新民主选举。
第九条 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学生处、团委的领导。 2、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5、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7、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第十条 社团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徐海学院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十一条 社团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
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社团管理机构有权提请学生处对其进行免职。社团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社团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二条 社团社长职责: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三条 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第十四条 社团下设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家教部、商务部、权益保障部和常务办公室共七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 组织部 1、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2、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 3、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贫困同学的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4、协调其余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动安排。 (二) 外联部 1、统一负责社团对外业务联系、洽谈,为社团争取赞助与合作,为广大同学提供良好的工作机会。
2、努力争取校内各单位的合作,为特困生寻找一批岗位。 3、加强社团与社会各届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4、为本校特困生争取社会资助。 (三) 宣传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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