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本示范文本仅供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参考使用。
2、经协商确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依据《淄博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一定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五)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六)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管理规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四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一);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二);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三)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三)。 第五条 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二)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6、。
(三)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代表人:___地址;____联系电话: 第二条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法定代表人:___注册地址:___联系电话: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座落位置:___市___区___路(街道)__号四至: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条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2、保洁费:__3、保安费:__4、房屋设备运行费:__5.维修养护费:_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年。
自_年_月_日_时起至__年__月__日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1)__(2)__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 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 1、房屋外观:__2、设备运行:__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4、公共环境:__5、绿化:__6、交通秩序:__7、保安:__8、急修:__小修: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 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 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元或按套每户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 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
◆ 物业管理公司应履行哪些义务和责任? 物业管理企业受管委会及房产消费者的委托,承担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义务包括: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房产消费者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绿扩、清扫保洁以及房产消费者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4.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及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 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国家规定,结合管辖小区实行情况,制定较具体的义务和责任条款并公之于众,以方便房产消费者的了解和监督。 ◆ 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大会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应如何处理? 业主、使用人未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日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滞纳金或者按约定加收滞纳金。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业主、使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条例,市房地产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 业主大会的职责和职权是什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 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 (2) 审议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 (3) 听取和审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报告; (4) 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据此规定,有关方面经测算后得出,一套60平方米的多层住宅,若不包括大修费,每户每年交纳物业管理约850元,其中住户个人交纳108,每月9元,产权人分担724元,每月62元;同样面积的高层住宅,每户每年交纳物业管理费约1414元,其中住户个人交纳108元,每月9元,产权人分担1306元,每月109元。
故此,购买房改房的职工只需按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其中的住户个人交费项目。该项费用包括装修房屋垃圾外运费、保洁费各项费用统收服务费、车辆存车费和机动车丰车费等。
其中的常规性收费,包括保洁费(3元/户)、保安费(5元/户)和各项费用统收服务费(1元/户),一般每户每月为9元,全年108元。 ◆ 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收取有什么规定? 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与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不同。
按照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上海市物价局的规定,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是: (1) 居住用房的管理费: 多层住宅每户每月4.5-7.5元; 高层住宅每户每月5-10元。 具体收费档次划分,在此幅度内由业主委员会同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商定。
(2)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本示范文本仅供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参考使用。
2、经协商确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依据《淄博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一定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五)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六)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管理规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四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一);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二);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三)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三)。 第五条 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二)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6、。
(三)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
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条 当事人委托方 名称: 业主大会服务方名称: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物业名称:物业用途:座落:四至: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服务内容3.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3.2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3.3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3,4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3,5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3.6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3.7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3.8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3.9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3.10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3.11其他委托事项 。第四条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按以下执行:第五条 服务费用 5.1 物业服务费由服务方按 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
(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5.2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服务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服务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第六条 服务支出(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七条 停车费用停车费用由服务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 ;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车库车位(已出售): 3. 4. 第八条 其他费用服务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服务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第九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9.1审定服务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9.2 检查监督服务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9.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9.4 委托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服务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第九条 管理用房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服务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1)服务方无偿使用;(2) 。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 委托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1] 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2] 监督和协助服务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3] 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4] 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5] 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 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第十一条 服务方权利义务1] 根据委托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 有权要求委托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服务方的管理服务行为;3]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4]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5]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6] 每年度向委托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7] 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委托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委托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本合同期满,委托方决定不委托服务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服务方;服务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委托方。本合同期满,委托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服务方的意见通知服务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本合同终止后。
甲方: 乙方: 甲方系****;乙方系以 为主的独立劳动者合伙组织,为社会提供劳动服务。
甲方为了更好的为***提供优质的服务,,甲方将 物业管理工作承包给乙方,乙方同意集体承包该物业的管理工作。 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承包 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的内容、面积、地点 甲方将位于 共计 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乙方负责该物业的管理、日常维护等全部工作。(详见工作内容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顺延,但需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条 承包费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费人民币 元; 2、承包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适时指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派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2、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承包费,乙方应当按时完成承包的物业管理任务。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当选派不得少于 人对该区物业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乙方指派的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是应当报甲方同意与备案。
4、乙方初步安排的工作人员是 ; 甲方对此经审核认为符合甲方的要求。 5、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人员不适合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管理和日常维护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为乙方购买赔偿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受到意外伤害可以享受赔偿。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管理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8、乙方以及乙方成员在承包管理期间,要自觉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在工作中注意安全,并应当遵守甲方制订并公布的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若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手则与规程,经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单方权解除本承包合同。
9、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到: 。 第五条 奖励与处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对承包的物业管理效果的好坏,对乙方进行适当的奖励与必要的处罚。(奖励与处罚的幅度不得超过承包金总额的25%)。
3、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指导、管理与监督,甲方有权单方宣布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变卖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及日常维护工具、设施等,违者除给予没收非法所得外,并应按实物折价金额3倍赔偿,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业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员承诺: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员与甲方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2、若乙方的成员需要委托甲方代买社会劳动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但所有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者授权甲方从承包费中直接划扣)。 3、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员 支付劳务费人民币 元; 支付劳务费人民币 元;向 支付劳务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在此授权甲方直接从应当支付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上述费用。
4、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
5、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约代表签名): 乙方(全体成员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稍加修改就可以啦。
1、标题。
可以写“协议书”三字,也可以写明协议书的具体名称“XXXX协议书”。2、订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
在标题下,正文之前,写明订协议双方的信息,并在双方单位名称之后注明一方是甲方,一方是乙方,便于在正文中称呼。3、正文。
正文包括开头、主体两部分。开头是交待签订协议的目的、原因、依据,紧接着可用程式化语言转入主体,如“现对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主体要求就协议有关事宜作出明确的、全面的说明,尤其要着力写好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文条款内容:(1)协商目的(2) 协商目的责任(3)协议的时间和期限(4)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5) 履行条款期限(6) 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4、落款应写明订协议双方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
必要时还得写上鉴证单位和公证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最后写上签订协议的日期。
由于联营合同的性质和种类不同,其合同中的条款也应有所区别,以法人型联营为例,其主要条款应完备、明确。
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联营体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工商登记信息;(2)联营的宗旨;(3)联营各方的名称及经济性质;(4)联营各方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5)联营各方的权利义务,联营各方应本着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效益、共担风险的"四共"原则进行,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享受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6)利润分配及承担连带责任的具体方案;(7)联营体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8)联营各方参加及退出的条件和程序;(9)联营体管理机构的产生、形式及职权;(10)联营体主要负责人姓名及任期;(11)联营章程的修改和程序;(12)违约责任;(13)联营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4)其它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