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休假及加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也包括试用人员、顾问、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员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条 员工应当妥善安排休假。在积极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经审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二章 请销假的审批及手续 第五条 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 (一)请假不超过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三)请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副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四)经审批的《请假单》应当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 第六条 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一百元罚款。
第七条 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 第三章 法定节假日休假 第八条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法定节日,安排员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或组织集体活动; (六)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 根据国家政策,对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实行调休。 第十条 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章 带薪假 第十一条 事假 (一)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可申请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事假不超过三天。 (二)请事假应从严掌握,并按照请假审批权限报批。
超过三天的部分,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病假 (一)员工本人因病、伤诊查,住院治疗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请假为病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病假不超过三天,公伤治疗休息的除外。
(二)请病假的审批及手续: 请病假的需填写《请假单》,并按照请假批准权限报批,事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镇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休建议书、住院手续等证明方有效。 员工因患急病,需在医院急诊治疗的,事后需凭诊断书、住院手续等凭证补填《请假单》报批,经批准的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婚假 (一)员工本人的婚事,可请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条件婚假为十天。员工在外地结婚的,可根据实际里程给予在途时间。
婚假必须提前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婚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四条 产假、护理假和哺乳假 (一)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假为十五天。难产增加假期三十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十五天。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护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三)女员工产假期满身体经医院诊断仍未恢复健康,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哺乳假期不计发薪资。
(四)产假和护理假期间薪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五条 丧假 (一)父母、配偶丧亡可给假五天。
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给假三天。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二天。
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二)丧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五章 加 班 第十六条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可适当调休。没有调休的,核发加班薪资。
平时需要加班员工需在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呈分管领导核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为计发加班薪资的依据。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需在次日及时补签加班申请单并交人力资源部,逾期不计加班。
节假日和周六、周日加班应当打卡。 第十七条 加班薪资的计算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另行确定。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本规定 制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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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惠兴图文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二、范围:公司全体员工。三、请假程序:1、公司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公司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突发或紧急情况下临时请假,可在工作时间之前打电话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在返回公司的首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3、部门负责人批准员工的临时请假后,需第一时间通知行政部。四、请假审批流程: 1、假期3天以内的须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经公司行政部审批方可生效;2、请假3天-5天(含)以内的,须提前2个工作日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经公司行政部审批,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3、假期大于5天的须提前1周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经公司行政部审批,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4、请假员工按照请假审批流程提前填写《请假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交至行政备案方可生效; 4、婚假 行政部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管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确保所有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及项目 二、规定 第三条 各种假类说明 (一)事假:因个人事务需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十五天,事假期间不计算工资。
(二)病假:必须有医院开具的诊断书,休假天数不得超过除医生建议休假天数外三天,病假期间不计算工资。 (三)工伤:因工受伤可请工伤假,休假天数不得超过医生建议休假天数。
工伤期间工资:公司行政人员及管理人员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员工按其基本工资计算。 (四)年假:休假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包含例休日,法定节假日。
各项目员工年假在不增加人员编制及不影响日常作业的前提下,由各项目统一安排,非特殊情况,不得私自变动(变动指相互买卖、转让以及调换等)。公司行政人员及管理人员由公司安排或自行申请休假时间。
年假期间工资:公司行政人员及管理人员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一线员工按其基本工资计算。 (五)婚假:必须有结婚证明,婚假假期为3天,遇法定节假日、例休日假期不顺延。
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可以增加12天,再婚者可以享受法定婚假,但不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间工资:公司行政人员及管理人员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一线员工按其基本工资计算。
(六)丧假:三代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亡者,可给予丧假3天,但必须有死亡证明及关系证明。丧假期间工资:公司行政人员及管理人员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一线员工按其基本工资计算。
(七)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假3个月(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产假期间工资:公司行政人员及管理人员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一线员工按其基本工资计算。因故流产者视同病假。
(八)探亲假、陪护假等其它假类均按事假处理。 (九)续假:除病假、工伤外(病假、工伤按医生开具的休假证明续假),每次请假中续假次数不能超过一次,天数不得超过三天。
第四条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2天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不能先斩后奏。 第五条 如为病假、工伤或特殊情况者,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项目负责人及行政人事部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所有请假者回岗位后,必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第七条 请假审批权限 (一)各项目员工请假审批权限: 1、半天以内,领班可以直接批示; 2、半天以上,两天以内(含),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3、两天以上,三天以内(含),由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审批; 4、三天以上,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5、续假者,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6、休年假者,由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审批。
(二)公司行政人员及管理人员请假审批权限(含续假、年假): 1、半天以内,直接上级可以审批; 2、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含),由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审批; 3、一天以上者,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三、请假流程 第八条 请假人填写《请假申请表》。
在填写时,必须按实际情况,完整地填写填报时间、申请人部门(项目)、姓名、职位、假期类别、请假时间及请假事由,请假事由必须充分、合理。 要求:《请假申请表》应由员工本人亲自填写并打指模,如有特殊情况(员工不会写字),管理人员可代为填写,但本人必须签名,打指模确认。
第九条 各项目员工填写好《请假申请表》后,交领班,领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配好工作后(如在权限内,可直接审批),汇报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安排情况签署意见后(如在权限内,可直接审批),一天内交公司前台(也可采用传真方式)。 第十条 前台接到《请假申请表》后,立即交人事经理,人事经理根据审批权限,直接审批或是签署意见后交总经理审批。
审批时间不得超过1天,审批好的《请假申请表》交公司人事专员处进行请假登记,人事专员负责将审批结果告知项目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行政人员及管理人员填写好《请假申请表》后,交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人事经理根据审批权限,直接审批或是签署意见后交总经理审批。
审批好的《请假申请表》交公司人事专员处进行请假登记。 要求:公司行政人员及管理人员请假时,须将有关事项交待给本部门其它人员,并留下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二条 所有请假人员除病假、工伤等特殊情况外,必须待《申请表》审批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一率以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请假人提前或正常销假,项目负责人须向行政人事部告知,并进行销假登记;请假人申请延长假期的,须提前2天向项目负责人说明,项目负责人同意后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做好登记。
待请假人回来销假时,再补办续假手续(即再填写一份《请假申请表》)。 四、责任与处罚 第十四条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领导未审批前私自离开岗位者,以旷工论处,每次扣当事人1分。
第十五条 未按要求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或《请假申请表》的填写不规范、完整者,每次扣当事人1分。 第十六条 各审批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或超过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的,以及没有把《请。
请销假制度 2006-12-2制订 2007-3-26试行 1.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职工的请假行为,为考勤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2. 假别及准许期限 2.1婚假 本人婚假,10.天。
儿女婚假,5.天。 2.2丧假 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丧假,7天。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3天。 五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2天。
2.3病假 本人病假,酌情而定,严禁欺瞒。工伤类病假不在此列。
2.4事假 仅限于特殊情况,酌情而定,但每个会计月累计不超过3天。 男员工在妻子生产时可以请7天假,并可分成两次申请。
2.5农忙假 没有农忙假。 2.6产假和喜假 女员工可以请6个月的产假。
假后上班时间需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7探亲假 本公司距父母长住地(已住一年以上)300.公里以上者,每个会计年可有10.天的探亲假(不包括路途天数)。
路途天数据实际情况确定。 2.8事假不可在月末月初时跨月连用。
2.9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3. 假期的申请和批准 3.1请假者本人填写标准格式的《请假条》,报直接上级同意,报更上一级批准。
然后由请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员备案。 请假理由须写明具体内容,仅写‘有事’一类字样视为没有理由而不予批准。
因紧急情况或人力不可为的情况确需电话请假时,要在上班前一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批假的负责人向考勤员请假。
捎假的情况同上。 电话请假与捎假的情况由请假人所属部负责人向部门工作会报审,不符合电话请假或捎假条件者,视情况处罚,最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3.2续假与请假的程序相同。 3.3考勤员在考勤登记时如没有见到合法假条,则视请假人为旷工。
后交假条者,交前阶段视为旷工(按整天处理),且假期不能顺延。特殊情况报部门工作会处理。
4. 超假与旷工 申请和批准的假期天数超出本制度规定的天数时,超出部分为一类超假。 因电话续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规定天数的部分为二类超假。
不属于一二类超假的超假为旷工。 5. 假期的工资核算 5.1婚假、丧假、病假、产假、事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计工资。
5.2一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10.%,第二天加扣20.%,以次类推。 二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20.%,第二天加扣40.%,以次类推。
5.3旷工者按《奖惩条例》处理。 6.销假 请假人假后到公司上班前,先向考勤员销假。
不销假者视为旷工,确证不是旷工者,则扣除相应时段(但按整班计)的一半日工资。 7.责任 对旷工者,其直接上级应向考勤员及时通报。
不通报者,按《奖惩条例》接受处理。 综合办监督执行本制度。
提供范本一份帮你解决: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请假程序 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即可。如遇主管领导不在,可直接向主管经理申请审批,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确认,如遇不在公司,可向总经理进行审批。
公司领导按级别逐级报批。 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归档。
3)、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归档。 4、请假申请规定: 1)、病假 ①.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
②.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③病假期间工资按当日基本工资的50%扣除。 2)、事假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②一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同意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事假2天(含)以上,需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连续请假3天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
④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⑤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⑥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 3)、工伤假 ①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4)、婚嫁 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行政部备案。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 20周岁,男 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 23周岁,男 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凭结婚登记证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 5)、产假 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假期。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行政部备案。 ②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带薪产假或产后护理假 ③单胎顺产者,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龄员工(女 24周岁,男26周岁),单胎顺产者,产假为120天,难产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⑤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根据医院的证明,视情况给予15-30天的产假;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45天的产假。
⑥男员工的产后护理假为7天,晚育者为15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产假期间薪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标准发放。
6)、丧假 以下情形视为丧事假(需提出书面申请)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准假3天。 ②丧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③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7)、年假 ①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正式转正之日起算),可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年休时间按照在本公司的工龄计算,每满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超过15天。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由行政部根据工龄发放相应的《年假单》,每次请年假需出示《年假单》,并交行政部备案。 ③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
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单》兑换补贴,补贴标准为当日基本工资的两倍,计入次月工资中发放。 5、公出 1)、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在《办公室员工出入登记表》中作登记,需注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
2)、外出时间不到半天的,可自行登记,外出时间超过半天的,需让部门经理同时签字,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记或告知部门经理的,一律按。
请销假制度
2006-12-2制订 2007-3-26试行
1.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职工的请假行为,为考勤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2. 假别及准许期限
2.1婚假
本人婚假,10.天。
儿女婚假,5.天。
2.2丧假
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丧假,7天。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3天。
五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2天。
2.3病假
本人病假,酌情而定,严禁欺瞒。工伤类病假不在此列。
2.4事假
仅限于特殊情况,酌情而定,但每个会计月累计不超过3天。
男员工在妻子生产时可以请7天假,并可分成两次申请。
2.5农忙假
没有农忙假。
2.6产假和喜假
女员工可以请6个月的产假。假后上班时间需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7探亲假
本公司距父母长住地(已住一年以上)300.公里以上者,每个会计年可有10.天的探亲假(不包括路途天数)。路途天数据实际情况确定。
2.8事假不可在月末月初时跨月连用。
2.9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3. 假期的申请和批准
3.1请假者本人填写标准格式的《请假条》,报直接上级同意,报更上一级批准。然后由请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员备案。
请假理由须写明具体内容,仅写‘有事’一类字样视为没有理由而不予批准。
因紧急情况或人力不可为的情况确需电话请假时,要在上班前一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批假的负责人向考勤员请假。
捎假的情况同上。
电话请假与捎假的情况由请假人所属部负责人向部门工作会报审,不符合电话请假或捎假条件者,视情况处罚,最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3.2续假与请假的程序相同。
3.3考勤员在考勤登记时如没有见到合法假条,则视请假人为旷工。后交假条者,交前阶段视为旷工(按整天处理),且假期不能顺延。特殊情况报部门工作会处理。
4. 超假与旷工
申请和批准的假期天数超出本制度规定的天数时,超出部分为一类超假。
因电话续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规定天数的部分为二类超假。
不属于一二类超假的超假为旷工。
5. 假期的工资核算
5.1婚假、丧假、病假、产假、事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计工资。
5.2一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10.%,第二天加扣20.%,以次类推。
二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20.%,第二天加扣40.%,以次类推。
5.3旷工者按《奖惩条例》处理。
6.销假
请假人假后到公司上班前,先向考勤员销假。
不销假者视为旷工,确证不是旷工者,则扣除相应时段(但按整班计)的一半日工资。
7.责任
对旷工者,其直接上级应向考勤员及时通报。不通报者,按《奖惩条例》接受处理。
综合办监督执行本制度。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一、目 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 请假程序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一、公司请假标准见下:(一)事 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二)病 假:应出具医院相关证明,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50%扣除。(三)婚 假:本人结婚给假三天,带薪。
(四)丧 假:直系亲属丧事给假三天,带薪(五)旷 工:没有出具任何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按本人工作的两倍扣除。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的予以开除。
第四章 请假规定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四、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本公司员工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填写请假单。六、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的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没有续假或虽续假尚未被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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