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协议书
供电方: x x x x
用电方:x x x x
电是我国的宝贵能源,由于我国地域广阔用电情况及不平衡情况极十分为严重,东南沿海地区是我国的经济发达地区用电较为集中用电量大,而西部偏远山区用电相对少,国家为此对东部进行了电网改造,加大了对对东部供电的投资力度,但是随着西部的大开发投资额的不断增加,西部的用电也逐步上升,这样用电不平衡的情况逐步上升,有的地方电源充裕有的地方紧缺,这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为缓解用电不平衡的局面,因此供电与用电之间采用计划用电的的方式进行协商,协商条款由下:
1,年用电量3600kwh,日供应量为10kwh
2,供应方式:按照日供应量,超额用电时按照50%加价
3,结算部办法;每月25日核实用电量,30日前将电费交齐
4,除不可抗力外日常生活保证供电,如果有用电设施维修提前通知业户
5,下年度增加或减少用电应在本年的11月份前申报
以上协议望共同信守
协议人; 供电方: x x x x 签字
用电方:x x x x 签字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用电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 负荷三相电力供至 。
二、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配和管理,应采取电或非电保护安全措施,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采取保安措施,所发生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影响或损失的一切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供电力,以及私拉乱接。
四、乙方电费按电表计算,每度电以 元,抄表后一周内付清。
五、预交押金 正,如有窃电违约行为产生,拆除供电设备停止供电,该押金不予退还。
六、为双方分界点。
七、消防:乙方配备灭火器材,设消防池,严禁山林明火火种。
八、管理: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做好用电、消防等各方面安全工作,并努力配合做好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九、责任: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方面各种有关规定,造成 安全工作方面的产生后果,有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甲方在许可条件下,尽量满足乙方所需,特别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以上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十二、协议有效期为自 年 月 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委托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用电协议书供电方: x x x x 用电方:x x x x 电是我国的宝贵能源,由于我国地域广阔用电情况及不平衡情况极十分为严重,东南沿海地区是我国的经济发达地区用电较为集中用电量大,而西部偏远山区用电相对少,国家为此对东部进行了电网改造,加大了对对东部供电的投资力度,但是随着西部的大开发投资额的不断增加,西部的用电也逐步上升,这样用电不平衡的情况逐步上升,有的地方电源充裕有的地方紧缺,这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为缓解用电不平衡的局面,因此供电与用电之间采用计划用电的的方式进行协商,协商条款由下: 1,年用电量3600kwh,日供应量为10kwh 2,供应方式:按照日供应量,超额用电时按照50%加价 3,结算部办法;每月25日核实用电量,30日前将电费交齐 4,除不可抗力外日常生活保证供电,如果有用电设施维修提前通知业户 5,下年度增加或减少用电应在本年的11月份前申报 以上协议望共同信守 协议人; 供电方: x x x x 签字 用电方:x x x x 签字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电工安全协议书】甲方(工程发包方): 乙方(工程承包方): 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
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l、涉及输、变、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开工前应对乙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应要求乙方单位事先制订工作的“三措”(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审查和监督实施。 4、对乙方单位负责签发的工作票进行会签。
5、对起重、油漆、土建等非电力类施工单位以及非电力系统的电力类施工单位承包运行变电所和线路大修、改造、扩建等工程中的分项目,必须指派工作负责人,并由该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工会和收工会,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时严格实施监护。 6、应给乙方施工人员办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涉及进入甲方生产、办公场地的施工项目, 乙方施工人员应佩戴甲方核发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2、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工“三措”。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3、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三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 4、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甲方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人员的同意。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6、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7、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企业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单位负责人。 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作业的甲方其它生产、办公场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电气设备。
如有可能触及或接近高压设备的情况时,必须停止施工并主动与甲方联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转包。
三、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四、施工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关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施工中发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自行负责处理。 五、涉及须明确的本工程业务事项(工作范围、作业区域、工作票签发等),可另外附页。
六、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七、本协议是 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章后与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工程发包方): 乙方(工程承包方): 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
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事故,经双方 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l、涉及输、变、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 出现的问题。 2、开工前应对乙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应要求乙方单位事先 制订工作的“三措”(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审查和监督实施。 4、对乙方单位负责签发的工作票进行会签。
5、对起重、油漆、土建等非电力类施工单位以及非电力系统的电力类施工单位承包运行 变电所和线路大修、改造、扩建等工程中的分项目,必须指派工作负责人,并由该工作负责 人组织开工会和收工会,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时严格实施监护。 6、应给乙方施工人员办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以及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 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或考核)合格的人员,涉及进入甲方生产、办公场地的施工项目, 乙方施工人员应佩戴 甲方核发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 现场工作。
2、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工“三措”。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3、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 况、特点及施工“三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 4、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 定》和甲方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 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人员的同意。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 检验周期。 6、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 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 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7、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企业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甲方 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 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单位负责人。 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作业的甲方其它生产、办公场所,不 得擅自操作任何电气设备。
如有可能触及或接近高压设备的情况时, 必须停止施工并主动与 甲方联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转包。
三、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乙方指派 同 志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四、施工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认 真执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关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 由乙方承担责任。
施工中发生非 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自行负责处理。 五、涉及须明确的本工程业务事项(工作范围、作业区域、工作票签发等),可另外附页。
六、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七、本协议是 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章后与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xx供电所村电工协议书 默认分类 2009-05-16 10:19:11 阅读1242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XX供电所以下简称甲方: WYX以下简称乙方: 一、乙方必须具备一定的电力知识,并能熟悉、掌握运用。遵守【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供用电使用条例】、【用电营销管理制度】及电力【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遵守XX供电公司和XX供电所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二、乙方必须坚持惯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乙方必须按照供电安全生产规程作业。做到不发生特大重大事故、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四、乙方必须做好所管辖的电器设备(变压器、供电线路)安全检查及维护、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供电所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以便尽早整改。 五、乙方要做好台区设备。线路维护和抢修任务,配电设备和线路。乙方应注意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如人为操作。维护不当,造成设备、线路损坏,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并负责维修赔偿。如乙方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甲方将无条件解除和乙方的合同关系,一切损失和后果将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甲方将:XX 、XX、XX、共3个台区承包给乙方管理(不承包电价,只承包线损),乙方将向甲方交纳风险金计人民币: 元整。 七、乙方工作任务:每月14日抄表;15日下午14点前上交抄表卡;如15日下午14点前未把抄表;如15日下午14点前未把抄表卡交至本所开票,将处以30元一天的处罚;每月电费在当月26日前必须100%交请如未完成者、甲方将收取乙方千分之3的违约金。在执行工作中,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电费,如乙方乱收费;私自纂改电费发票目录,擅自加减电价,甲方另外处于乙方200元/次的处罚;后果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为了抓好线损管理,乙方所管辖的台区必须在2007年10月30日前更换文件规定的淘汰型电表,如查出仍有未更换淘汰表用户,每只电表扣除人民币10元整。 九、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动。 十、乙方应完成所分配台区低区线损,实行全奖全赔(附线损)XX11%;XX11%,XX11% 十一、乙方实行“三公开,五到户”,每月23日前将所管辖台区本月线损情况上报本所分管副所长,做到一户一卡,如不报者被查出扣除人民币200元;有关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十二、乙方应做到“客户至上。热情服务。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如有用户投诉,经查情况属实,按所规处罚。 十三、待遇:甲方将按当月实抄户数向乙方发放每月1元/户的工资,完成了所了分配的工作再发放,否则全部扣除。 十四、乙方应及时向本村领导汇报本村用电情况,传达上级用电管理政策、规则,当好村领导参谋。 十五、乙方每月 日 时来参加供电所列席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先请假,缺席一次扣20元。 十六、乙方应遵守上述各项条款,乙方如有违反合同中注明的任何一条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后果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至2007年3月15日至2008年3月15日止,为期12个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注:如上级政策,规定调整,则按上级指示精神办理) XX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ZYS XX供电所 乙方签字:WYX 2007年3月15日
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文【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确保施工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xxx有限公司第二条 施工项目: 签订时间:第三条 有效期限20XX年06月至20XX年06月第四条 甲方安全责任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三次不听从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业务。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进场需要检查是否有出产合格证,同时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方可使用。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臵施工。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进场施工单。
进场施工人员应挂牌施工。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施工场地卫生整洁。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做好施工临时用电;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质量安全。11、现场工地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妥善处臵。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12、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场站内火灾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一、坚定不移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工业企业生产和建设的基本方针,是电力工业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必须继续坚持这一方针。电力企业在各项工作中都要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质量与速度以及安全与多种经营的关系,当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服从于安全。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改革、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做到改革促进安全,发展必须安全,安全保证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
电力企、事业单位要杜绝人身死亡和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恶性事故,消灭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大幅度减少一般事故。
二、全面落实以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力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正职即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并亲自过问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各级行政副职必须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要建立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使每个领导、每个职能部门、每个专业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要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三、健全和完善安全监察体系
电力企、事业单位要健全和完善安全监察机构,充实安全监察人员,企业内部要形成完善的自上而下的安全监察网。安全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电力工业部对电力行业实行安全监察;各网、省局(公司)对所属企业,行使安全监察职能。企业的安全监察人员属生产人员,又承担安全监察的责任,对电力生产建设实行全过程安全监察,各级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不得任意干预,使安监人员真正有职有权。
一、坚定不移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工业企业生产和建设的基本方针,是电力工业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必须继续坚持这一方针。电力企业在各项工作中都要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质量与速度以及安全与多种经营的关系,当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服从于安全。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改革、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做到改革促进安全,发展必须安全,安全保证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
电力企、事业单位要杜绝人身死亡和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恶性事故,消灭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大幅度减少一般事故。
二、全面落实以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力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正职即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并亲自过问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各级行政副职必须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要建立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使每个领导、每个职能部门、每个专业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要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三、健全和完善安全监察体系
电力企、事业单位要健全和完善安全监察机构,充实安全监察人员,企业内部要形成完善的自上而下的安全监察网。安全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电力工业部对电力行业实行安全监察;各网、省局(公司)对所属企业,行使安全监察职能。企业的安全监察人员属生产人员,又承担安全监察的责任,对电力生产建设实行全过程安全监察,各级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不得任意干预,使安监人员真正有职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