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询盘: 一般在客户下perchaseOrder之前,都会有相关的OrderInquiry给业务部,做一些细节上的了解。 2。
报价: 业务部及时回复客人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包装规格及柜型等,peroformaInvoice给客户做正式报价。 3。
得到订单: 经过洽谈,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perchaseOrder。 4。
下生产订单: 得到客人的订单确认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5。
业务审批: 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出口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
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
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才行。合同审批之后,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进程员跟进。
6。下达生产通知: 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下列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通知工厂按时生产: (1)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1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应业务员和单证员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人改证。
(2)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 (3):如果是放帐客户,或通过银行D/A等方式收汇等,需经理确认。
7。验货: (1)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
(2)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一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计划部。 (3)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正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
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 8。
制备基本文件: 工厂提供的装箱资料,制作出口合同,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文件(应由业务跟单员制作,交给单证员)。 9。
商检: 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产品,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并提供出口合同,发票等商检所需资料。而且要告诉工厂将来产品的出口口岸,便于工厂办理商检。
应在发货一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条。 10。
租船订仓: (1)如果跟客人签定的合同是FOBCHINA条款,通常客人会指定运输代理公司或船公司。 应尽早与货代联系,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况,Q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
应在交货期两周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INGORDER),通常在开船一周前可拿到定仓纸。 (2)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价,开船口岸等。
经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船期合适的船公司,并告诉业务员通告给客人。如客人不同意时要另选客人认可的船公司。
开船前两周书面定仓,程序同上。 (3)如果货物不够一个小柜,需走散货时,向货代公司定散货仓位。
拿到入仓纸时,还要了解截关时间,入仓报关要求,等内容。 (4)向运输公司定仓时,一定要传真书面定仓纸,注明所定船期,柜型及数量,目的港等内容,以避免差错。
11。安排拖柜: (1)。
货物做好并验货通过后,委托拖车公司提柜,装柜。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公司签定协议长期合作,以确保安全及准时。
要给拖车公司传真以下资料:定仓确认书/放柜纸,船公司,定仓号,拖柜委托书,注明装柜时间,柜型及数量,装柜地址,报关行,及装船口岸等。如果有验货公司看装柜,要专门声明,不能晚到。
并要求回传一份上柜资料,列明柜号、车牌号、司机及联系电话等。 (2)。
传真一份装车资料给工厂,列明上柜时间、柜型、订仓号、订单号、车牌号以及司机联系电话。 (3)要求工厂在货柜离开工厂后尽快传真一份装货通知给业务部,列明货柜离厂时间、实际装货数量等,并记装箱号码和封条号码作为提单的资料。
要求工厂装柜后一定要记住上封条。 12。
委托报关: 在拖柜同时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合作报关行,委托出口报关及做商检通关换单。通常要给报关留出两天时间(船截关前)。
委托报关时,应提供一份装柜资料,内容包括所装货物及数量,口岸,船公司,定仓号,柜号,船开截关时间,拖车公司,柜型及数量,本公司的联系人和电话等。 13。
获得运输文件: (1)最迟在开船后两天内,要将提单补料内容传真给船运公司或货运代理。补料要按找L/C或客人的要求来做,并给出正确的货物数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随同提单出的船证明等。
(2)督促船公司尽快出提单样板及运费帐单。 仔细核对样本无误后,向船公司书面确认提单内容。
如果提单需客人确认的,要先传真提单样板给客人,得到确认后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 (3)及时支付运杂费,付款后通知船公司及时取得提单等运输文件。
支付运费应做登记。 14。
准备其他文件: (1)。 商业发票:L/C要求提供的文件中,对商业发票要求最严格。
发票的日期要确定在开证日之后,交货期之前。发票中的货物描述要与L/C上的完全相同,小写和大写金额都要正确无误。
L/C上对发票的条款应显示出来,要显示唛头。如果发票需。
外贸常见的单证有: 1、合同(CONTRACT) CONTRACT是统称,买卖双方均可出具。
如系卖方制作,可称为销售确认书(SALES/confirm/iATION),买方出具则可称为采购确认(PURCHASED/confirm/iATION)。 除了与国内销售合同相同的要素如买卖双方名址,签订时间、地点、交易货物品名、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以外,还可以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附加条款。
此外,正式的外贸合同,往往还有更详细的约定,比如信用证条件下的信用证开证要求,对各种不可抗力的规定等细则。 对于容易在装卸和储运过程中发生短缺的散货如矿产、粮农副产品等,合同中往往还会附加“溢短装”条款,即允许在合同总数量和金额的基础上,有若干幅度的差异,最后按照实际交货量来结算。
比如“5%MOREORLESSALLOWED”,即允许多交或少交5%。理论上,合同应该“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章的正本为凭”,可在外贸实务中不大苛求照搬执行,一般的传真件也就行了,作为备忘录。
更多的还是依靠商业信用,以及预付款、信用证等实质的把控手段。 合同本身反倒显得不重要了。
也正因为如此,一些国家的客户甚至制作固定合同,并留下“信用证开出后生效”等条款,进一步淡化合同的约束力,到处散发作为询价工具。碰到这样的合同,不必当真,预留时间,等到信用证收到再有所行动不迟。
2、发票(INVOICE) 或称商业发票(CommercialInvoice)。 外贸的“发票”概念和国内的财务发票完全不同。
外贸发票是出口商自己制作、出具的文件,用于说明此票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总值等,以及其他一些说明货物情况的内容。发票格式不拘,但必须包括上述要素,并全名落款。
发票必须注明一个发票号码(自己拟定),出票时间。 可以按照需要一式几份,由若干正本和副本组成的,应注明“ORIGINAL”、“COPY”字样。
发票的末端通常有E。&O。
E。字样,意为“有错当查”,即此份发票如有错漏允许更改。
3、形式发票(PROFORMAINVOICE) 样式近似商业发票,几乎可以直接把商业发票过来,标题改为“PROFORMAINVOICE”即可。 形式发票的用处,一是类似于单方面合同,作为报价和确定交易的工具。
一些国家的客户喜欢“确认形式发票”的形式作为合同。因此,除了和商业发票相同的内容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空白处以“REMARK”加注的形式增加条款,比如交货期等等,以进一步落实交易。
此外,对于那些需要进口许可或外汇使用额度的交易,客户也需要形式发票来做前期申请。在采用国际快递寄送货物的时候,也需要附上形式发票,作为快递公司统一报关计用。
4、装箱单(PACKINGLIST) 与外贸发票对应,性质一样,主要用于说明货物的包装情况,如品名、数量、包装方式、毛重、体积。 视产品类别的需要还可以加上其他详细说明,如净重等。
样式与发票相仿,只是不需要注明货物价值。通常也需要若干正本和副本。
5、提单(BILLOFLOADING) 提单就是货物交付货运公司以后,由货运公司出具的证明,用以代表物权,以及在目的地提货。 每个船公司都有自己式样的提单,但内容则大同小异。
提单是最核心单证,某种意义上就是货物的代表,货款的价值。对于提单,后面我们会专门用一个章节来了解学习。
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分为空运提单(AIRWAYBILL,简称AWB)和海运提单(OCEANBILLOFLOADING,简称B/L)及其他。 但实务中以海运提单最为常见,空运提单次之。
提单由货运公司根据发货人提供的发货人和收货人名址、目的地、货物描述等相关数据来填制,经发货人确认无误后签章出具。一般三正三副,任何一份正本均可提货。
一经提货,其余两份即告失效。为防止提单在传递过程中遗失,如果客户没有指明要求的话,可以只给客户一份或两份正本。
除了提单上的固定栏目外,海运提单在签发的时候还必须加注“上船时间”(ONBOARDDATE)字样,这是计算实际交货期的标准。 6、装船通知(SHIPPINGADVICE)船开前或不迟于船开当日,由发货人出具给收货人的装船情况通知。
格式不限,但应包括下列内容:收货人(Consignee)、发货人 7。 保险单(INSURANCEPOLICY) 为防范国际货物运输中可能发生的毁损,对一些价值较高的货物,贸易商通常会办理保险。
保险公司根据投保的险种开具保险单,作为货物单据之一。 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1)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F。P。
A)、水渍险(WithAverageorWithParticularAverage-W。AorW。
P。A)和一切险(AllRisk-A。
R。)三种。
①平安险的责任范围有:被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被保人对遭受承保范围内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运输工具遭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
单证格式[Form of document] 单证内容在单证上的排列顺序和布局方式。
但一般常指已按格局拟定的单证,上面留有固定的空白栏目,供填写指定的内容。单证格式服从于单证内容,又反过来指导内容的填制,以更明确地表达有关的内容。
因此,每种单证,都有独特的格式。 如商业发票突出其货价,产地证以原产地为主等。
各种单证的格式,也有其共同之处,如唛头件号栏、商品名称栏、件额栏。单证的格局,一般上端为首文,中间为本文。
最下方为结文。首文部分有制单机构的名称及地址、电传号、该机构的标志等;单证名称;制单地点及日期;收货人或抬头人名称等。
本文部分有运输唛头、件号;货物名称;数量;以及按单证的类型所需的内容,或价值、或重量、或品质分析等。结文一般是制单人的签字或盖章。
单证的格式,一般都由制单的单位或签发的单位拟订,如商业发票、装箱单由出口商拟订,海运提单由船公司拟订,保险单由保险公司拟订。 但“官方”单证的格式,通常由执行机构拟订。
如海关发票的格式。由有关进口国的海关拟订,而由出口商照式填写;普惠制产地证格式A,由给惠国拟订格式,而由受惠国出口商填写。
近年来,国际上对单证简化的研究,也包括单据格式的改革,如推广“套合式”的单据,以提高制单效率,减少单证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