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述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是由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的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据。
单据中关于货物应交付指定收货人或按指示交付,或交付提单持有人的规定,即构成这一保证。 提单的性质为:提单是货物收据;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运输协议的证明;提单是收取运费的证明。
由于海运提单的可转让的性质,从而保证了国际贸易能够在一个高速度水平上发展。 (二)海运提单的基本内容 ·提单的号码(B/L。
NO。 ______):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按承运人接受托运货物的先后次序或按舱位 入货的位置编排的号码 ·提单的名称:必须注明"提单"(Marine/Ocean Bill of Lading)字样。
·托运人(Shipper)的名称和营业所:此栏填写出口商或信用证没有特殊规定时应填写信用证受 益人的名称和地址,如果信用证要求以第三者为托运人必须按信用证的要求予以缮制。 ·收货人或指示(Consignee or Order)的名称:收货人的指定关系到提单能否转让,以及货物 的归属问题,收货人的名称必须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
·通知地址(Notify Address):被通知人即进口方或进口方的代理人,如信用证有具体规定, 要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缮制。 ·海运船只(Ocean Vessel)本栏按实际情况填写承担本次运输货物的船舶的名称和航次。
·装货港(Port of Lading):本栏填写货物的实际装船的港口名称,即启运港。 ·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本栏填写海运承运人终止承运责任的港口名称。
·交货地点(Place of Delivery):本栏只有在转船运输时填写。 ·收货地点(Place of Receipt):本栏只有在转船运输时填写。
·标志和号码(Marks and Nos):又称唛头,是提单与货物联系的主要纽带,是收货人提货的重 要依据,必须按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填写。 如无唛头规定时可注?quot;NO MARKS"(N/M) 包装种类和件数,货名(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此栏按货 物是散装货、裸装货和包装货的实际情况填写。
·毛重和尺码(Gross Weight and Measurement):此栏填写货物的毛重总数和体积总数。 ·运费和其他费用(Freight and Charges):此栏填写运费及额外的附加费用。
·运费支付地点(Freight Payable at):此栏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 ·签单地点和日期(Place and Date of Issue):提单签发地为装运港所在城市的名称,签发日 期为货物交付承运人或装船完毕的日期。
·正本提单份数(Number of Original B/Ls):正本提单签发的份数必须符合信用证规定的份数。 ·代表承运人签字。
提单的号码(B/L.NO.______):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按承运人接受托运货物的先后次序或按舱位 入货的位置编排的号码提单的名称:必须注明"提单"(Marine/Ocean Bill of Lading)字样。
托运人(Shipper)的名称和营业所:此栏填写出口商或信用证没有特殊规定时应填写信用证受 益人的名称和地址,如果信用证要求以第三者为托运人必须按信用证的要求予以缮制。收货人或指示(Consignee or Order)的名称:收货人的指定关系到提单能否转让,以及货物 的归属问题,收货人的名称必须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
通知地址(Notify Address):被通知人即进口方或进口方的代理人,如信用证有具体规定, 要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缮制。海运船只(Ocean Vessel)本栏按实际情况填写承担本次运输货物的船舶的名称和航次。
装货港(Port of Lading):本栏填写货物的实际装船的港口名称,即启运港。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本栏填写海运承运人终止承运责任的港口名称。
交货地点(Place of Delivery):本栏只有在转船运输时填写。收货地点(Place of Receipt):本栏只有在转船运输时填写。
标志和号码(Marks and Nos):又称唛头,是提单与货物联系的主要纽带,是收货人提货的重 要依据,必须按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填写。如无唛头规定时可注?quot;NO MARKS"(N/M)包装种类和件数,货名(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此栏按货 物是散装货、裸装货和包装货的实际情况填写。
毛重和尺码(Gross Weight and Measurement):此栏填写货物的毛重总数和体积总数。运费和其他费用(Freight and Charges):此栏填写运费及额外的附加费用。
运费支付地点(Freight Payable at):此栏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签单地点和日期(Place and Date of Issue):提单签发地为装运港所在城市的名称,签发日 期为货物交付承运人或装船完毕的日期。
正本提单份数(Number of Original B/Ls):正本提单签发的份数必须符合信用证规定的份数。代表承运人签字(Signed for or on behalf or the Carrier):提单必须由船长或承运人或 其代理人签字盖章。
你所说的提单的格式,并如何填,我想你应该是问BOOKIGN上的资料如何填写吧,其实很简单,给你一个大概比方: 贸易条款为FOB情况下:客户指定船公司或是货运公司,你根据客户指定的联系这家拿BOOKING FORM,然后他们会传真一份BOOKING FORM给你,你就按上面的填如下内容 1、SHIPPER:也就是指发货人,一般是指供应商也就是你;如果你做的是L/C那么这里的SHIPPER就填受益人,记得将电话和传真和联系人写在上面,有空间就将E-MAIL也写在上面,多种联系方式,让他们能更好的联系你。
2、CONSIGNEE:也就是指收货人,一般是直接填客户的公司名和地址;如果是L/C,一般在L/C上会有标明填TO ORDER*****,你根据L/C上填。 3、NOTIFY:也就是通知人,一般如果你的CONSIGNEE已经填了完整的,这里就可以填SAME AS CONSIGNEE(这句放的意思就是说和收货人一样);如果是L/C,一般L/C上也会有明确告诉你如何填,一般是填你的客户了,这些资料在L/C上的文件这里都会有标明。
接下来就填下面的一些细节问题了,首先会需要填PLACE OF RECEIPT(收货地点)一般FOB都是你们自己会找合作的车行,那么你可以直接打你的条款上的FOB哪里,比如说你们是FOB宁波,那么你就可以填宁波,也就是说你的这票货他们要从宁波开始接手。 下面的PORT OF LOADING(装货港)你也一样的填你FOB哪里的那个地方。
再接着往下依次是:PORT OF DISCHARGE(卸货港)这个客户开始就会告诉你这个货他们是要到哪,如果是L/C的上面也会有标明,你根据客户提供给你的填。当然有些可能涉及到需要中转到内陆的,因为你不知道各航行各船东会在哪里中转,你不妨直接填目的港就好了,他们会自己来安排。
OLACE OF DELIVERY(交货地点)一般是和卸货港一样,如果客户没有特别标明你可以直接填交货点。 FINAL DESTINATION FOR THE MERCHANT'S REFERENCE(目的港)如前你根据客户给你的交货地点填就行了。
在旁边会有一个PERPAI(预付)和COLLECT(到付),这是指海运费,你是FOB的条款,当然海运费就是COLLECT,你在这里打个勾。 再接下来就填下面的内容: MARKS&NOS(标记及号码)也就是要填唛头,你按照包材外的正唛填在上面就可以了; NO.OF ConTAINERS OF PKGS(箱数或件数):你就填上总件数及总箱数; DEscriptION OF GOODS(货名):填上你正确的货品名称,可根据你PI上的货名填写,如果是L/C你就按照L/C上的扫写,一般L/C上的描写都会十分清晰,那么这一大段你都要照写上来; GROSS WEIGHT(毛重):这批货的总毛重填在这里; MEASUREMENT(尺码/立方米):你填上这票货的总体积就可以了,下面标明你要的柜,在订仓的时候标,做提单的时候就不用了。
在下面空白的地方填上:FOB **,让货运或是船公司一目了解的知道你的贸易条款,那么他们就会知道哪些款是你们付,哪些义务是属于你们的范围。 同时也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标明:CARGO READY DATE(货好时间):*年*月*日,这样子就方便他们与国外确认配船的时间,以及能按时给到你们仓位。
再下面就是你们盖章签字。 一份单就完成了。
祝新的一年里大家的事业都蒸蒸日上。
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tangkeyong38 英文海运提单样本及中文解释式样9-11海运提单BILLOFLADING海运提单主要项目填制说明如下: 1、托运人(Shipper)。
即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契约,委托运输的货主,即发货人。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一般以受益人为托运人;托收方式以托收的委托人为托运人。
另外,根据《UCP500》第31条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接受表明以信用证受益人以外的第三者为发货人的运输单据2、收货人(Consignee)。收货人要按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来填写。
一般的填法有下列几种:(1)记名式:在收货人一栏直接填写上指定的公司或企业名称。该种提单不能背书转让,必须由收货人栏内指定的人提货或收货人转让。
(2)不记名式:即在收货人栏留空不填,或填“ToBearer”(交来人/持票人)。这种方式承运人交货凭提单的持有人,只要持有提单就能提货。
(3)指示式:指示式的收货人又分为不记名指示和记名指示两种。不记名指示,是在收货人一栏填“ToBearer”,又称空白抬头。
该种提单,发货人必须在提单背面背书,才能转让。背书又分为记名背书和不记名背书(空白背书)两种。
前者是指在提单背面填上“Deliverto***”“Endorsedto***”,然后由发货人签章;后者是发货人在背面不做任何说明只签章即可。记名背书后,其货权归该记名人所有,而且该记名人不可以再背书转让给另外的人。
不记名背书,货权即归提单的持有人。记名指示,是在收货人一栏填“ToOrderofShipper”,此时,发货。
·提单的号码(B/L.NO.______):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按承运人接受托运货物的先后次序或按舱位 入货的位置编排的号码 ·提单的名称:必须注明"提单"(Marine/Ocean Bill of Lading)字样。
·托运人(Shipper)的名称和营业所:此栏填写出口商或信用证没有特殊规定时应填写信用证受 益人的名称和地址,如果信用证要求以第三者为托运人必须按信用证的要求予以缮制。 ·收货人或指示(Consignee or Order)的名称:收货人的指定关系到提单能否转让,以及货物 的归属问题,收货人的名称必须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
·通知地址(Notify Address):被通知人即进口方或进口方的代理人,如信用证有具体规定, 要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缮制。 ·海运船只(Ocean Vessel)本栏按实际情况填写承担本次运输货物的船舶的名称和航次。
·装货港(Port of Lading):本栏填写货物的实际装船的港口名称,即启运港。 ·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本栏填写海运承运人终止承运责任的港口名称。
·交货地点(Place of Delivery):本栏只有在转船运输时填写。 ·收货地点(Place of Receipt):本栏只有在转船运输时填写。
·标志和号码(Marks and Nos):又称唛头,是提单与货物联系的主要纽带,是收货人提货的重 要依据,必须按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填写。如无唛头规定时可注?quot;NO MARKS"(N/M) 包装种类和件数,货名(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此栏按货 物是散装货、裸装货和包装货的实际情况填写。
·毛重和尺码(Gross Weight and Measurement):此栏填写货物的毛重总数和体积总数。 ·运费和其他费用(Freight and Charges):此栏填写运费及额外的附加费用。
·运费支付地点(Freight Payable at):此栏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 ·签单地点和日期(Place and Date of Issue):提单签发地为装运港所在城市的名称,签发日 期为货物交付承运人或装船完毕的日期。
·正本提单份数(Number of Original B/Ls):正本提单签发的份数必须符合信用证规定的份数。 ·代表承运人签字(Signed for or on behalf or the Carrier):提单必须由船长或承运人或 其代理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