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年龄: 住址: 电话: 受委托人: 通讯地址: 电话: 受委托人: 通讯地址: 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 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 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可根据实际案情增加减少授权项目)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如果要合同,为: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 ) 律民字第 号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政 编码: 电 话: 传真: E_mail: 乙 方: 律师事务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真: E_mail: 甲方因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事项□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对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 2、案由: 3、受理机关: 4、涉及标的: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一般代理或者特别授权,包括(选择项以划√为准): □调查取证; □提起诉讼; □提出答辩; □代为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代为承认诉讼请求; □提起反诉;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二)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被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专业判断,客观地告知甲方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四)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的事务; (五)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六)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委派律师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七)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伪造证据,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四)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意见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代理人; (五)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但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支付方式和金额见双方特别约定条款。 乙方户名: 开 户 行: 乙方账号: 金 额: 律师代理费以到达上述账号或收取现金同时由乙方开出发票为收讫。
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包括远郊区县)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支付方式见双方特别约定。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乙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律师代理费。
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合理确定律师收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6—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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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你母亲)
受委托人:姓名:(你,以下信息都是)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编: 通信地址: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 (邻居姓名)**纠纷 一案中,作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 (你) 的代理权限为:有权承认、放弃、变更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和反诉,调查取证,代签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你母亲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递交上述授权委托书时附带提交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XXX
受委托人姓名XXXX: 工作单位:XXXXX
职务: XXX电 话:XXXX
姓名: XXXX工作单位:XXXX
职务:XXXX 电 话:XXX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方与XXX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XXX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XXXx
委托人:XXX
XX年X 月X 日
新版委托代理协议范本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产”)之有关法律事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作为甲方办理该房产有关转让手续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之事项为: 1、就转让该房产事宜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2、协助甲方与买受人签订有关房屋转让协议; 3、代为办理该房产的立契过户手续; 4、在办理上述手续时,代收并代为缴纳政府部门收取有关税费; 5、代为向有关部门提交与该房产转让事宜的有关文件; 6、代为本人签署与上述事宜有关的一切文件; 7、其他有关事宜。 三、为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甲方需向乙方做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在委托期间甲方就转让该房产事宜而向乙方做出的任何授权均为不可撤销的授权,甲方不得私自单方面撤销授权。
2、保证该房产真实、合法(包括符合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存在,保证此房产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在此房产登记过户之前所有与该房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房屋交易过户所需的证件、材料及相关费用,履行规定的义务。
并且在此保证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种证件、文件(包括复印件)均为合法、有效。 4、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他人处理本协议所涉及房屋相关的事务。
5、甲方应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将所转让该房屋的银行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并且在当日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交与乙方。 甲方同时承诺:在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交与乙方后至该房产产权过户至买受人名下之前甲方不得私自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挂失等损害乙方和买受人的行为。
6、甲方同意在收到该房产全部房款后由乙方直接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交予买受人。 四、乙方为完成上述委托事项向甲方做出以下承诺: 1、乙方保证其指定之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认真、负责、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项。
2、在该房产产权过户到买受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将房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五、代理费 1、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按甲方转让该房产成交价的0。
25%向乙方支付代理费,计人民币 元。 2、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之义务,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所办理手续之事项,且所收代理费概不退还。
3、乙方指定之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之义务或无故终止代理甲方委托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或部分代理费。 4、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与买受人之间有关转让合同被终止或被解除,从而导致本协议解除时,乙方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六、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向乙方预付代为办理该房产产权过户手续所必须缴纳的公证费、印花税等有关税费。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三天内)签订变更协议。
八、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者迟延履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另一方可因此解除协议,并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九、本协议至上述房产过户完毕时,视为乙方服务内容完成,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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