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1、工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
3、银行开立结算帐户;
4、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5、在国家税务局办理了税务登记,并取得税务登记证;
6、有专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专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应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证或具备会计员以上职称的可以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明;
7、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现行会计制度的要求一般纳税人必须设置如下基本帐户,按有关增值税核算规定准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
符合上面条件的:
1、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书面申请的内容包括,(1)开业日期;(2)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经营地址;(3)帐目设置状况,能否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4)财务人员状况;(5)能否准确报送有关资料和申报纳税。
2、税务登记副本;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财务人员专业证书复印件;
5、租赁承包协议复印件;
6、开户银行帐号、银行开户证明;
7、经营场所证明;
8、企业上年度决算报表(新办企业除外);
9、分支机构未在本市办理法人登记的,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还需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证明;
10、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11、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用扣缴税款登记证件证明。
1、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2、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根据《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1、工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
3、银行开立结算帐户;
4、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5、在国家税务局办理了税务登记,并取得税务登记证;
6、有专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专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应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证或具备会计员以上职称的可以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明;
7、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现行会计制度的要求一般纳税人必须设置如下基本帐户,按有关增值税核算规定准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
符合上面条件的:
1、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书面申请的内容包括,(1)开业日期;(2)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经营地址;(3)帐目设置状况,能否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4)财务人员状况;(5)能否准确报送有关资料和申报纳税。
2、税务登记副本;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财务人员专业证书复印件;
5、租赁承包协议复印件;
6、开户银行帐号、银行开户证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1、工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
3、银行开立结算帐户;
4、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5、在国家税务局办理了税务登记,并取得税务登记证;
6、有专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专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应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证或具备会计员以上职称的可以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明;
7、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现行会计制度的要求一般纳税人必须设置如下基本帐户,按有关增值税核算规定准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
符合上面条件的:
1、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书面申请的内容包括,(1)开业日期;(2)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经营地址;(3)帐目设置状况,能否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4)财务人员状况;(5)能否准确报送有关资料和申报纳税。
2、税务登记副本;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财务人员专业证书复印件;
5、租赁承包协议复印件;
6、开户银行帐号、银行开户证明;
7、经营场所证明;
8、企业上年度决算报表(新办企业除外);
9、分支机构未在本市办理法人登记的,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还需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证明;
10、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11、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到税局代开专用发票,但要按照所开专用发票的增值税率足额缴纳增值税。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扩展资料如果某公司在北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后,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后,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的相关程序,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超标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
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规模纳税人。
不是写证明吧,是写申请吧.
XX国税局:
我公司位于 ,注册资金 ,主要经营 ,年销售收入可达(估计数)
我公司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配有专业会计 人,都具有 资格证书.我公司账簿设置齐全,能够准确核算,及时申报.我公司的防盗门、保险柜、微机等均配置齐备。我公司有业务人员 名,都具有很高的业务素质,有着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和纳税意识。由于市场的需求和业务的需要,我公司特向贵局申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恳请批准为盼!
纳税人:XXX
A.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知识
小规模纳税人有国税和地税之分,国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一般是3%的增值税和按增值税额计提附加税费。地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是按行业税率缴纳营业税,及按营业税额计提缴纳附件税费。附件税费含: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力基金、印花税等。下面是计算办法:
国税:小规模纳税人时:增值税=销售额/1.03*0.03
营业税=销售额*行业税率
企业所得税:按报表利润的25%。也有按定额征收的。
地税:城建税---增值税额或营业税额*0.05(县级)
---增值税额或营业税额*0.07(县级市以上)
教育附加------增值税额或营业税额*0.0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额或营业税额*0.02
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额或营业税额x1%)
印花税-----无税销售收入x0.03%*税局核定的比例
B.小规模纳税人领取发票的方法:
新办证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发放发票领购簿。
需填写的表格是:
《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2份。
需提供的资料有: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发票专用章印模。
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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