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户证明格式如下:
兹有XX县XX乡镇XX村XX组村名XXX,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此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于XXX结婚,并生育有子女,现此人居住在XXXX(地址)独立生活,望派出所给予办理。
特此证明
XXX村委会
X年X月X日(盖章)
二、分户证明所需材料:
① 原户主申请;
② 村委会签署同意分户意见的证明;
③ 乡镇以上土管、建设(房地产)等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或者房屋分割协议和乡镇政府签署同意分户意见的证明;
④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
⑤ 相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⑥ 派出所民警调查意见。
扩展资料:
户口功能
1、户口管理在国内带有浓厚的等级划分、阶级压迫色彩,因而具有明显的封建专制性,但是,近现代世界各国的户口管理,却是公民生活、公共服务、政府行政、国家司法等诸多领域不可或缺的运作基础。
2、户口是国家确认并依法保护被登记者合法权益的标志,它所提供的法定证明和信息服务,是公民正常活动与交往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
3、户口是与社区、住户、人口相关的市镇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的必备基础,其对身份、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等的认定和对管辖权划分的支撑,更是所有国家各项司法活动的必备基础。
4、户口既以普遍登记对被登记人形成“被注视”的心理压力,从而可能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还以人身辨认、核实查证、时空管控、促进邻里关系、组织居民自治自卫等多种方式有力支撑各项公共事业、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工作。
资料链接:百度百科--户口
格式如下: 兹有XX县XX乡镇XX村XX组村名XXX,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此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于XXX结婚,并生育有子女,现此人居住在XXXX(地址)独立生活,望派出所给予办理。
特此证明 XXX村委会 X年X月X日(盖章) 一般来说,派出所是要求来办事的群众有一个个人申请的。 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所需材料 1、已婚人员或未婚但已达到晚婚年龄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原户主申请; ② 村委会签署同意分户意见的证明; ③ 乡镇以上土管、建设(房地产)等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或者房屋分割协议和乡镇政府签署同意分户意见的证明; ④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 ⑤ 相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⑥ 派出所民警调查意见。
户口薄分户证明格式如下: 分户申请书 **公安局**派出所: 申请人XXX,男(女),生于X年X月X日,系XXX人,现住XXX, 因*****原因,我需要从****户口本中分户另立户口簿,请审查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人: XXX ****年**月**日 扩展资料: 分户流程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分户。
一、分户证明格式如下: 兹有XX县XX乡镇XX村XX组村名XXX,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此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于XXX结婚,并生育有子女,现此人居住在XXXX(地址)独立生活,望派出所给予办理。
特此证明XXX村委会X年X月X日(盖章)二、分户证明所需材料:① 原户主申请;② 村委会签署同意分户意见的证明;③ 乡镇以上土管、建设(房地产)等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或者房屋分割协议和乡镇政府签署同意分户意见的证明;④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⑤ 相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⑥ 派出所民警调查意见。 扩展资料: 户口功能 1、户口管理在国内带有浓厚的等级划分、阶级压迫色彩,因而具有明显的封建专制性,但是,近现代世界各国的户口管理,却是公民生活、公共服务、政府行政、国家司法等诸多领域不可或缺的运作基础。
2、户口是国家确认并依法保护被登记者合法权益的标志,它所提供的法定证明和信息服务,是公民正常活动与交往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 3、户口是与社区、住户、人口相关的市镇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的必备基础,其对身份、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等的认定和对管辖权划分的支撑,更是所有国家各项司法活动的必备基础。
4、户口既以普遍登记对被登记人形成“被注视”的心理压力,从而可能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还以人身辨认、核实查证、时空管控、促进邻里关系、组织居民自治自卫等多种方式有力支撑各项公共事业、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工作。 资料链接:百度百科--户口。
不用户主同意的,但是要用户口本的,所以你如果能拿到户口本就不用户主同意,如果拿不到就必须征得户主同意了。
对于下列5类事项,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户口迁移情况。 2、住址变动情况。
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 4、注销户口情况。
5、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不用户主同意的,但是要用户口本的,所以你如果能拿到户口本就不用户主同意,如果拿不到就必须征得户主同意了。
扩展资料: 分户程序: (1) 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为认真贯彻**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和领域存在的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过多过滥、缺乏统一规范的问题,为群众提供便捷、规范的服务,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现就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有关单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要遵循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
参考资料:中国普法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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