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疑邻盗斧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假如说。你们夫妻双方真的因为老公的外遇。
你起诉离婚的。如果你能举证你老公的外遇证据,那么不需要这份协议你同样能得到多分配财产。
反之既便你有这份协议。你没有你老公出轨的证据。
你同样在财产分配上不沾优势。其实你老公要想在这方便做弊很容易。
把你们婚姻延续间的共同财产进行转移。让你们家的实际财产和法定个人财产不相符。
还是很容易的。 我打个比方跟你说。
假如你家里有100万元现金。这是你们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但是你老公只要和他的一个朋友签一张欠条。欠条欠人家100万元。
同时他的朋友再打一张收条给你老公。收条上写收到了你老公的100万元。
这样在你起诉的时候。你老公就可以让他朋友把这100万元的欠条出示给法院。
这样你们夫妻双方名下就有100万元的债务了。而你老公朋友给你老公写的那张收据是到不是法院的。
所以。你老公就可以正大光明的让你一毛钱都得不到。
建议你不要胡思乱想了。好好做好他的贤内助。
或者干脆和他一起经营事来。把好帐目。
这样比较好。
借条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合同法对合同主体的规定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由此可见合同法并不禁止具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并且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因而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予肯定。
当然,也有不同的意见,主要是认为借款时所借款项本来就是,钱不过是从自己的左口袋拿到了自己的右口袋,既然是自己拿自己的钱,又怎么能叫借款呢笔者认为夫妻婚内借条的效力应予以肯定,问题在于:第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借款性质的认定,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果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借条所约定的借款是否属于夫妻间其中一方的财产,从而使其有权出借给另一方。 第二、对于借款的使用是否会使这种特殊的借贷关系的法律后果发生变化。
第三、对用借条确定的借款购置的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时,该借条是否有效。
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借条就是借款合同一种形式,所以夫妻之间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其次,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关键要看夫妻间写的借条是否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约定。所以婚内借条是否有效,不能仅仅依据一张“借条”,还要综合考虑涉案款项的来源和去处。
欠条是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写明款项的用处以及归还条件,则借条成立。
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借条就是借款合同一种形式,所以夫妻之间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其次,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
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关键要看夫妻间写的借条是否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约定。所以婚内借条是否有效,不能仅仅依据一张“借条”,还要综合考虑涉案款项的来源和去处。
欠条是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写明款项的用处以及归还条件,则借条成立。
离婚时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一方补偿对方没有支付能力,可以协议分期支付钱款,可以由一方书写欠条给对方当事人。
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和书写的欠条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和欠条的内容不违法,这样的协议和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按照法律规定,公民之间因民事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当一方向对方书写欠条后,便对对方形成了债务关系,当其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据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
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协议,那么该协议产生于夫妻关系之中,又分离于夫妻离婚关系之外,如果未能在离婚调解书中加以载明,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时,另一方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
这种疑邻盗斧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假如说。你们夫妻双方真的因为老公的外遇。你起诉离婚的。如果你能举证你老公的外遇证据,那么不需要这份协议你同样能得到多分配财产。反之既便你有这份协议。你没有你老公出轨的证据。你同样在财产分配上不沾优势。
其实你老公要想在这方便做弊很容易。把你们婚姻延续间的共同财产进行转移。让你们家的实际财产和法定个人财产不相符。还是很容易的。
我打个比方跟你说。假如你家里有100万元现金。这是你们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是你老公只要和他的一个朋友签一张欠条。欠条欠人家100万元。同时他的朋友再打一张收条给你老公。收条上写收到了你老公的100万元。这样在你起诉的时候。你老公就可以让他朋友把这100万元的欠条出示给法院。这样你们夫妻双方名下就有100万元的债务了。而你老公朋友给你老公写的那张收据是到不是法院的。所以。你老公就可以正大光明的让你一毛钱都得不到。
建议你不要胡思乱想了。好好做好他的贤内助。或者干脆和他一起经营事来。把好帐目。这样比较好
建议委托律师代书起草对于夫妻间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夫妻一方用属于自己的财产购置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个为此出具了借条,该借条是个人债务还是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借条确定的款项作为对价购置的财产由夫妻共同经营或使用并且收益由夫妻共同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购置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时如果继续认定借条的效力,让出具借条的一方独自承担借款责任,显然已经违背了婚姻法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同时也显失公平。其次,夫妻间债务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由于混同而归于消灭。
随着婚姻法的修订,婚姻法实际上已否定了债可以因结婚而混同从而归于消灭的说法,因为修订后的婚姻法已经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该方所有,这意味着一方的婚前债务也应由该方承担。既然婚姻法已经明确否定了这种债可以由于结婚而混同从而归于消灭的说法,那么也就不能否认夫妻间可以发生债的关系,混同说或不能发生说是不能成立的。
综上所述,夫妻婚内借条的效力在一般意义或形式意义上应当认定其是有效的,但对其的认定存在许多影响因素。例如借条的出具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借条出具后如果借条所确定的款项所购置的财产完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其使用、经营收益完全归夫妻共同享有等。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涉及很多经济利益和人身利益,欠条作为约定财产的一种形式,虽然约定了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当离婚时仍然会出现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这时合同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相互交错,只有律师才能将条理分清,合理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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