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把法治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涉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的法律主要有以下几部:《公司法》规范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制定了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系列规定。 《合伙企业法》规范了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性组织,其目的是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此外,依据市场经济主体不同,还制定了《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律,在从事经营活动时还应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收征管法》《会计法》《审计法》《产品质量法》《破产法》等法律。
要搞好普法教育,企业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才能使法制宣传工作不只停留在纸上,口号上,而是真正地深入供水职工的心中,指导企业日常工作。
(一)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起法制宣传体系。要调动起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制定适合企业的法制宣传制度。企业领导要对这一工作有充分准确的认识和把握,把法制宣传与经济建设两手一起抓,以法制指导企业的发展和进步,规范企业的日常工作。在激励方式上,要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将表彰普法先进与个人利益挂钩,给予适当物质奖励。企业党组织要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各种奖项中去,创造良好的企业氛围。
(二)是要完善人财物保障。人财物保障是基础。首先在人才队伍建设上,让企业普法有人可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在此基础上,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培训,加强学习与交流,提高普法宣传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政治素质。其次,要保障并加大普法经费的投入。通过制定有关文件、制度等形式确定普法经费保障,使普法经费能够足额到位,并且做到专款专用;再次,要加强硬件设施的配备,及时更新陈旧设备,添置适应新时代工作需要的设备,如数码相机、投影仪、普法宣传展板等。
(三)相关领导部门要加强对供水企业的指导。上级领导部门应对供水企业普法工作加以指导,如开设讲座、学习班、组织参观、研讨、交流等,充分调动起企业的积极性,创新形式开展普法工作,以期取得事半功倍的作用。尽量减少企业在实际操作中的规定动作,让企业制定适合企业自身实际的普法工作方案。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供水企业要想将这一工作开展扎实,落实到位,需要企业、相关领导部门、从业人员的通力配合,同时企业要开拓思路,勇于创新,找到适合自身的普法宣传之路。
法治进企业”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企业的重要举措,企业凡员工解聘、劳 务用工、制度建立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认真进行法律咨询,依法规范企业经营活动,运用法律手法,维护企业利益,扎实推进法治实践,提高领导人员和员工的法律意愿,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公 司范围内进行了有关《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的答题活动,通过上 述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为依法全面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及和谐企业建设起到促进作用。 通过“法治进企业”活动的开展,使企业领导人的工作重心由“学法知责” 到“守法履责”,职工实现了由“知道”到“做到”的转变。
盐湖区建设局安全月宣传材料 222.222.192.*1楼盐湖区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月宣传材料一开展三项行动 加强三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三项行动内容: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2)瞒报事故的; (3)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3.宣传教育行动。
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 产舆论监督;三项建设 即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监管队伍建设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09年要切实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监管队伍建设。 其一,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着力推动责任落实和长效监管。
其二,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以重点骨干企业为主体,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其三,加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着力提高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宣传材料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问答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何时开始实施? 答:2004年2月1日。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哪些单位的安全责任? 答: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机械设备供应和出租单位、设备检测单位及其行政管理部门。
3、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有哪些? 答: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4、施工企业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有哪些?如何处罚? 2009-7-16 10:07 回复 222.222.192.*2楼 答:(1)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2)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的;(3)、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6)、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7)、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8)、未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9)、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10)、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11)、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或委托无资质单位进行安拆的;(12)、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的。
处罚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责任有哪些?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2)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3)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6、工程监理单位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有哪些?如何处罚? 答:工程监理单位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处罚措施: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
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共同参与,旨在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公益性社会事业。
将法律交给广大人民,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树立法治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斗争,保障公民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是过去二十多年我们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目标。做为一名基层法制宣传工作者,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规律和方式方法,破解基层工作难题,提升工作效率,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六五”启动是当前必须思考和实践的课题。
一、科学发展观与法制宣传工作的关系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体现在法律和法治思想上,就形成了新的以人为本法律观,它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中国的新发展。
人本法律观的立论依据包括:人是法律之源;人是法律的主体;人是法律的目的;人是法律的关键;人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与发展;人的社会实践是检验法律的唯一标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法治社会就是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首要要求、内容和标志。
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很难想象,一个在政治上不文明的国家,一个法治不健全的国家能够实现国内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而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
法制宣传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只有广大人民的法律素质普遍提高,建设法治社会才有实践的主体。二、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观念思想观念的改变是根本的改变,也是发展进步的基础。
1978年以前的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是全县有名的“吃粮靠返销,用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的“三靠村”,每年秋收后几乎家家外出讨饭。1978年11月24日,小岗村18户农民以敢为天下先的胆识,按下了18个手印,搞起生产责任制,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
也许是历史的巧合——就在这些农民按下手印的不长时间,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隆重开幕。在关系国家命运和前途的严峻历史关头,以***为代表的中国最高层的政治家和最底层的农民们,用一种观念代替了另一种观念,共同翻开了历史新的一页。
1982年中国**提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1986年,我国实施了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开始了漫长的全民普法过程,1997年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党在提出依法治国后适时提出了依法执政。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指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
这一系列举措,反映了中国**在领导与推进法治建设历程上不断探索,治理国家的方式和观念也在逐渐转变。二十多年的普法,广大群众从法律知识异常匮乏到法律素质大幅度提高 ,2009年出台了《侵权责任法》,实行同命同价,两会召开提出了修改《选举法》,这一系列的举措,我们感受到中国社会的民主与法制进程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我们更清醒地看到,中国是一个有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长期的封建意识对社会的各个层面确实有着很深的影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始终存在,这使人们对法律的信任产生危机,严重阻碍着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
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已不能改变现状,由此“五五”普法进一步提出了创建“法治城市”,建设法治型、责任型和服务型政府,推行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强化公正司法等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新举措,落实这些措施,任重而道远,也将是“六五”着重实践的课题。三、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法治创建力度社会在进步,人们的观念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进步。
中国**从在封闭条件下实行计划经济依政策治国到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依法治国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法治创建,也是中国从计划经济依政策治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依法治国转变的过程,也是中国**执政方式转变的过程。
党的执政方式从主要依政策执政向主要依法律执政转变;从强调严格遵守法律执政向既严格遵守法律、又主动创制和运用法律执政转变;从加强自身制度建设与领导国家法治建设分头实施向两者同步推进,统一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转变。无论是依法治国还是依法行政,其前提、核心和关键都要求党必须依法执政。
因此,党依法执政的提出,将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产生深远影响。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实行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规范化,对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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