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从事新闻出版、音响图书、文化娱乐执法的队伍,2010年中央要求加强文化执法力度,所以各地各级都提高了该队伍的行政级别,如县级:就从原来的股级单位升格。
简称市文化执法总队(市“扫黄打非”办),是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 。
组织起草本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
1、要具体看在什么地方。
如果你。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为市政府直接领导的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文化局、等有关。
牛啊,能选择的余地还真不少!也不知道你个人什么情况,不过觉得安监局能好些吧 。 。
你指的是综合执法局下面的科室吧。文化市场科主要是文化市场稽查,比如说对音像制品、出版物的稽查。
社会文化科就不清楚了。 。
安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各宾馆没收电信ITV机顶盒,并张贴通告说电信ITV。
如果此公告前面所述情况属实,那么是合法的。
这份通告是广电垄断行为。
法律依据好象是每本正规的书都要有版署的一个什么版号,具体依据我不记得了。
大概是《出版物管理规定》另外现在很多省市的综合执法也集中行使版权局的执法权。
说说你对两个职位工作的看法,具体做什么的我已经在网上查过了,想看看过来人是怎么想的, 。
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选调生 。
当前,我局正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如何依法。
3、保障有力是前提 首先只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才能保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工作主要包括: 1、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2、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 3、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4、查处文化演出、网吧及网络文化经营、动漫及电子游戏、文物经营、艺术培训、文艺展览等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5、查处非法设立电台、电视台、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施、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违法行为。
6、查处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等违法违规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发行中的盗版侵权行为等违法经营活动,承担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 扩展资料: 第七条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四)熟悉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掌握文化市场管理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五)无犯罪或者开除公职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录用执法人员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考,择优录取。 第八条 执法人员经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证》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应当暂扣执法证件。
第九条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鼓励和支持执法人员参加在职继续教育。 第十条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配备调查询问、证据保存等专用房间及交通、通讯、取证、检测等行政执法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一条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实行执法人员定期岗位轮换制度。执法人员在同一执法岗位上连续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
第十二条 各有关行政部门或者综合执法机构可按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显著的综合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加强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要结合实际情况,制 订建设规划,明确加强综合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制度建设、装备建设、形象 建设和廉政建设。
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文化市场管理需要, 积极争取保障执法经费,配备执法车辆,购置必备的调查取证、内容审查、技术监控等执法装备,改善执法条件和待遇,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机构的正 规化建设。逐步统一执法规范,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文 书,统一工作服装,统一工作标牌,统一市场行政执法证,树立综合执法队 伍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制订执法人员培训规划,不 断优化和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分批、分期、分类组织培训、学习和交流,切实 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逐步改善综合执法队伍 知识、年龄结构。要对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人员进行全面轮 训,培养一批专家型、复合型、创新型业务骨干。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为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正县级规格,直属市政府领导,市政府授权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具体职责和主要任务是: 1、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2、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管理违法接收、传送和播放电影电视,监督查处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活动违法行为,查处盗版侵权行为等。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行使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三)组织协调文化市场跨县市区的综合执法和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全市性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四)负责对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负责全市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的日常督察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执法错案追究办法等规定;对下级处罚不当和应作为而不作为的事项进行纠正或直接处理。
(六)负责对文化市场及文化市场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受理行政相对人对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工作。 (七)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本局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潍坊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