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职党员思想上松懈,积极性不高。
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群众活动,涉及到的党员人数多,有些单位主要领导对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活动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在职党员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甚至存在有懈怠情绪,一些在职党员认为在单位要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就行了,到社区履行奉献义务是多余的,去不去无所谓。 二是驻区单位把支部中心工作与社区党组织共建工作联系不紧密。
有些单位对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活动与具体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活动主题不明确,载体不新颖,形式过于单一。认为只要开展好支部的相关工作就行了,对于支部在职党员是否积极主动参与社区事务,没有明确要求,缺乏主动与社区党组织协调联系的“共建”意识。
三是缺乏抓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群众活动的热情和办法。个别党组织负责人对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群众活动不支持,认为这方面工作无足轻重,不足以影响单位其他工作及基层党建工作大局。
另外,认为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群众活动的这个问题只是普遍,存在有等、靠、应付的消极心态。 四是社区党组织资源有限,支撑活动难度大。
组织开展在职党员志愿服务群众活动,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更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目前社区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条件十分有限,一时半会有上千名党员进入社区参加活动,如何做好在职党员的报到、管理、考核和服务工作,确保每名在职党员都能够积极地参与社区活动,不仅需要社区做好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更需要社区党组织上级镇党委的支持与配合。 。
适应新的形势,加强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
充分组织社区党员学习,凝聚离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在职党员和流动党员的力量,强化他们的社区意识,引导他们在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青少年教育、邻里互助及社区建设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老党员的需要充实组织生活内容,使他们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
认真抓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管理,对于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和外出6个月以上,因流动地未建党组织而无法转组织关系的党员,要求他们定期与党组织取得联系,汇报思想,按时交纳党费。
为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拓展联系服务群众渠道,在县直机关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
为确保活动实打实开展,取得实实在在成效,防止流于形式,走走过场,采取一人一证、一事一记、一人一档的方式,确保服务不务虚。一人一证,报到不务虚。
实行报到证制度,党员到社区报到时需到单位开据报到证,持单位开具的具有特定编号的报到证到社区报到,报到时党员还需提交基本情况登记表,经与社区对接,根据党员自身特长和能力,认领社区公益岗位,与困难群众结亲、帮助社区解决难题等工作,并将认领、结亲情况在社区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经社区登记确认岗位后回单位报告有关报到情况。一事一记,活动不务虚。
党员开展活动,履行服务承诺时,要持卡服务,及时记录服务情况,服务项目,服务时长,以及采取的服务举措服务成效,社区要现场查验,并对党员的此次服务进行点评评价,服务结束后党员要把《纪实服务卡》交单位审核,以保证党员不在单位即在社区,确保不溜号、不离岗。一人一档,管理不务虚。
明确县直工委和华阳镇党委为主要牵头管理单位,实时跟踪督查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县直机关党组织履行直接管理责任,各社区协调做好有关对接、查验、评估工作。对每名党员的服务情况建立专门档案,一人一档,年中督促,年终督查,确保取得实效,赢得民心。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载体。具体内容:
一、广泛组织动员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
7月底以前,各市、县(市、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在职党员要全员到居住社区或工作单位所在社区报到。各单位党组织要做好动员组织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视在职党员居住情况,可由党员个人自行报到,也可组织在职党员统一报到。
二、积极主动因地制宜服务群众。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要增强“我在你身边,我为你服务”的意识,结合社区需要、居民需求和自身特长,利用八小时之外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安排的各项服务活动或自发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制度和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
扩展资料: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活动的好处:
首先是加强了社区党组织的影响力。
能力强、数量大的在职党员参与社区的建设、管理、服务,影响非同一般,将使社区这一城市的基层社会得到有效整合。
其次是对加强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监督也很有好处,有利于党员在“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
人说干部有“三圈”需监督,即“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其中有“两圈”基本上在社区。把在职党员纳入到社区党组织进行“双重管理”,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可有不同分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山西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工作通知
为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拓展联系服务群众渠道,在县直机关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为确保活动实打实开展,取得实实在在成效,防止流于形式,走走过场,采取一人一证、一事一记、一人一档的方式,确保服务不务虚。
一人一证,报到不务虚。实行报到证制度,党员到社区报到时需到单位开据报到证,持单位开具的具有特定编号的报到证到社区报到,报到时党员还需提交基本情况登记表,经与社区对接,根据党员自身特长和能力,认领社区公益岗位,与困难群众结亲、帮助社区解决难题等工作,并将认领、结亲情况在社区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经社区登记确认岗位后回单位报告有关报到情况。
一事一记,活动不务虚。党员开展活动,履行服务承诺时,要持卡服务,及时记录服务情况,服务项目,服务时长,以及采取的服务举措服务成效,社区要现场查验,并对党员的此次服务进行点评评价,服务结束后党员要把《纪实服务卡》交单位审核,以保证党员不在单位即在社区,确保不溜号、不离岗。
一人一档,管理不务虚。明确县直工委和华阳镇党委为主要牵头管理单位,实时跟踪督查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县直机关党组织履行直接管理责任,各社区协调做好有关对接、查验、评估工作。对每名党员的服务情况建立专门档案,一人一档,年中督促,年终督查,确保取得实效,赢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