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令第652号)有关规定,事业单位与工 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 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 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 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 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 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 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 终止。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现签订合同下:、乙方应履行岗位职责: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其教师道工作发扬团结、拼搏、创新沙小精神树立良好教风2、全面贯彻党教育方针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努力钻研课改理论用《课标》新理念指导教学改进教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终身发展奠基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所任科教学成绩各项指标均镇平均线上;能正确地使用学校现有教学设备组织教学;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断撰写论文投稿或参评每期交论文或经验文章篇上按照实验小学要求积极投身教育科研走科研兴校之路4、贯彻国家体、卫条例;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学生校安全和所管财产安全5、能履行小学级教师职责四率指标达目标管理要求并认真履行兼职职责二、甲方应履行职责:1、甲方按县教育局所拨经费发给乙方应享受工资和补贴2、甲方应本学年(期)末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按考核结和有关规定乙方享受相应有关政治、经济、福利待遇3、甲方根据《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努力保证乙方应享受合法权利三、违约责任:1、乙方聘任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符合解聘条件之甲方对乙方解聘解聘要提前月通知乙方2、甲方履行合同乙方提出申诉或辞职辞职要提前月通知甲方四、其事项:1、因单位领导人事变动本合同继续有效确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应按新岗位履行职责2、本合同有效期壹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自失效3、本合同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份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人代表:受聘人:年月日年月日。
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了解和认识聘用合同的特征,作为管理人员可以在实践中更好地运用聘用合同这一形式,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改革;作为事业单位和其受聘人员,可以更好地运用这一形式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聘用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 聘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 2.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 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
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 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聘用合同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因此,聘用合同与调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有重要区别。二、聘用合同是广义劳动合同的特殊形式 劳动合同是一种确立身份关系的协议,西方国家称之为雇主与雇员之间确立雇佣关系的契约。
在我国对劳动合同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劳动合同是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
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狭义的劳动合同仅指目前适用于企业的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具有广义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是广义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当事人是受聘人员。这一特征是劳动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
用人单位占有或者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通过聘用劳动者,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劳动者通过订立合同,提供一定的劳动,从而获取劳动报酬。
因此,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既不能都是劳动者,亦不能都是用人单位。 2.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关系。
聘用合同订立后,作为劳动者一方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协议,成为该用人单位的一名职工,承担用人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险福利待遇 3、聘用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一般指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区分要式与不要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属于要式合同的,必须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不具备这一形式要件,合同就不能成立和生效。劳动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聘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聘用关系的重要协议,国家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因此,聘用关系未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聘用合同关系不能成立。 4、聘用合同是诺成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必要条件,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的合同,其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交付一定的标的物合同才能成立。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均属于诺成合同,合同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5、聘用合同有一定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重要区别是劳动合同有试用期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除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外,必须明确一定的试用期作为订立合同的必要前提。
规定试用期有利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实际考察,有利于保持合同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为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期间劳动报酬较低而反复与聘用人员订立试用协议的情况,国家对试用期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三、聘用合同与狭义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 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
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
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
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编制管理。目前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
你这样不签合同是很吃亏的,最起码你现在是这所学校的临时工,虽然你已经工作了一年的时间,但因为你没有签订合同,学校随时可以辞退你,你也可以随时离开学校,双方倒是自由了,可你没有任何保障,比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社会保险,你都不曾享有,你的工资、待遇等,法律也很难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的保障何在?
现在,单位要给你签四年的合同,说明学校对你的工作表现还是很满意的,想把你们长期在这里工作,这没什么不好。
三方协议?是哪三方?你和单位,是不是还有你们上学的学校啊?这三方协议更牢靠,没有失效,只是,我觉得,你们已经毕业离开了学校,学校就不再有对你们的监护权和管理,这算不算失效,我也不敢肯定。
你有权利选择是否签合同。只是你不同意签合同,就意味着你不想再这里工作了,你要辞职了。
至于要不要拿违约金这件事,你即使签订了合同,合同也不能限制你的选择,你也可以在合同期内如不满意可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辞职,办理好交接即可。
关于违约金方面的事,你可以查阅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文,法律并没有限制你自由选择的权利。
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会有一些麻烦,要是到这个协议虽然不是劳动合同,但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关键就看你的单位的态度,有些单位是会放人,有一些就不行,这个你可以和人事处有关人员协商,看他们的意见吧,尽量把自己说的悲惨一些了。
第二个问题哈,可以,不过比较麻烦的,要到省有关部门更改的。6月20是一个时间节点,省有关部门就是在这时看你们学校的就业率的。
第三个问题,首先说一下,根据往年情况,一般情况下毕业能签的都会签协议的。对于事业单位,如过你不想把户口迁过去也好办啊,不去动户口不就得了吗。学籍、户口还有组织关系不是一回事。就业协议和毕业证没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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