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
下午好!
五四精神历久弥新,法院事业催人奋进。作为人民法院大家庭中的一员,我倍感光荣,也深知责任重大。我认为:弘扬五四精神,实现自我价值,就是要立足岗位,将身边的每件小事扎扎实实地做好。 作为政治部的一名内勤,我的职责就是协助各位领导,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管理并服务于每一名干警和审判工作。政治部的工作性质本身具有一定的被动性,一般都是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和领导的要求开展相关的工作,抓好落实。这就导致我们的工作缺乏一定的主动性,而我作为一名内勤的工作就尤显被动,事无巨细,都要落到实处。于是我考虑,能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加我们工作的能动性呢? 来到政治部工作已经快一年半了,在此过程中我逐渐掌握了一些工作规律,我也经常思考:如何使我的工作更具有前瞻性呢?比如,每年四月份左右的两院工作人员招考工作,每年四月和九月的两次法官等级评定工作,每年年底的数据汇总工作。这些工作,我就可以提前向领导汇报,争取在有空的时候就为领导准备一些相关的材料、做一些相关的前期工作,使日常工作做到井然有序。对于院领导和部领导交待的工作,在具体实施前,能不能再多想想,将每个细节想得更围全、结果更圆满,真正做范文网到充分领会精神、落实党组和领导的决定和指示。总之,好事就要办好,决不能因为自己的一句话或者是一个动作,导致大家对领导们的关爱毫不在意,甚至是不屑一顾。比如说院党组为每位干警发放的生日贺卡和慰问金这项工作。如果我是在这名干警生日当天的下午再去送贺卡和慰问金,或者我是在干警的生日已经过了几天再去送,再或者我就是生硬地说一句:这是你的200块钱;那势必会违背院党组开展这项工作的初衷,就不能将党组的关爱落到实处,干警就体会不到组织的温暖。 细节决定成败!正如我在竞争上岗时说的那样:只要我将院党组、部领导交办的每一件小事都做好了,就能为法院的大事业添砖加瓦了
庆祝“五四”青年节活动简报
为了庆祝“五四”青年节,活跃团员青年的节日文化活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继承弘扬“五四”精神和共青团的光荣传统;XXXXXX公司党委高度关注,由党群工作部、公司团委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一是以建党9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和“五四”运动92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团员青年意识主题教育,组织团员青年参观了有着浓郁民俗风情的藏东南文化遗产博物馆,了解XX地区藏民族的优秀文化传承和社会主义新西藏建设跨越式的发展成果。
二是以“发扬优秀传统,我与企业共发展”、“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组织参加活动的团员青年进行座谈,请公司劳动模范对广大团员青年言传身教,共话企业发展与个人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实现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必然联系,要求广大团员青年认真钻研学习理论知识,加强专业知识的积累,通过不断探索和努力,在XX公司的发展中承担后继者和中流砥柱的重担;团员青年们纷纷表示,将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向老职工和劳模们学习,借助党、团组织这些交流平台,提升自己的政治、专业、文化素质,坚定“永远跟党走”的理想信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司党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在公司团委的领导下,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以“低碳、环保从我做起”为口号,自发的在博物馆景区内,以义务劳动的形式,捡拾地上的烟头、纸屑,清除树坑、植被上的垃圾;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团员青年风采,诠释了“青春光明行”电力企业活动品牌。
你说的执行工作简报应该是属于执行结案报告之类的东西。如果是:按照下列格式
执行总结
申请人:XXXX
被执行人:XXXX
标的:
执行员:XXXXX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编号:() 字第 号 书。
立案时间:
执行经过:本案于年月日立案,立案后于年月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与申报财产令,现双方当事人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和解协议内容如下:
执行结果:执行完毕。
执行员:(签字)
年 月 日
庆祝“五四”青年节活动简报为了庆祝“五四”青年节,活跃团员青年的节日文化活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继承弘扬“五四”精神和共青团的光荣传统;XXXXXX公司党委高度关注,由党群工作部、公司团委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一是以建党9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和“五四”运动92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团员青年意识主题教育,组织团员青年参观了有着浓郁民俗风情的藏东南文化遗产博物馆,了解XX地区藏民族的优秀文化传承和社会主义新西藏建设跨越式的发展成果。二是以“发扬优秀传统,我与企业共发展”、“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组织参加活动的团员青年进行座谈,请公司劳动模范对广大团员青年言传身教,共话企业发展与个人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实现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必然联系,要求广大团员青年认真钻研学习理论知识,加强专业知识的积累,通过不断探索和努力,在XX公司的发展中承担后继者和中流砥柱的重担;团员青年们纷纷表示,将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向老职工和劳模们学习,借助党、团组织这些交流平台,提升自己的政治、专业、文化素质,坚定“永远跟党走”的理想信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司党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在公司团委的领导下,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以“低碳、环保从我做起”为口号,自发的在博物馆景区内,以义务劳动的形式,捡拾地上的烟头、纸屑,清除树坑、植被上的垃圾;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团员青年风采,诠释了“青春光明行”电力企业活动品牌。
一、把宣传工作放在法院工作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谋划。
由于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还不是很善于运用宣传手段来阐述自己的司法理念,因此,老是有群众对审结的案件存在质疑、不服,对法院也是抱有不理解的仇视心理,再加之媒体的一些片面报道,就严重的损坏了法院的权威和形象,进而使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失去了公信力。而负面舆论堆积的越多,法院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就越低,这也就是我们法院目前得不到群众支持和信任的主要原因。
长期以来,法院宣传工作成效与我们的目标要求差距很大。主要是目前大多法院还停留在陈旧、落后的宣传方式上,宣传思路狭窄,内容老套,方法死板,形式单一,停留于表层、肤浅的普通信息,没有特色、深度和专题策划,精品不多、影响不大;缺乏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面对各种炒作和不实报道的负面影响,缺乏行之有效的对策和进行正面引导舆论的能力。
由于舆论导向直接关乎司法的权威性、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度,所以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引导舆论。因此,我们再不能把司法宣传工作当做法院发展的一项普通辅助性工作来看待,而是要把审判执行工作与宣传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使法院工作真正达到减少社会矛盾、服务稳定大局的作用。
二、从关注群众、关注社会大局的角度立足,积极开展司法宣传工作,以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通过把法制宣传贯穿于维护司法公正的全过程,扩大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为审判机关,在日常庭审工作中,以案析法开展法制教育,邀请群众、机关干部旁听,让其从自身、从身边实实在在的案件中吸取教训,在给群众普法的同时,也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廉洁奉公的意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很多地方的群众在遇到纠纷问题时不便到法院咨询。
人民法院应将巡回法庭开进乡镇街道,农忙时期开进田间地头,节假日期间开进村居社区,发挥其流动性强、辐射面广的特点。在巡回办案中,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让群众在“家门口”旁听庭审,为群众答疑解惑,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拓宽宣传渠道。加强与媒体报刊的沟通交流,充分尊重媒体,努力为其采访报道提供必要条件。
与媒体报刊携手,开办专题栏目,有针对性的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做到将审判、执行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以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和审判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既要重视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介,也要重视网站、论坛、微博(博客)等新媒介,要建立并充分运用法院网,发挥法院网的窗口作用,逐步使法院网成为法院宣传工作的主渠道之一。
(三)不断完善反馈渠道、注重反馈信息质量。具体为:一方面我们应该注重收集群众意见,完善对于重大敏感事件的后续报道。
在报道案件的同时,可以附留工作信箱和工作电话,向媒体预留反馈版面,满足群众需求,使群众能够主动了解法院工作。另一方面在选取新闻内容时,采写角度立足于群众眼光,增加对于案件释法性的报道。
三、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使司法宣传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一)完善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机制。
要制定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法院内部对各部门的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均应季通报或月通报,定期公布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及条目,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点名通报。信息宣传任务分配到个人,并实行稿酬奖励。
(二)建立信息员的培训学习机制。要在法院内部建立良好的信息员学习、培训机制。
上级法院可以分期分批地抽调下级法院的信息员上来培训学习,基层法院可以请有关专家、领导来授课,组织专职信息员参加有关的专项学习班,或外出考察学习借鉴经验。(三)建立专兼职信息宣传队伍协同作战工作机制。
每个法院必须配备1-3名专职信息宣传工作人员,负责全院的日常信息宣传采编和报送工作;而“兼职”信息宣传队伍,则是在法院内部的其他庭、科、室内,分别配备1人担任兼职信息宣传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四)完善信息采编和报送机制。
信息宣传的报送要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规定一般信息应在3天内上报;重要信息应在2天内上报;重大、紧急信息,必须在事情发生后的3~5小时内上报。对漏报、迟报的应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失职之责。
四、经验交流2009年以来,榆林中院在新一届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唱响司法主旋律,全面开展宣传工作。随着“深入基层办案、创新一线审判模式”、“榆林中院:温馨调解谱写和谐新篇章”、“榆林中院向审判管理要效益”等先进经验在各级媒体上频频亮相,榆林中院的知名度和公信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下,按照上级法院对司法宣传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该院紧扣司法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准确及时的对法院在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
小学“五五”普法活动简报
践行科学发展观
“五五普法”工作又上新台阶
******小学几年来认真遵循**“依法治国”方略,扎扎实实开展普法教育、依法治校,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今年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验收阶段,校领导高度重视。本学期在进一步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我校将“五五普法”工作纳为学校管理工作重点,学校组建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由校长杨传应同志任组长,由教导处、少先队齐抓共管,做好建档工作。党员教师率先参加普法学习,当好教师学法、守法的榜样,在普法小组统一组织下,我校的普法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使依法治校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普法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普法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显著;体现了学校全面贯彻依法治校的方针。大家都充分地认识普法工作在建立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也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在普法工作中,学校大有可为。
相信通过这样的努力,我校的“五五普法”工作一定会顺利地通过验收。
因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4年发了通知,要求挂国徽,并没有要求挂其它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各级检察机关升挂国旗悬挂国徽的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1994-2-23
执行日期:1994-2-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升挂国旗、悬挂国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国旗法的有关规定升挂国旗。
二、根据国徽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应当按下列规定悬挂国徽:
在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悬挂国徽;
在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会议室内适当处悬挂国徽。
国徽直径的通用尺度为:
基层人民检察院(含同级专门人民检察院):60厘米;
省辖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分院(含同级专门人民检察院):60厘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80厘米;
最高人民检察院:100厘米。
三、各级检察机关悬挂的国徽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统一制作。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