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站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认真贯彻落实《包头市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以及卫生局各类文件精神,加强内部管理,严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充分调动全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落实情况 (一)、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根据《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工作方案》要求,在区卫生局统一部署下,我院于今年3月份开展了2010年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一是争取领导重视,搞好综合协调。为迅速落实建档工作,我院多次向办事处 居会等基层管理组织单位进行协调与沟通,得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分管领导亲自组织召开协调会,亲自安排部署,使居委会对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十分重视,每个辖区都安排专人负责协助建档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站专门成立了由站长任组长的居民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整个街道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组织领导,制定了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成立专门建档工作小组和居民健康体检小组相互积极配合采取进入户调查统一体检服务的方式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建档工作。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主动建档意识。
为提高我辖区居民主动参与建档意识,我站大力宣传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让每一名社区居民了解居民健康档案,积极主动配合我院建档工作小组顺利完成居民建档工作。 四、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服务意识。
为确保居民健康档案保质保量完成,我站对每一名参与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多次业务培训,让每一名工作人员熟悉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熟练掌握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建档程序。 截止2010年11月底,我站共为七社区居民建立家庭健康档案纸质档案3974份,并把纸质居民健康档案完善合格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二)、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根据《包头市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工作方案》及区卫生局要求,我院开展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一、结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我街道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并对所有登记管理的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及空腹血糖测试,并提供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二、开展老年人健康干预。对发现已确诊的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进行管理;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管理的老年居民进行定期随访,并告知该居民一年后进行下一次免费健康检查。
截止2010年11月,我院共登记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220人。并按要求录入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三)、慢性病管理工作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根据《包头市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管理项目工作方案》及区卫生局要求,我院对我社区居民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随访管理、康复指导工作,掌握我街道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发病、死亡和现患情况。1、高血压患者管理 一是通过开展35岁及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居民诊疗过程测血压;健康体检测血压;和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高血压患者。
二是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询问病情、测量血压,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 三是对已经登记管理的高血压患者进行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含一般体格检查和随机血糖测试)。
截止2010年11月,我站共登记管理并提供随访高血压患者为204人。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2、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 一是通过健康体检和高危人群筛查检测血糖;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患者。 二是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空腹血糖和血压测量等检查,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
三是对已经登记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含一般体格检查和空腹血糖测试)。 截止2010年11月,我站共登记管理并提供随访的糖尿病患者为125人。
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四)、健康教育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卫生局及上级部门的各项健康教育项目工作。
采取了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宣教、设置宣传栏的各种方式,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我苏木主要卫生问题和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今年共举办各类知识讲座和健康咨询活动15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2200余份,更换宣传栏内容48次。
(五)、传染病报告与处理工作 一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以及传染病报告与处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了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二是定期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我街道社区居民进行传染病防制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了社区居民传染病防制知识的知晓率。
三是依。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五项重点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亿万人民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各地要不断提高对农村地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意见》的总体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实行精细化目标管理。
要根据各地不同地理特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牵头部门要统筹安排,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辖区全面、规范地实施。
各项指标业务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落实。 二、规范实施服务项目 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以下简称《规范》)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要求,根据各项目不同特点和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对难点项目要组织力量重点突破。
要根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其责任分工,加强机构间协作,切实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健康档案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保质保量、按时规范地完成2010年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的要求。
各地要制订健康档案管理的工作制度,完善保障措施,促进健康档案的有效使用和科学管理。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推进电子信息化进程,将健康档案、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农合即时结报等功能整合,实现资源共享。
对于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等传统服务项目,要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与《规范》要求实行对接。对于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新增服务项目,要组织力量重点突破。
乡镇卫生院要选派有经验的临床医师参与项目的实施,发挥临床技术支撑作用。对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村委会的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各部门的优势。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指导,共同做好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工作。 三、落实配套经费,加强经费监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和财政部门的协调,按照《意见》中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的要求,尽快落实项目配套经费,使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国家要求的15元的标准。
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应当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预拨经费原则上不低于70%),将经费先行拨付至卫生机构,保证其有钱做事;其余部分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拨付,体现奖优罚劣原则,并保证全部经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承担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数量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乡、村两级的分配比例(详见附件)。
要充分发挥村级卫生机构网底的作用,对其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补助经费。 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研究制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并加强对基层经费运行情况的监管,不得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或变相补助等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各地要结合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按照《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好2010年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切实提高乡、村两级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能。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指导、技术咨询。针对农村地区缺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情况,省级和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辖区内精神卫生专业力量,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相关知识的培训。
乡镇卫生院可组建由公卫医师、临床医师等组成的服务团队,包村包户,全面做好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覆盖。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各地要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为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可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口号、制作板报墙报等多种形式,使农村居民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理解项目的意义并积极参与,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和人员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强化监督检查与绩效考核 各地要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检查考核,每年进行1-2次,考核内容包括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以及社会效果等,考核结果作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发放的依据。
县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指导乡、村两。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五项重点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亿万人民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各地要不断提高对农村地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意见》的总体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实行精细化目标管理。
要根据各地不同地理特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牵头部门要统筹安排,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辖区全面、规范地实施。
各项指标业务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落实。 二、规范实施服务项目 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以下简称《规范》)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要求,根据各项目不同特点和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对难点项目要组织力量重点突破。
要根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其责任分工,加强机构间协作,切实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健康档案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保质保量、按时规范地完成2010年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的要求。
各地要制订健康档案管理的工作制度,完善保障措施,促进健康档案的有效使用和科学管理。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推进电子信息化进程,将健康档案、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农合即时结报等功能整合,实现资源共享。
对于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等传统服务项目,要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与《规范》要求实行对接。对于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新增服务项目,要组织力量重点突破。
乡镇卫生院要选派有经验的临床医师参与项目的实施,发挥临床技术支撑作用。对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村委会的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各部门的优势。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指导,共同做好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工作。 三、落实配套经费,加强经费监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和财政部门的协调,按照《意见》中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的要求,尽快落实项目配套经费,使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国家要求的15元的标准。
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应当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预拨经费原则上不低于70%),将经费先行拨付至卫生机构,保证其有钱做事;其余部分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拨付,体现奖优罚劣原则,并保证全部经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承担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数量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乡、村两级的分配比例(详见附件)。
要充分发挥村级卫生机构网底的作用,对其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补助经费。 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研究制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并加强对基层经费运行情况的监管,不得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或变相补助等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各地要结合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按照《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好2010年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切实提高乡、村两级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能。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指导、技术咨询。针对农村地区缺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情况,省级和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辖区内精神卫生专业力量,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相关知识的培训。
乡镇卫生院可组建由公卫医师、临床医师等组成的服务团队,包村包户,全面做好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覆盖。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各地要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为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可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口号、制作板报墙报等多种形式,使农村居民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理解项目的意义并积极参与,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和人员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强化监督检查与绩效考核 各地要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检查考核,每年进行1-2次,考核内容包括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以及社会效果等,考核结果作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发放的依据。
县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指导乡、村两级卫生机构。
茶元头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岗位职责一、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岗位职责1、认真做好辖区内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等妇女保健工作,负责早孕登记、建册、高危孕产妇筛查、登记、随访以及管理范围内孕妇产前产后的访视。
2、严格遵守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规范,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3、开展妇女保健健康教育工作,普及优生优育、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4、做好辖区内妇女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5、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妇女保健工作。
6、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表册的登记,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按期上报所在区妇幼保健院(站)。7、认真参加相关工作例会和培训,深入居民区,加强检查与指导。
8、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儿童保健岗位职责 1、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 2、建立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3、建立本辖区0—7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4、在农村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7、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本辖区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评价、记录与总结等工作,并接受上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检查与考评等。2、负责组织与开展本辖区居民的主要卫生问题及行为危险因素的调查研究,针对农村社区内高危人群的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做好控烟限酒、合理营养、心理平衡、适量运动的指导与行为干预等工作。
3、负责组织定期开展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讲座,普及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与保健知识;开展居民健康知识与健康行为的检查与评估,提高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负责开展社会人群的精神卫生健康、残疾预防与康复的健康教育;及特殊人群如儿童、妇女、青少年、老年等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
5、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的编印与发放工作,提高健康教育资料的入户率和健康教育处方的利用率与针对性。 6、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的定期更换与资料的留存工作。
7、负责组织与参与各种卫生宣传日的社会人群健康教育宣传与咨询活动。8、负责农村社区居民健康档案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9、做好健康档案文本借阅工作,按规定手续办理借阅、归还工作。10、负责辖区健康工作资料的收集与留存工作,建立规范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四、计划免疫岗位职责1、及时掌握本辖区儿童(包括外来儿童)情况,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2、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疫苗效果的监测工作。
3、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4、进行常规接种率报告,针对传染病和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或事故进行报告。
5、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对外来儿童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知识宣教。 6、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7、准确掌握辖区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接种对象的变动情况,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对集贸市场和外来人口较密集的地方进行上门串户接种,消除免疫空白点。
8、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学生预防接种情况,定期查漏补种,杜绝发生因漏种而引发相关传染病的爆发。9、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计划免疫工作任务。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五、传染病管理岗位职责1、负责传染病上报工作,对法定传染病,按规定时限上报,并按规定做好传染病登记卡的保密工作。
2、每天按时检查门诊日志,做好登记、认真核实传染病登记卡项目,避免缺项,杜绝错卡及死卡现象。及时与疾控机构交换疫情,使传染病报告达到及时、正确。
3、督促卫生院有关科室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每周各科核对一次,每月底对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自查。 4、对传染病登记卡进行分类,认真逐项填写访视单,交访视人员,并督促其认真.及时进行访视,把好访视质量关。
5、按时参加区疾病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工作月会,并做好疫情的核对和分析工作。6、及时、准确上报月报表及其他报表。
7、做好各种资料保存工作,并将各种资料装订成册。8、开展健康教育、。
十七、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 3.定期督促检查和了解村级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指导和帮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和高危孕产妇筛查。 4.掌握本乡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基数和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因素。
5.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召开例会,做好妇幼保健培训,不断提高村妇幼保健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负责做好本乡镇村妇幼保健人员的思想工作。
实行目标责任制,责、权、利结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八、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3.负责疫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做好传染病管理、隔离、消毒工作。
4、负责本乡镇儿童计划免疫和免疫生物制品以及冷链设备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乡村医生做好免疫接种,掌握全乡人群免疫水平。 5.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全乡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病情况,进行病源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流行规律,提出防治措施。
4.了解和掌握全乡食品卫生管理状况和人群营养状况,做好监督工作。 5.开展农药中毒的防治和其它农业劳动卫生,对中毒者组织抢救,并调查中毒原因。
6.负责本乡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健康教育。
7.在全乡积极开展初级保健卫生工作,提高全乡居民的健康素质。 妇幼专干职责 1、在公卫院长的领导下和县妇幼保健站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妇幼保健工作,制定妇幼保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进行半年小结、年终总结。
2、经常下村入户,督促、指导村保健员落实妇幼保健服务措施和解决村级疑难问题。 3、定期召开村妇幼保健员例会,有计划地开展村妇幼保健员和村医的妇幼保健业务培训。
4、按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规范,做好妇幼资料收集、整理、统计与分析,并及时准确做好妇幼卫生报表。 5、组织推广妇幼保健新技术。
6、配合上级开展妇幼卫生专题调查和妇幼卫生科研工作。 7、开展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建立和定期更换妇幼卫生宣传窗,发放宣传册、开展健康咨询等健教活动。
8、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督促和落实早孕检查、产前检查、产后健康检查等孕产期保健服务,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负责《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发放和回收。 9、承担高危妊娠管理,负责高危妊娠建卡、报告、追踪和指导分娩地点。
10、组织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儿童体检和体弱儿管理工作。 11、定期组织开展已婚妇女的妇科防癌普查。
12、按时参加各类妇幼保健会议和培训班,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汇报或传达上级精神,提出实施计划、接受有关检查、督导和考核。 卫生监督员职责 1、在公卫院长的领导下和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工作,承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卫生条件卫生行政许可前现场审查。
2、承担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前现场审查。 3、督促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到有体检资质的县疾控中心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4、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5、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7、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8、对医疗单位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9、对辖区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0、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防疫专干职责 1、在公卫院长的领导下和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疾控工作,收集掌握本地与计划免疫有关的基本资料; 2、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的接种对象; 3、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疾病预防和控制、计划免疫工作; 4、负责乡村计划免疫冷链设备管理,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 5、做好疫苗的计划、接收、贮存、分发工作; 6、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接种和疫苗使用情况; 7、定期召开村卫生室工作例会,培训乡村医生; 8、监督、管理、指导村级乡村医生各项工作; 9、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各项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环境,提高健康意识; 10、及时准确收集、整理、上报辖区疾病控制工作信息; 11、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管理工作; 12、及时报告、处理或协助上报、处理异常接种反应、疫情及突发卫生事件; 13、。
茶元头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岗位职责一、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岗位职责1、认真做好辖区内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等妇女保健工作,负责早孕登记、建册、高危孕产妇筛查、登记、随访以及管理范围内孕妇产前产后的访视。
2、严格遵守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规范,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3、开展妇女保健健康教育工作,普及优生优育、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4、做好辖区内妇女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5、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妇女保健工作。
6、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表册的登记,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按期上报所在区妇幼保健院(站)。7、认真参加相关工作例会和培训,深入居民区,加强检查与指导。
8、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儿童保健岗位职责 1、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 2、建立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3、建立本辖区0—7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4、在农村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7、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本辖区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评价、记录与总结等工作,并接受上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检查与考评等。2、负责组织与开展本辖区居民的主要卫生问题及行为危险因素的调查研究,针对农村社区内高危人群的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做好控烟限酒、合理营养、心理平衡、适量运动的指导与行为干预等工作。
3、负责组织定期开展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讲座,普及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与保健知识;开展居民健康知识与健康行为的检查与评估,提高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负责开展社会人群的精神卫生健康、残疾预防与康复的健康教育;及特殊人群如儿童、妇女、青少年、老年等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
5、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的编印与发放工作,提高健康教育资料的入户率和健康教育处方的利用率与针对性。 6、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的定期更换与资料的留存工作。
7、负责组织与参与各种卫生宣传日的社会人群健康教育宣传与咨询活动。8、负责农村社区居民健康档案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9、做好健康档案文本借阅工作,按规定手续办理借阅、归还工作。10、负责辖区健康工作资料的收集与留存工作,建立规范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四、计划免疫岗位职责1、及时掌握本辖区儿童(包括外来儿童)情况,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2、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疫苗效果的监测工作。
3、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4、进行常规接种率报告,针对传染病和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或事故进行报告。
5、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对外来儿童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知识宣教。 6、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7、准确掌握辖区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接种对象的变动情况,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对集贸市场和外来人口较密集的地方进行上门串户接种,消除免疫空白点。
8、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学生预防接种情况,定期查漏补种,杜绝发生因漏种而引发相关传染病的爆发。9、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计划免疫工作任务。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五、传染病管理岗位职责1、负责传染病上报工作,对法定传染病,按规定时限上报,并按规定做好传染病登记卡的保密工作。
2、每天按时检查门诊日志,做好登记、认真核实传染病登记卡项目,避免缺项,杜绝错卡及死卡现象。及时与疾控机构交换疫情,使传染病报告达到及时、正确。
3、督促卫生院有关科室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每周各科核对一次,每月底对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自查。 4、对传染病登记卡进行分类,认真逐项填写访视单,交访视人员,并督促其认真.及时进行访视,把好访视质量关。
5、按时参加区疾病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工作月会,并做好疫情的核对和分析工作。6、及时、准确上报月报表及其他报表。
7、做好各种资料保存工作,并将各种资料装订成册。
英德市人民医院
卫生下乡巡回医疗活动简报
我院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积极开展了多项面向社区、农村的健康活动。2012年4月28日,在王楚华医疗总监的带领下,医疗队一行9人来到波罗镇开展巡回医疗活动。活动得到了波罗镇卫生院和波罗镇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参与,各村的村民纷纷踊跃参加义诊活动。
上午10时,王楚华总监带领外科、内科、妇产科、儿科、护理等专家首先来到波罗镇卫生院开展会诊、教学查房、学术讲座等技术帮扶。通过对1例肠梗阻病人的会诊,1例心衰病人的教学查房,组织了乙肝、糖尿病、高血压疾病的学术讲座等活动,对基层卫生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了当地卫生人员的诊疗水平。
波罗镇政府精心安排了场地和发动全镇村民参加义诊活动,在当地志愿者的热心参与下,义诊活动井然有序地开展。活动现场分为候诊区、检查区、诊疗区、发药区,医生护士专心致志地为村民检查、治疗和发药,志愿者积极配合医务人员为村民进行信息登记、轮候、导诊等服务。300余名村民参加了此次义诊活动,免费发放价值6000元的药物60种,发放健康资料2000余份。通过义诊,医疗队为村民解决了陈年疾患,及时对疾病进行了早干预、早治疗,每一位就诊的村民都赞扬医务人员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纷纷感谢政府和人民医院的关怀!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督促指导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
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经县卫生局确认的、承担一定区域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
基本条件是:在县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
具体如下: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2。
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3。预防接种。
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镇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 4。
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5。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工作。
逐步完善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 6。
孕产妇保健。 及时发现孕妇,动员其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定期接受孕产妇保健管理;进行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协助追踪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开展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 儿童保健。
开展新生儿访视,协助为辖区内的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并接受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积极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和开展必要的健康指导。 8。
老年人保健。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
村卫生所管理。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政策措施情况以及各项卫生政策宣传情况。
11。 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
12。居民满意度评价。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制定《云霄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成立《云霄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组长:XXX(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XXX(卫生局副局长) XXX(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成员:XXX(县疾控中心主任) XXX(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XXX(县卫生局妇幼保健股股长) 。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相应的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 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县卫生局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抽查复核。复核时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
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 六、考核时间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应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并上报县卫生局。
(二)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每半年随机抽取20%的行政村进行复核,上半年考核在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考核在次年1月底之前完成。 并在考核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市卫生局。
七、考核结果应用和经费补助 (一)考核依据《云霄县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导标准》进行评分,总分100分。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0%。 (二)承担并经考核圆满完成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年人均补助总额不低于4000元。
(三)补助经费分为基础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 1。
基础补助经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基础补助经费标准为人均100元/人。
月,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筹集和发放。 2。
绩效考核补助。 (1)绩效考核补助经费以县为单位,从人均1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
(2)绩效考核补助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800元(补助经费总额4000元-基础补助经费1200元)。 (3)乡村医生考核得分=乡镇卫生院、社。